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主席:COVID-19,撕裂人類的魔幻病毒
【文/兔主席】
鮮有一種病毒能像COVID-19(尤其是它的Omicron變種)一樣,在人類社會中造成如此大的分歧與矛盾。不同的人對這個病毒的一切似乎都有着不同的看法,也願意選擇相信不同的説法——從它的危險性、防控應對,到防控所應當付出的“合理的”經濟、社會代價等。
在大多數國家裏,人們對COVID-19的看法與分歧會沿着西方政治光譜的“左”與“右”呈現某些“規律”——例如,左翼政治更加關注社會平等及保護弱勢羣體,因此傾向於採用強力手段防控COVID-19;右翼政治更加關注個人權利與自由,通常會反對嚴格的防疫政策。
COVID-19病毒具有超強的傳染能力,並且能夠“精準打擊特定人羣”。大多數的人類社會最初都試圖阻隔其傳播,減少其公共衞生危害,但伴隨防疫持久化,並且COVID-19不斷分裂,越來越難對付,人們也陷入了更大的分裂。
最終,全球不同國家、地區、社會,結合自己的社會、文化價值、政治、制度能力等等,也都遵循了不同的防疫政策手段和路徑。
堅持“精準防控”及“動態清零”的中國大陸,儘管政策未變,但討論從未消止過,恰恰相反,伴隨病毒本身的演變,也在更加激烈地進行着。
到了2022年4月的這個時候,圍繞COVID-19,大概只有一條判斷是所有人都可以認同的——那就是,這真是一個讓人類“撕裂”的病毒。
為什麼COVID-19如此讓人們撕裂呢?
因為這個病毒與大多數其他的病毒(例如呼吸道傳染病裏的流感或SARS)不同:COVID-19專注於打擊老人及基礎病患者。這使得普通感染者個人所面臨的健康風險與公共衞生風險存在極大的不對等。

“我們想要回歸正常生活”
本文假設讀者已對COVID-19(Omicron)有了一定的瞭解,不再有針對性的列舉基礎事實與數據了,主要是再引入一些常見的社會科學概念來解釋現象。
第一個概念:負面外部性(negative externality)。
通俗説,就是一個人從事了某種行為,從中可以得到某些收益與好處,同時,沒有因自己獲得的收益與好處承擔足夠的成本或代價,而且還會因為自己的行為,對其他人造成負面影響,讓其他人承擔代價。最終,其他人乃至全體社會可能都需要為這個人的行為擔負額外的成本。
舉個易理解的例子:二手煙問題。一個人抽煙,付出的只是煙錢,享受了吸煙的快感,當然自己也會承擔一些健康代價。但旁邊被動吸二手煙的人,卻也要承擔健康風險和代價。抽煙的人並不需要為吸二手煙的人的健康代價買單。各種類型的污染也是典型的,包括個人使用化石燃料所導致的空氣污染,以及温室氣體排放導致的氣候變化風險等,會對整個人類社會甚至大自然產生負面的影響。
這裏的核心在於,個人在從事有負面外部性的行為的時候,並不會為外溢的負面影響承擔足夠的代價(或者説,不會為其“買單”)。從他的個人層面看,收益大於成本的;而從社會的角度看,卻是成本大於收益。
成本與收益的不匹配,就會造成“扭曲”的激勵機制,使得這個人有動力繼續從事這樣的行為。
理論上,如果能夠把所有的外溢成本都量化、“定價”,讓個人去擔負,那是可以約束其行為的。但在現實世界裏,大部分行為的負面外部性都很難被量化,很難以貨幣的形式定價,更難要求個人去承擔。負面外部性,是人類社會生活的組成部分。
長期來看,如果處理不好氣候變化之類的典型負面外部性問題,有可能導致人類的滅亡。
概念上,除了“負面外部性”之外,還有“正面外部性”(positive externalities),即一個人從事了某種行為,獲得了收益與好處,除此之外,行為還會溢出一些正面的影響,惠及到其他人,讓更多的人獲得好處。比較典型的如教育:一個人提升自己的教育和德性水平,不僅僅會對自己好,還會有利於家人,有利於集體,有利於全社會,給更多的人帶來好處。所有人,都會享受這個人提升教育和德性水平所帶來的好處。這就是正面外部性。
“外部性”的概念也經常被用於公共衞生領域。例如:
——疫苗接種:正面外部性。個人的疫苗接種有助於推進針對一個病毒的羣體免疫,打的人越多,社會針對這個病毒的免疫體系就越牢固。所以,疫苗接種是有“正面外部性”的。
——濫用抗生素:負面外部性。個人在過度使用或不正確使用抗生素的時候,會增加細菌對抗生素的耐藥性,最終可能催生新的耐藥機制,促成能夠抵禦抗生素的超級細菌,降低全社會對細菌感染的應對能力。這是對公共衞生的巨大威脅。
現在,讓我們看看COVID-19的案例。
在沒有嚴格防疫機制的約束及保護下(即所謂的“躺平”或“共存”模式裏),一個年輕人自由活動,但未做嚴格的自我保護(例如未佩戴口罩,未勤洗手等),結果不慎感染了COVID-19病毒。而因為能夠自由的行動,他是獲得了一些便利和好處的,例如可以參加各種活動;例如不用太操心惦記戴口罩的事。由於他年輕,感染之後也沒有什麼特別的症狀,很快就自我康復,最終沒有代價。但過程中,他卻將病毒直接或間接傳染給了許多其他人。這些人裏面,有些是年紀較大的,有些有基礎病。他們中有的嚴重至住院,費了很大勁才康復,過程中影響了工作,耽誤了重大社交活動(例如沒能參加一場婚禮),甚至自己還落下一點後遺症(long Covid)。同時,因為本地疫情爆發,在局部地方(例如本地診所或醫院)還一時造成了一定的醫療資源緊張和擠兑,醫院和醫護疲於應對——使得一些非Covid的病人也沒能得到及時的診斷與治療。對這些人因Covid或非Covid導致的健康傷害,對經濟、社會、生活的損失,都屬於“負面外部性”。
