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任命澳區國安委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技術顧問,澳門特首表示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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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區發佈 3月21日消息,就國務院任命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傅自應主任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事務顧問,任命中聯辦鄭新聰副主任和殷樹華部長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技術顧問,澳門特區行政長官表示歡迎。
行政長官表示,特區政府將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全力支持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技術顧問的工作,共同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堅定捍衞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堅決維護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

據新華社此前報道,中央人民政府2021年11月30日向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作出批覆,決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全文如下:
《關於提請中央人民政府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的報告》收悉。現就有關事宜批覆如下:
一、中央人民政府同意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報告,決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一名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三名國家安全技術顧問。
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擔任;國家安全技術顧問由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相關人員擔任。
二、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的職責是:監督、指導、協調、支持澳門特別行政區開展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國家安全技術顧問的職責是:協助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開展相關工作;就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意見。
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列席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會議。國家安全技術顧問列席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會議。
三、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第五項以及本批覆的要求,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相關規定作相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