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龔建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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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5月10日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省總工會原主席龔建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龔建華喪失理想信念,棄守職責使命,背離“兩個維護”,組織“小圈子”“小團伙”,搞“七個有之”,污染政治生態,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工會工作的決策部署不力,私下操作勞模評選事宜,將黨和國家的榮譽私相授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特權思想嚴重,貪圖享樂,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幹部選拔任用、職工錄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打探中央巡視、紀律審查事項,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等;大搞權力尋租和家族式腐敗,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出讓、項目開發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龔建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龔建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據此前報道,去年11月龔建華主動投案。據悉,龔建華是十九大後江西落馬的第四名副省級幹部。前三人分別是原副省長李貽煌(2018年1月被查)、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史文清(2020年9月被查)、省政協原副主席肖毅(2021年5月被查)。其中,龔建華與肖毅曾先後任撫州市委書記。
龔建華簡歷

龔建華(資料圖) 來源:人民網
龔建華,男,漢族,江西南昌縣人,1962年6月生,198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7月參加工作,經濟學學士,在職研究生學歷。
1979年9月江西財經學院貿經系學生;
1983年7月江西省委農村政策研究室幹部;
1984年5月 江西省委農工部幹部;
1987年10月 江西省委農工部副主任科員;
1988年8月 江西省委農工部主任科員;
1988年9月 江西省農辦主任科員;
1989年1月 江西省農辦秘書處副處長;
1993年9月 江西省農辦綜合處處長(1992.04-1994.02省組下派奉新縣掛職任縣委副書記);
1996年3月 江西省農辦副主任、黨組成員;
2000年1月 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02年12月 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03年6月 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江鈴汽車(11.910, 0.07, 0.59%)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
2004年1月 南昌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兼江鈴汽車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
2004年2月 南昌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市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2004年3月 中共南昌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2006年11月 宜春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6年12月 宜春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1年8月 撫州市委書記;
2014年9月 任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撫州市委書記、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第一書記;
2015年3月 江西省委常委、秘書長、南昌市委書記;
2015年11月 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書記。
2017.01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2018.05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省總工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