當負面外部性足夠大的時候,這位年輕人自己也可能直接或間接的受到影響。
由於COVID-19“專注”老人及基礎病患者的特性,使得一般個體感染者面臨的健康風險與公共衞生風險之間存在着極大的不對等,也就使得COVID-19/SARS-COV-2是一個具有極大的負面外部性的病毒。
負面外部性,可以從幾個維度考慮。
(請注意,以下所説的“嚴格防疫”,指的是嚴格意義的精準防控,在疫情初期即阻隔病毒傳播,實現動態清零,而不是導致大規模的靜態管理或“封城”——也即2020年以來中國大多數城市大多數時段實現的效果)。
**1、基礎健康條件:**不同身體條件的個人之間存在的巨大差異。排除年紀的影響,在同一年齡段裏,COVID-19的危害主要指向身體基礎情況差、免疫力弱的特殊人羣。對於身體基礎條件比較好的人羣來説,COVID-19是可以“對付”的,與其“共存”大抵也沒有關係。但對身體弱、有基礎病的人來説,COVID-19會帶來極大風險,甚至有可能致命。身體條件好的人感染了COVID-19,如傳播至身體條件差的人,導致後者患病,就是一種巨大的負面外部性。因此,這兩個羣體對COVID-19的看法會相差極遠:在其他條件相等的情況下,有基礎病的人更願意看到政府堅持嚴格防疫,而身體條件好的人對嚴格防疫的訴求相對會更低,甚至可能接受乃至倡導“共存”
**2、年齡:**不同年齡段之間的巨大差異。COVID-19的危險性主要指向老人——從武漢時期的病毒,到現在的Omicron變種,在針對老人這一條上基本是無差別的。這與流感就有比較大的不同,流感對不同年齡段的打擊相對來説更加“均勻”。所以,年輕人是不那麼怕傳染的,年輕人到處活動,感染了疫病,可能挺一挺就過去了,但如果傳播給老人,致其重症,甚至死亡,或持久影響健康,那就構成了巨大的負面外部性。在其他條件相等的情況下,老人更願意看到政府堅持嚴格防疫,而能夠夠接受甚至倡導“共存”的,更有可能是年輕人。也由於COVID-19的這種“老年病”特性,使得一個社會對防疫的態度也會受其對長者賦予的價值所影響
**3、收入與階層:**不同收入/階層之間的巨大差異。受過更好教育、有更好的衞生條件,享有更好醫療資源的人羣,即便染病,估計也可安然度過。但那些達不到一定收入條件,缺乏很好的教育及衞生,無法享有最好的醫療資源的人,可能因為感染COVID-19面臨更大的健康風險。這在階層分化的美國極為明顯:因COVID-19及過世的多為少數族裔及經濟弱勢羣體。因此,在其他條件相等的情況下,願意接受甚至倡導“共存”的,更有可能是收入水平更高、能夠獲得較好醫療資源的富足者。此外,這些富足階層人士的工作、生活、學習、消費、娛樂與海外也有更多的聯繫,他們有更加強烈的國際通行需求,出於自身經驗、利益、訴求的考慮,更有可能樂見放開
**4、行業與工種:**不同工作類型人口之間的差異。在疫情出現時,在辦公室工作的白領多可通過遠程辦公的方式一定程度的解決短期工作需要。這既減少了感染的概率,也不致影響工作及收入。然而,對於藍領——特別是從事有社會面接觸(如服務業)的藍領就不同了:他們的工作性質就是每天都要接觸人羣,感染的概率大大上升。又由於他們收入條件及獲得醫療資源的限制(這與上一條“收入與階層”的機制是一樣的),使得他們成為更加弱勢、更加不利的羣體。因此,其他條件相等下(特別是排除年齡因素),社會上能夠接受甚至倡導“共存”的,更有可能是辦公室工作的白領、金領。而藍領們礙於生計,有可能也會希望放開。勞動人民為了工作與生計是願意冒險的。但一旦真的放開了,健康風險與代價會不成比例地落在藍領身上。而高收入的白領自由生活,感染了COVID-19,傳播給了藍領,就會構成對後者的負面外部性。
**5、區域:**不同地區之間的差別。中國的現狀是: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及基礎設施條件有很大差別。超一線大城市(如中國內地的北上廣深)的經濟更加發達,居民平均收入更高,自助能力強,同時衞生條件及醫療基礎設施更健全,公共服務能力更強,因此,“耐受”COVID-19的能力也越強。這和相對落後地區有極大的差別,甚至可能是天壤之別。這也使得,在其他條件相對的情況下,社會上願意接受甚至倡導“共存”的,更有可能來自於經濟發達地區——特別是超一線城市。經濟發達城市爆發了COVID-19,哪怕全民感染率很高,都有可能扛過去;但對於經濟和資源落後地區,可能就不能簡單地用“負面外部性”這樣缺乏温度的概念去形容——傳染病可能會帶來巨大的公共衞生災害以及不可估量的次生災害。
**6、時間問題(temporal)。**這裏,可以具體分為短期、中期與長期的時間差異:
——短期時間差異:第一個因素是年齡。社區爆發後,生龍活虎、可四處活動的年輕人往往是一個社會最先被感染的人羣,因為身體條件好,他們一下子就扛過去了,覺得COVID-19的危害不大。