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露露:從歐盟的事前規制路徑看平台互聯互通問題
為了促進平台之間的互聯互通、保障消費者權益與助力中小企業發展,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網絡空間安全學院聯合北京科技創新中心研究基地、復旦大學中國研究院數字一帶一路研究中心於1月21日舉辦“平台互聯互通與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研討會,信息與網絡安全領域的技術專家與互聯網治理領域的公共政策專家在會上展開直接交流對話,圍繞互聯互通的難點問題,從信息、法學、管理學等學科的不同視角和維度展開深度研討。
會上,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魏露露從比較法的角度談了歐盟《數字市場法案》和《數字服務法案》相關內容。《數字市場法案》針對“超大型平台”明確了“守門人”概念,平台掌握了一個生態系統,掌握了其他商業主題接觸用户的渠道,在歐盟委員會的草案中,平台被認為是“守門人”,承擔更加嚴格的監管合規義務,比如“禁止自我優待”等,如果對應到中國國內法,有點類似禁止“二選一”。
歐盟對“守門人”的認定提出兩個標準,一是質化標準,一是量化標準。質化標準包括對市場有重大的影響,比如像google、Facebook這樣的超大型平台即屬此類;以及為其他商業主體提供必要渠道。量化的標準是近三年營業額達到65億歐元以上、市值在650億歐元以上、月活用户達到4500萬、或年活躍的商業用户達到1萬以上。
“從這個路徑來看,雖然沒有提到平台互聯互通的問題,但對提供服務的商業模式進行監管,一定程度上會削弱超大平台可能的壟斷地位。歐盟放棄了反壟斷事後的規制的路徑,要求“守門人”承擔事前義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大型平台濫用壟斷地位的行為發生。”魏露露説。
會議最後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網絡空間安全學院黨委書記蔣燕玲總結髮言,她指出,本次會議集中研討了關於平台互聯互通與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熱點問題,針對這些問題,與會專家都交流了自己的觀點和看法,分享了自己最新的思考和最新的理論研究成果。這次會議是第一次嘗試在網絡空間安全、法學和管理學等不同學科中,就圍繞一個主題開展思想碰撞和學術交流,為未來開展更深入的合作交流開了好頭。她提出倡議,希望在未來能夠得到各位專家持續的關注和支持,共同為我國數字經濟與互聯網治理相關的法律問題、管理學問題、技術問題能夠貢獻出大家的智慧,為高質量發展貢獻智庫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