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稱“台獨”骨幹李孟居刑滿出獄但無法返台,國台辦:正在服附加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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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上午,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在國台辦新聞發佈廳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就兩岸熱點問題答記者問。

4月27日,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答記者問。圖片來源:人民網
台灣聯合報記者:最近台灣有報道指出,2019年被逮捕的屏東縣枋寮鄉鄉政顧問李孟居去年服刑期滿出獄,但仍在執行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無法返台,請介紹他目前的狀況。
馬曉光:我們從有關部門瞭解到,李孟居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有關部門嚴格依法辦案,他現在已經服滿了刑期,正在服附加刑期。在辦案過程,包括在服刑期間,我們都依法保障了李孟居的各項合法權利。
李孟居,1972年出生於台灣新竹,有留美背景,曾任台灣信達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台灣屏東縣枋寮鄉鎮顧問,“台獨”組織“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理事。2019年8月,李孟居赴香港參與支持“反中亂港”活動,後潛入深圳境內拍攝武警集結照片,刺探軍事秘密。2019年10月31日,經檢察院批准,國家安全機關對李孟居依法執行逮捕,並以涉嫌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秘密罪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以追究李孟居的刑事責任。李孟居最終被判處1年10個月刑期,剝奪政治權利2年,2021年本刑期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