而最先感染的人羣往往會從自身經驗出發,但看不到病毒在其他感染人羣裏可能產生的影響,就開始接受甚至倡導“共存”,影響着社會輿論。如果社會輿論因為年輕人而改變,真的接受了“共存”,那麼會逐漸感受到老年人羣體感染的影響。在中國,很大一部分老人居住在鄉村,影響一定是滯後的。而農村的醫療條件也更落後。最終,他們會成為年輕人疫病感染及防疫輿論轉變的負面外部效應的承受者。社會也會為此付出公共衞生代價。第二個因素是疫苗。打了兩針或三針疫苗的人自覺比較安全,沒有問題,在其他條件相等的情況下,更有可能鼓勵、倡導放開。但疫苗也有時間問題:第二針與第三針之間需隔半年,接種加強針也不能一蹴而就。另外,我們沒有要求強制打疫苗,還主要是依靠動員。但實際情況是,打完疫苗的人很難有耐心會“等待”未打全程或第三針加強針的人羣(往往又是老人)去完成疫苗接種——如果有選擇的話,他們可以接受在大規模人羣完成接種三針即行“放開”。如果真的“放開”了,那打過疫苗的人即便被感染,也不會重症或死亡,但傳染給未打疫苗的人,就會給後者帶來巨大的健康風險(或導致巨大的“負面外部性”)了。
——中期時間差異:中期時間差異是COVID-19放開帶來的常態化的醫療資源擠兑及後遺症問題(“long COVID”)。大多數人類的生活都建立在自己的現實經驗與判斷基礎上,因此會有“短視”,理性會有所謂的“侷限”或“邊界”。現實情況是,人們很難去考慮中長期的問題(譬如五年到十年以後的問題)。大多數人都會根據短期經驗及現實利益訴求,主張先放開,享受與自己相關的看得見摸得着的好處,但會迴避考慮尚難確定的中長期後果。這裏,政府也會在人心中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人們往往會把重大公共問題的決策歸責於政府:“從我個人角度來説,我當然是希望放開了呀。但放和不放,最終是你政府的決定啊,你們要從公眾利益和長遠出發考慮,不可能把責任推到我們老百姓的身上。”——把責任委以政府後,人們就可以“理直氣壯”地主張自己的訴求了。但由於COVID-19的特殊性(快速演變;能夠不斷重複感染;每次病症可能並不輕;有一些其他的後遺症因素即long covid),使得放開後的中長期成本可能遠大於預想。現實情況也是:大多數被動選擇“共存”的國家,都處在被COVID-19(Omicron)加劇擠兑醫療資源的窘境(尤其是全民公立醫療的國家)
——長期時間差異(代際/intergenerational):COVID-19可能是個對人類社會影響深遠的傳染病,long-COVID的影響可能並不止於這幾年,甚至不止於這一代人,而會影響下一代人、下幾代人。那怎麼辦呢?人類是短視的,通常都不會考慮自己超過五至十年的問題,何論下一代?活在當下的人會為了自己的利益,選擇與COVID-19(Omicron)“共存”。結果,一定是人們選擇放任它自由發展,但不會考慮其長期影響。這裏,美/西方體系選舉政治的邏輯,往往是鼓勵、挖掘人們短期的、現實的、小我的需求。連氣候變化這樣的重大問題都可以視而不見,何論存在許多未知的COVID-19/Omicron?
**7、資本:**始終鼓勵放開。在西方市場經濟的倫理體系裏,資本(應當)是自由流動的、“無國界”的、無邊界的。這也是“全球化”、“市場化”的核心價值。資本似乎不需要追尋倫理,而只需要角逐利潤。似乎專注於角逐利潤,他們就可以曲線實現公共價值了。這都是謊言。現在,大多數國際資本也在鼓吹社會責任相關的理念(“ESG”),但其適用範圍很有限,完全侷限在西方主流左翼倫理體系裏,只是在政治與道德正確的大時代裏為資本做的一點政治與倫理增信。現實世界裏,對所進入的任何一個社區,資本對地方是沒有情感聯繫的。而針對COVID-19的問題,正如現在的西方主流政治一般,全球資本在ESG這個話語體系裏,對COVID是“中性”的,沒有什麼倫理指導。而只要把利潤作為目標,那麼資本是很難完全支持我國所主張的防疫理念。如果動態清零做得好,他們是歡迎的,希望把生產基地和供應鏈留在中國;如果動態清零出了問題,某一兩個城市出了問題(譬如上海),他們就會考慮將生產基地轉至其他國家。資本不講倫理,迴避價值,他們真的只是現實的逐利而已。在Omicron之前的時代,他們樂於留在更加安全的中國;在Omicron的時代,他們懷疑病毒能否被控制住,會考慮將工廠轉移——儘管這會對工人和社區們產生巨大的負面作用。但資本(特別是國際資本)不會關心這些問題。他們與社區沒有價值與情感聯繫。如果能夠做選擇的話,他們只會希望根據病毒的特性及對應的疫情管控政策,找到一個生產成本最低的地方。資本講利益,不講倫理(或“非理性因素”、“非市場化”因素)。但當資本的聲音足夠大,影響足夠廣,就可能影響公共政策。這時,一國/一地政府完全有可能根據資本的訴求而調整改變自己的防疫政策與哲學。例如,為了留住資本,穩住開工與就業,只能選擇與病毒“共存”的模式。老弱羣體的犧牲,是為經濟做貢獻,那是沒有辦法的事情(“負面外部性”)。我們也可以看到,在西方選舉政治體制下,基於大多數人的投票來確定政策,最終結果很有可能犧牲掉弱勢羣體而轉而支持資本。
人們會發現,上述人羣,往往又是全球人類(含中國)網絡“輿論圈”裏願意接受或倡導“共存”之主流?
