年薪2億的恒大打工皇帝精準減持自家公司債券?網友:春江水暖夏先知

日前一則有關減持恒大集團債券的申報消息,讓恒大集團董事局總裁、副主席夏海鈞來到公眾視野。這位年薪2億的“打工皇帝”在恒大債務違約之前,分14次出售其手中的恒大債券,套現約5668.8萬美元(約合3.6億元人民幣),卻一直拖到半年後的今年2月9日才申報,引人猜想。
第一筆減持交易發生在國際評級機構標準普爾宣佈下調中國恒大及其附屬公司評級之際。當時恒大回應稱,這是“境外做空機構頻頻通過內外聯合反複製造輿情,惡意做空恒大股票”。話音未落,去年7-8月間,夏海鈞便不惜約4.54億元人民幣的虧損,也要將其持有的債券減持。直到去年12月3日恒大公開宣告:將債務違約。
時間上的種種巧合讓網友遐想。有評論稱:“跑的真快”、“春江水暖夏先知。”更令人好奇的是,夏海鈞延遲申報的行為,到底有沒有違規?

社交媒體評論節選
“打工皇帝”減持恒大債券,時間巧了
香港聯交所“披露易”網站信息顯示,恒大集團董事局總裁、副主席夏海鈞在2021年7月至8月間,分14次出售其所持有的3筆恒大美元債,但直到2022年2月9日才向港交所進行申報。
綜合澎湃新聞消息,夏海鈞減持的這3筆美元債分別為:本金2800萬美元,2025年到期的8.75%優先票據;本金5000萬美元,2023年到期11.5%優先票據;本金5000萬美元,2022年到期11.5%優先票據,均為每張100美元的面值。
根據出售價格計算,夏海鈞的投資虧損約為7147.98萬美元(約合4.54億元人民幣)。
“披露易”網站截圖
夏海鈞在業界有“打工皇帝之稱”。
據恒大2020年報披露,夏海鈞年薪約2.045億元,遠超其他幾位副總裁——恒大執行董事史俊平(約為2029萬元,排名第2)和潘大榮薪酬(1994萬元,排名第3)。夏海鈞當年一人的薪酬,約為包括許家印在內的其他各恒大董事高管薪酬總和的3倍。

圖源恒大年報資料
但在恒大債務正式違約之前,夏海鈞開始自救了。
而且,夏海鈞上述減持交易的時間,在不少網友看來,存在不少“巧合”。
“披露易”信息顯示,其中最早的一批債券出售交易發生在2021年7月27日。在該交易中,夏海鈞出售了500萬單位的債券,以平均對價45.21美元計算,總額約為226.05萬美元。值得一提的是,單從發生時間上來看,夏海鈞減持債券和恒大在標普因“流動性收緊”被下調評級,可謂前後腳關係。
夏海鈞2021年7月27日交易信息截圖 “披露易”網站
2021年7月26日晚,標準普爾宣佈下調了中國恒大及其附屬公司的評級,稱該公司流動性收緊。標普將中國恒大、恒大地產和天基控股的評級從B+下調至B-,展望為負面。恒大集團新聞發言人表示,公司對此深表遺憾和不理解。他還表示,境外做空機構頻頻通過內外聯合反複製造輿情,惡意做空恒大股票,造成資本市場對恒大的極大恐慌。
顯然,夏海鈞並沒有相信這只是“惡意做空”,而是開始了拋售。而且時間把握的相當精準。
8月17日,夏海鈞完成了最後一筆出售。8月31日,中國恒大發佈2021年中期業績,並表示部分應付款逾期,同時將向供貨商及承包商出售物業單位以抵扣部份欠款,總金額約人民幣251.7億元……
後來這場被不少人視為“茶杯裏風暴”的恒大債務違約問題浮出水面:恒大在12月3日公開宣告債務違約,12月7日收到債權人要求其履行2.6億美元擔保義務的通知,12月9日被惠譽評級宣佈為“有限違約”……
綜合數據來看,這14次減持交易夏海鈞累計虧損幅度近56%。身為高管,夏海鈞即使鉅虧也要出手自家公司債券,還捂在手裏半年才申報,彼時恰逢恒大流動性危機備受關注之際、時間點也在恒大公開債務違約之前……這一系列巧合難免引人猜想。
或涉嫌違反香港《證監及期貨條例》?律師解答
外界關注的一個焦點是:此次夏海鈞減持債券“半年後才申報”,這與他之前的減持股權,很快便主動申報的過往行為形成強烈對比。
公開信息顯示,2021年8月10日晚間,中國恒大、恒大物業和恒大汽車發佈聯合公告,披露該集團要出售物業和汽車兩家子公司股權的計劃。次日,夏海鈞出手了部分恒大物業和恒大汽車的股票。
5天后,夏海鈞便進行了申報。申報信息顯示:夏海鈞以均價7.3026港元/股,減持1000萬股恒大物業股票,涉資7302.6萬港元;以均價14.1785港元/股出售恒大汽車300萬股股票,涉資4253.6萬港元。通過兩項交易,夏海鈞共套現約1.16億港元(約合人民幣9617.27萬元)。
此輪爭議的疑問是,去年7月減持的債券,為什麼要等到今年2月才報?
不少內地媒體報道稱,根據香港《證監及期貨條例》,上市法團董事若持有、不再持有、出售或轉讓有關法團和關聯公司的債券,須在自己知悉交易後3個工作日內作出申報;若是首次披露持有債券,董事須在交易發生後10個工作日內,或自己知悉交易後10個工作日內作出申報。“夏海鈞延時半年未申報的行為並不符合規定。”
15日晚間,觀察者網就此事以郵件方式諮詢港交所,截至今日開盤尚未得到回應。
對於此事,融孚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林菡律師對觀察者網表示,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上市公司董事出售或轉讓上市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債券,需在知道該交易後的3個工作日內向上市公司及有關交易所公司作出申報;若是首次披露持有債券,則董事須在交易發生後10個工作日內或是知道該交易後的10個工作日內作出申報。
由於目前階段申報細節及延時申報的原因尚不清晰,需待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進一步調查,才能判斷恒大與董事延時半年申報的行為是否已構成違反規定。若無合理辯解理由,未及時申報的行為將導致最高被處監禁2年及罰款的風險。
“最終以聯交所調查結果為準。”

文件截圖
林菡律師表示,上市公司高管因為其職位的敏感性,不排除上述交易行為涉及內幕消息的可能。若有違規行為,往往會造成較為嚴重的市場波動。如果最終被有關部門認定存在違規行為,相應監管措施可能將進一步收緊。因此綜合來看,聯交所後續是否採取紀律行動尤為重要。不過,由於此事影響大、涉及面廣,調查工作的開展需要一定時間,聯交所的後續發佈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