——大多屬於年輕人,反正是70歲以下。20~50歲區間內居多
——大多居於超一線城市或高能級城市,可以獲得較好的醫療資源
——受過較好的教育(本科以上),有一定的衞生/醫療知識
——多為白領/腦力工作者,疫情時可以居家/遠程辦公
——收入屬於上層中產、富足階層(upper middle class)
——疫苗接種率一般較高
——與國際及依賴更高
——有系統性的表達能力(例如輸出文字、語言及其他形式的內容)
這個羣體,恰恰就是抵禦COVID-19能力最強的羣體。在“共存”模式下,他們即便不幸感染了COVID-19,大抵也可以順利康復。但如果他們把傳染給社會里的其他人羣,就可能導致很大的後果了。他們是會帶來負面外部性的人羣。
對經濟社會生活有更大的權力和主導,對防疫公共輿論及話語有更大的影響力,對防疫政策的制定與執行能夠產生不成比例(disproportional)作用的人,恰恰是最能防範、抵禦COVID-19病毒的自然人。這裏個人健康風險與公共衞生風險之間的不對等,是不是有點問題?這裏存在的系統性的“負面外部性”因素,是不是有點可怕?
這個情況,在全世界各國家與地區都是一樣的,其中當然也包括中國。
COVID-19,就是利用這一條特性,逐個地撕裂人類社會中的羣體。
上篇引用了“外部性”的概念來描述COVID-19(Omicron)病毒的特徵:個人面對的健康風險與整體的公共衞生風險之間是存在着極大不對等的,低風險人羣的行為有巨大的“負面外部性”,會對他人健康及整體公共衞生安全產生負面影響。《撕裂人類的魔幻病毒(一)》
有人問,如果説一個人打針對某種病毒的疫苗會有利於社會整體免疫能力的提升,屬於正面外部性(positive externality)的話,那低風險人羣感染COVID-19,無論打疫苗也好,自然感染也好,不都會有利於社會整體免疫麼,是不是也會帶來正面外部性?
必須要指出,狹義的“羣體免疫”這個概念對COVID-19恐怕是不適用的,狹義的羣體免疫指的是防止感染,而COVID-19(特別是變種)非常強大,可以不斷“破防”,使得一個人即便打過疫苗、得過病,仍可以重複感染,並進一步傳染給他人。
筆者的總結:在低傳播率(即低r0)、低破防率時,個人打疫苗或自然感染都會增加“羣體免疫”,個人行為有正面外部性;但是在高傳播率(高r0),高破防率時則相反:打疫苗或自然感染的人還會一再感染併到處傳播,個人行為會導致負面外部性。此處,也是COVID-19的可怕之處。
這裏,可以再引入第二個人們熟知的社科概念:道德風險(moral hazard)。
“道德風險”指的是,當一個主體不需要為其行為所製造的風險擔負責任並承擔代價的時候,那麼,為了某些便利和好處,他可能更加願意增加自己的風險敞口。
最常見的是保險業。一個人買了保險,知道往後保險公司會幫助擔負大部分的費用(例如財產損失、醫療費用,等等),那他只要稍微道德“不自律”一點,改變自己的行為,讓自己更加大膽,出了問題,造成的是保險公司的損失。
另外一種典型的情況是“大到不能倒”(too big to fail or too important to fail),一個公司如果自己已經大到一定的程度,自認為足可劫持政府、行業、公眾/納税人,出了問題政府和納税人會來買單,那企業高管的行為會更加激進,更願意通過提升風險偏好(risk appetite)或風險容忍度來獲得收益。這也是典型的道德風險。
回到COVID-19(Omicron)。那些自我評估在病毒面前面臨較低個人健康風險的個人或羣體(“得了也沒什麼事情”,“大概率是輕症”,“最多在家自愈就可以了”),有可能為了自己的生活與工作便利及需要而提升風險敞口——例如出行、聚會、不戴口罩等。而其所創造的風險(“負面外部性”)的成本代價,是由其他人羣——特別是弱勢羣體——承擔的。
——高收入/富裕階層的人認為自己得病了可以挺過去,而願意提升風險偏好;
——年輕人認為自己得病了也可以挺過去,而願意提升風險偏好;
——可遠程辦公的白領/腦力工作者認為即便發生疫情,自己的工作也可以維繫,同時因為居家,不需要再承受更多的感染風險,而願意提升風險偏好;
——打過疫苗的人認為自己已經獲得了保護,雖然還會被傳染,但不會發展到重症或病死,所以願意提升風險偏好;
——居住在超一線城市/高能級城市的人認為自己城市的醫療條件及基礎設施足夠好,即便疫情爆發,也不致發生大規模的重症或病死,而且醫療資源能夠一定程度上應對擠兑,因此願意提升風險偏好……
低風險人羣有動力更加“放縱”自己,選擇“躺平”、“共存”的態度,並能夠獲得直接的便利及好處。但他們會因此提升整個社會的公共衞生風險,並且這些風險會不成比例地轉移到高風險人羣,由高風險人羣承擔。低風險人羣的這種行為,就是典型的“道德風險”。
但如果COVID-19疫情在一個社會里發展到一定程度,尤其是在高風險人羣(老弱病及未打疫苗羣體)裏集中爆發後,最終會擠兑醫療資源——尤其在那些擁有免費公立醫療的社會里)。這時,低風險人羣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最終直接或間接地承擔公共衞生代價。
這裏,可引入第三個社科概念:搭便車問題(the free-rider problem)。
“搭便車”的基本含義就是自己不付出成本,但準備好坐享他人之利。這個問題經常會發生公共產品上。
舉個與公共衞生相關的典型例子:疫苗接種。有一些人是不願意接種疫苗的,能等則等,能不打則不打。他們往往還藏着一個私心,即如果有了足夠多的人打了疫苗(例如85%的人口),那社會就能夠實現羣體免疫了,病毒很難再傳播。那這時自己打不打也就無所謂了,別人都打了,公共防疫體系建立好了(而且每個人都可以自動享有這個成果),自己卻沒打疫苗,“坐享其成”,那就是“搭了個便車”。
顯而易見,如果每個人都抱有這種態度,都不去打疫苗,都希望“搭便車”,那一個社會就永遠無法實現疫苗接種的目標。
對COVID-19,人們的心態是類似的——請注意,這一條和“清零”或“共存”無關。無論在哪一個社會,無論採取了什麼模式,大多人都不會希望社會有大的疫情,都不希望看到許多重症和病死,都不希望看到醫療資源被擠兑,也都不希望影響到自己,這一條想法,應該是全人類社會共享的。
但COVID-19的特性就是低風險人羣與高風險的健康安全極不對稱,個人健康安全與公共衞生健康也極不對等,這就使得人們可能希望“搭便車”。“搭便車”具體指的是,個人享有全社會執行的COVID-19防疫體系帶來的諸多好處(這裏,既可以適用於“清零”,也可以適用於“共存”模式),但同時自己卻沒有或不願意按照防疫體系的指導或要求,付出相應的代價或努力——例如嚴格遵守社交隔離規則、個人衞生習慣、防疫指導及政策等等。
“搭便車”的畫面是這樣的:
——“我肯定希望大多數人都能遵守防疫的規定,減少社交距離,減少聚會、減少出行。只要大多數人都遵守規定,疫情是不會擴散的。今天這次小型聚會活動違反了政府的社交隔離規定,但它是私下舉行的,活動對我來説也很重要,我還是參加吧。”
——“我希望大多數人都遵循政府的指導,在室內佩戴口罩。但今天出門我忘了戴口罩了,懶得回家拿了。就這麼着吧。大多人戴了就好了。也不一定有人管。我估計我也應該沒事。反正只要大部分人遵守規則,我們的社會應該不會被我今天這個特殊情況所影響。我明天再戴就好了。”
——“陽性要去方艙醫院去隔離?我支持這個政策,要應收盡收,這樣才能把社會面的疫情控制住。絕大多數人都應該去隔離。上週我鄰居陽了,他們去方艙隔離了,我就支持。但今天我陽了,我的情況比較特殊,我就一個年輕人,我一點症狀沒有。我覺得我這種情況能不能特殊處理,居家隔離啊。我肯定自愈!”
對公共期待一套標準,對自己另一套標準,自己的標準一般要更低,給自己特殊處理。這,就構成了搭便車。也可以看出,在其他條件相等的情況下,COVID-19低風險人羣自認為先天保護強,相比高風險人羣而言,更有可能希望搭便車。
顯而易見,如果每個人都是個人主義,都自私行事,都抱有“搭便車”的幻想,那一個社會很難建立公共衞生秩序。在這個問題上,社區感、集體主義、傳統主義、家長主義傳統比較重的社會的表現一定會比自由散漫、個人理性主義驅動的社會(例如英美國家)要好。
本篇裏,我們引用社科概念,發現了COVID-19會帶來許多的經典問題。從負面外部性、道德風險到搭便車。這些問題都會導致所謂的“市場失靈”,公共問題無法解決。
因為大多數的人類個體都是短視的、小我/利己的、現時的。他們考慮的是自己眼前的、看得到的、可預測的收益與成本。他們的行為也被稱為是合乎“理性”的(rational)。
許多人也會考慮道德/倫理因素,但問題是,每個人的價值觀和道德水平都是不同的,與家庭/社區/社會的關係也不同的,要讓所有人都對自己的行為嚴加約束,要讓所有人都時刻充分考慮公共利益,都成為利他主義的“聖人”,是脱離現實的。在世俗且信息繁雜、觀念多元的現代社會里,人們很難形成整齊劃一的道德判斷。退一萬步,即便大家的觀點相同,也未必就能夠約束自己的行為,真的有“道德自律”,按照道德行事。
所謂“道德風險”、“搭便車”等概念,來源就是個體的利己及短視。
此外,還要看到,每個人所能掌握的信息與知識都是有限的,人們只能根據有限的信息,結合切身的需要行事。他們往往沒有能力也不願意做全局的判斷。
也因為如此,使得人類的“理性”“有侷限性”(bounded rationality)。最終,每個人都出於利己、短視的考慮,再把個人的決定加總起來,還是短視的決定。這就會導致所謂的“市場失靈”,使得公共問題無法獲得解決。

COVID-19對人類社會是“分而治之”,把大部分的人羣(都是低風險人羣)變成了自己的傳播工具。這時,老弱病等高風險人羣變成了保護低風險人羣自由所帶來的“附帶損害”(collateral damage)。COVID-19的進化邏輯是通過不斷的自我調整,無限“靠近”人類:極大增加傳播能力,使得人類防不勝防;儘量弱化對低風險人羣的傷害,使得大部分人對病毒的態度開始趨向中性或無感。只不過,現階段Omicron對老弱病的危害依然很大,並有可能因此使得一些社會的醫療資源被擠兑。所以,人類還在努力對抗COVID-19——尤其是那些社會集體價值觀念很強、對長者非常尊重的社會。但無論如何,COVID-19的進化結果,確實進一步加大了人類個人健康風險與公共衞生風險不對等的問題,也使得病毒從內部撕裂人類社會的能力更強了。
從生物學的角度講,主張“人不可能勝天”、接受“躺平”或“共存”的人,實際上其實已經成為COVID-19病毒在人類社會里的“代理人”(agents):他們在代表COVID-19“發聲”,呼籲人類社會接納COVID-19。而人類社會接納COVID-19的結果,自然是大規模的傳染,以及以老弱病的重症與死亡為附帶代價。
從這個角度來講,一方面是COVID-19在適應人類;一方面,也是COVID-19病毒在“馴化”(domesticate)人類。這和人類從狼羣后代裏培養出狗是一樣的:把最兇猛、難以馴服的消滅,把温順的留下來。一代一代的,改變他們的基因。最後,“狼”(狗)就與人共存了。這就是COVID-19在做的事情。
2020年以來,在幾乎所有的人類社會,COVID-19都實現了這個“目標”,只除了一個“孤島”——中國大陸。
我們在之前的一篇文章裏寫到過(《科幻小品四則:中國vs美國、大篩子、元宇宙》),如果人類社會只有一個政治體——中國大陸,那COVID-19在2020年就被“消滅”了。
這裏,我們再探討一下這種重大公共問題裏的**“市場失靈”問**題。
我們發現,但凡存在巨大負面外部性、道德風險、搭便車的公共問題,往往都會出現所謂的“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的問題,即人們各自為政,無法聯合起來,而僅憑藉“看不見的手”,通過市場自身力量去應對,最終無法解決問題。破局就是引入強有力的公共力量,自上而下進行強有力的管理。
相比氣候變化而言,COVID-19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事件了。COVID-19確實會導致數百萬人的死亡,但氣候變化會是危及人類存在的“滅絕性問題”。氣候變化一樣會造成人類社會的撕裂,但它比病毒還危險,因為病毒有很強的即期效果,人們能夠看見社會成員的重症和死亡,能夠感受到醫療資源擠兑帶來的問題,而氣候變化似乎是一個距離我們很遙遠的“灰犀牛”,以“温水煮青蛙”的效應發生作用。
但無論COVID-19與氣候變化表面上存在什麼差異,要克服理性個人決策所帶來的“侷限”,就需要自上而下的、一體化的、有權威的力量的介入,幫助參與制定規則、設定邊界、進行倫理與輿論引導,同時還要讓違反規則的人付出代價(包括承擔經濟代價,或接受行政處罰,可根據問題性質和嚴重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COVID-19“勢如破竹”的原因,就是能夠在低風險及高風險人羣之間製造巨大的不對等及不對稱,在人類社會內部製造分歧、矛盾、撕裂。而今日的Omicron更具有超高的傳播力,將人類社會破防的“閾值”變得非常低:大多數國家或社會只要有一地被COVID-19破防,即“滿盤皆輸”,不可逆地進入全國範圍的被迫“共存”狀態。
阻斷COVID-19的核心在於人們能夠眾志成城的團結起來,打破COVID-19的撕裂效應。否則,就只能被COVID-19擊破,付出巨大的人命及經濟社會代價,被動與其“共存”。不同的人類社會由於組織形式、文化價值、政治制度的不同,對COVID-19的應對也會有很大的差異。
在其他條件相等的情況下:
**——個人主義vs集體主義:**越是強調或歌頌個人主義,對個人的權利越是無條件保護的社會,越難以團結起來應對COVID-19,同時,人們通常會用個人的權利、自由、隱私等好聽的政治價值來昇華、美化自己利己或自私的訴求。這其實是為“負面外部性”提供合法依據,把個人的權利與公共利益對立了起來。反過來,一個社會社區價值(communal)越強,集體主義越強,個人越能夠為集體和公共利益進行自我約束、犧牲個人的權利、便利、利益(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也就越能夠團結起來應對COVID-19。此時,個人的利益一定是整體利益的一部分。
**——社會結構——社會單位:**社會單位構成越小,例如越是核心家庭化、人與人不相識的“原子化”的社會,也就越分裂/離散,聚合人們就越難,團結起來應對COVID-19也越難。相反,傳統的大家庭、大家族、大社區型的社會會更團結,人們彼此能夠共享身份認同與目標,應對COVID-19會更團結。
**——社會結構——多樣性:**一個社會族羣/種族、階層、宗教、文化、政治價值、輿論等方面越“異質化”的社會,團結起來應對COVID-19就越難,而越是“同質化”的社會,由於人們更容易團結起來,應對COVID-19也就越有力。
**——對老弱病的態度:**一個社會越是對老弱病賦予價值,越是願意保護老弱病,應對COVID-19的意志就越強,應對也會越有力。有的社會(例如中國)不僅僅視老人為弱者(the vulnerable),而且因為敬老、孝順的傳統,對老人(seniority)特別尊重,賦予特別的倫理地位。相比僅僅把老人作為需要保護的弱者而言,尊重老人的社會團結起來應對COVID-19的意願肯定也越強。筆者以為,對老弱病的整體態度,是決定一個人類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標。
**——依靠經濟內循環的能力:**一個社會,越能夠自給自足、把關鍵資源的供給和需求都掌握在自己手裏,可以一定程度上限制跨境人口流動的(進行“內循環”),就越能夠團結起來應對COVID-19。相反,一個社會,如果非常的“外向型”——例如高度依賴旅遊業等需要人口流動的全球化經濟,那就可能因為外部輸入而導致本國堅持的防疫政策前功盡棄。這裏要看到的現實情況是,第一,全球化時代的人類社會很依賴人口自由流動,一國獨善其身很難;第二,不同國家防疫制度與能力千差萬別,而且一國的成功未必能夠在其他國複製。長期來看,只要全球化的假設依然成立,那麼任何一個國家的公共衞生政策都需要向全球聚攏——當然它需要根據病毒變異的情況及公共衞生及經濟社會政治成本來評估聚攏的節奏。
**——政治體制:政治集中度:**一個國家或社會的政治權力越分散、越離散、去中心化(例如聯邦制),將全國不同地方民眾團結起來應對COVID-19就越難。政治權力越是集中,則團結應對的能力就會越強。
**——政治體制:政治政策的形成:**一個國家或社會政治政策形成,越是傾向於挖掘、鼓勵及迎合大多數普通人的短期考量與訴求,則越難將人們團結起來應對COVID-19(特別是Omicron)——因為COVID-19的特性就是在低風險人羣與高風險人羣,以及個人健康與公共衞生之間將不對等與不對稱“最大化”的。COVID-19低風險人羣在人口裏是佔壓倒性絕大多數的,如果簡單迎合多數人(低風險人羣)的訴求,那麼在政治的驅動下,出台不利於少數人(高風險人羣)利益的政策只是時間問題。
筆者想説的例子,其實就是西方的政黨選舉政治(“liberal democracy”)。在現實世界裏,政黨選舉政治最終就是挖掘、發現、鼓勵、引導個人視角、個人利益、個人訴求的。政治家迎合的多,引導的少。選舉政治家的任期也比較短,政治政策的形成因此會呈現短期化和民粹化特性——尤其在當代社會,移動互聯網、社交媒體、資本及商業的介入使得信息和輿論高度去中心化。如果把公共衞生政策交由投票選舉進行,那會得出什麼結果?那麼占人口大多數的個人健康低風險人羣是有可能傾向於放開的,但不惜犧牲高風險人羣的福祉與利益。這種犧牲,是絕對意義的:可能構成後者的經濟崩潰及死亡。
我們再舉個一個極端的例子,就是讓全體人口對選擇“清零”還是“躺平”進行公投。低風險人口是佔大多數的,除非他們對佔少數的高風險人口擁有巨大的情懷、同理心、賦予巨大的倫理價值,並且能夠冷靜評估“共存”所帶來的全部後果,否則很有可能選擇“躺平”。這種選擇,與所謂的“多數人暴政”無異。
COVID-19(Omicron)的可怕及魔幻之處在於,它就是要利用人類社會不同成員及羣體之間的分歧與矛盾,將人類社會整體擊破。要應對COVID-19,只有強大的政治能力及意志,以及全民眾志成城和團結。
而這恰恰是西方選舉政治所不具備的。
西方選舉政治在現實世界裏運行的內核是:挖掘、發現、鼓勵、弘揚、迎合個人的利益、個人的視角、個人的訴求,個人的感受,並不惜為了選舉目標,尋找、誇大並利用羣體之間的矛盾與分歧,為的是將這些矛盾與分歧轉化為能夠服務選舉政治目標的政治動能。階層分裂、族羣分裂、共識分裂、巨大的公共衞生代價,都可以是選舉政治的陪葬品。
尤其重要的一條是:選舉政治自帶“嵌入的”(embedded)免責機制,能夠吸收和化解政治不滿:選民如果認為一個政客或政黨的公共政策不好,可以通過選舉將其更替。這樣一來,錯誤的決策都可以由選下去的政客“背”走,人們對政治體制本身依然充滿信心;另一方面,選民也會被制度賦能,始終擁有道德優越感和“主人翁感”(ownership),認為自己始終可以通過選舉不斷地“糾錯”,改變先前錯誤的決策(“我上次選了Trump,確實選的不對。我看錯人了,當然這也怪華盛頓政客。這次我認真考慮後,選了Biden”)。
大家可以看到問題所在:選舉迎合的始終是短期的個人利益、視角、訴求,將這些利益與訴求進行“加總”,然後製造短期的結果。未來一段時間內不奏效,再用新的選舉替換。選舉政治只是不斷地週期性的循環短期化的政治決策而已。這時,不僅從長計議,制定當下人所不理解、不認可的長期主義政策是不可能的,甚至錯與對也不那麼重要了。一些選民在看到了選舉政治背後的實質後,就會淡出政治。
而對抗COVID-19需要什麼?需要全盤考慮全體人的利益——特別是捍衞少數弱者們的利益;要有足夠的政治擔當及執行力,能夠系統地阻隔 低風險人羣/地區將病毒轉移到 高風險人羣/地區;要有堅毅與定力,不能朝令夕改,做“仰卧起坐”;要始終以長期主義價值觀為指導。
西方選舉政治,如果都是個人導向、民粹化、短期化的,只是將個體民眾的選擇和偏好進行“加總”,那是難以解決重大公共衞生問題的。其結果,就是將公共衞生問題(public health)轉化為醫療問題(personal medicine)。這樣的體制,一方面不利於保護COVID-19“專注”傷害的弱者,另一方面也會給社會帶來巨大的代價,例如較大的人命代價(“超額死亡”、“踏着屍體而來”),最終實現被動“共存”並宣傳“慘勝”。
在善於“分而治之”、製造撕裂的COVID-19面前,人類社會遭遇的是政治版本的“市場失靈”——幾乎所有的人類社會都被打敗了(除了“孤島”中國大陸)。

中國嚴格執行“動態清零”政策 新華社圖
但人類作為一個整體面臨的最大危險並不是COVID-19,而是全球變暖/氣候變化等重大公共問題。這不是“共存”問題,而是滅絕性問題。
所幸的是,氣候變化與COVID-19有一個本質不同,COVID-19是傳染病,其特點是:大多數人團結和遵守規則也不足夠,只要有少部分人不團結,就可以破壞全局;而氣候變化則只要求大多數國家能夠聯合行動就可以,只要負責任的國家足夠多,就可以影響全局,哪怕個別國家不行動。
在這裏,中國也可以成為表率:即便有不負責任的西方國家在國內選舉政治下放棄承諾(例如美國當政的Trump退羣巴黎氣候協議),也不會影響中國對氣候變化的承諾。中國依然可以利用舉國體制完成自己的承諾,並正向引導其他國家。
在這一條上,至少氣候變化比COVID-19要“好”一點。
最後,本系列第一篇提到了“負面外部性”(negative externality)的概念。
政治也是有負面外部性的。
很簡單:中國可以解決自己COVID-19的問題——如果沒有國外的無止境的擴散和輸入,我們在2020年上半年就“消滅”了COVID-19了。在相當長一段時間,中國內地沒有大規模的爆發,利用“精準防控”將“動態清零”做得很好,經濟社會生活正常運行。
但COVID-19在國外的不斷傳播及變種最終催生了傳播力極強的Omicron。前面提到,大多數國家因為沒有相應的政治制度及治理手段,做不到“精準防控”下的“動態清零”,老早“躺平”。但選舉政治有個“好處”,即消解政治對抗與壓力。所以一眾西方國家,抗疫雖然不成功,付出了巨大的公共衞生及經濟社會代價,但沒有因此遭遇政治問題,反而在“踏着屍體走過來”之後,覺得自己的表現還行。記憶力非常短暫的當代世界裏,不少“低風險人羣們”似乎已經忘掉了疫情的影響。
但當如果病毒由這些國家傳播入中國,造成爆發甚至失控的局面,結果就不一樣了。我們的政府是360度責任的全能政府,雖然權力大,但職責也大,都是相對應的。我們的民眾“既要又要”:既希望有正常的經濟社會生活,又不希望看到因疫情導致大規模病死及醫療資源的擠兑(同樣也會帶來超額死亡及附加代價)。如果因為疫情爆發導致公共衞生後果,將會使得我們的制度遭受巨大的政治壓力。
這就是國際政治層面的負面外部性:一個國家推行某種防疫體系,自己雖然遭遇了比較大的公共衞生危機,但沒有遇到什麼真正的國內政治壓力;然後,病毒從本國傳導到其他國家,卻可以破壞其他國家的公共衞生體系,為後者造成巨大的政治壓力。
這就是:在同一公共問題下,各國所面臨的政治及公共責任風險的巨大不對等。
中國正在走出並一定會走出一條極具自身特色的道路,在許多的治理手段和模式上,現在已經可以看出明顯的“中國特殊性”(Chinese exceptionalism)。COVID-19疫情防控就是這樣一個例子。但在百年不遇之大變局下,我們也會發現,在許多的問題上,中國追求“獨善其身”並不容易,我們還會面臨越來越多複雜的國際挑戰。
本系列三篇,寫在進入COVID-19疫情的第三年,也是一切已由Omicron主導、更加複雜與艱難的第三年。希望通過這些概念的引入,鼓勵人們從更多的歷史視角去理解病毒與人類社會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