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憲實:妖魔化武則天,是政治需要,也是借鑑史學的需要
【文/孟憲實】
現在我們看到的史書,以《新唐書》和《資治通鑑》為代表,竭力要把武則天描寫成一個為了最高權力不擇手段的女毒物,其實都是“事後諸葛亮”。他們為了妖魔化武則天,不得不把高宗寫得很弱智。
其實,高宗沒有任何問題,很聰明,很有作為。同時,武則天也沒有任何問題,高宗在世的時候,武則天是無可挑剔的。後來強加給武則天的許多罪惡,不僅貶低了武則天,也貶低了唐高宗。如果武則天就是那樣不擇手段,當世之人哪有那麼容易都上當的道理。以高宗的聰明,更不可能毫無覺察。
現在解釋武則天的野心或者雄心,要麼是隱藏得太深,誰也沒有覺察到,要麼就是後來突然覺醒的。現在這些妖魔化武則天的史書,其實沒有坐實一件事情來證明武則天的野心早就存在。
關於武則天逐漸掌握權力的過程,關於武則天強烈的權力慾望等,只見於史家評論,而他們都沒有舉證出事實。現在的這些主流史書,他們的主要手法是把武則天寫成一個罪大惡極的壞人,她沒有基本的道德情操,喪盡天良而最後終於達成了她的罪惡目的。這些史書,從《新唐書》到《資治通鑑》,幾乎都是同一套邏輯。

武則天畫像
醜化武后 借鑑史學
為什麼這些史書會如此仇恨武則天呢?因為站在唐朝的立場上,武則天最後篡奪了唐朝政權是事實,無法迴避。傳統史學的核心目標是借鑑史學,從另外一個意義上看,借鑑史學是一種功能性史學,就是為當代政治家提供歷史借鑑。而所有的政治家以皇帝為中心,當然不希望篡奪的事件在自己的朝代出現,所以史學家們在相關問題上就會不遺餘力。
武則天是一個顛覆者,是所有現存皇帝的潛在敵人。歷史上的武則天雖然已經過去,但是防範未來可能出現的武則天則是皇帝和皇帝的史學家的神聖使命。妖魔化武則天,既是政治的需要,也是借鑑史學的需要。妖魔化武則天,可以使現在的君主更小心武則天式的人物,也使得有可能充當未來武則天的人知道篡權者的可怕後果。
為什麼《新唐書》和《資治通鑑》對於武則天的妖魔化更熱衷呢?我懷疑,這跟北宋女主政治關係密切。宋真宗的皇后劉娥在仁宗時期垂簾聽政,身穿天子服,就曾經很關心武則天的事情。有的大臣還真的有勸進的意思,希望劉娥效仿武則天。
《新唐書》開始修纂是仁宗慶曆四年(1044),正是劉娥已經去世,宋仁宗全面掌權以後。用妖魔化武則天阻攔後世的女主,正好體現了借鑑史學的政治功能。《資治通鑑》晚於《新唐書》,但在借鑑功能上也有同樣的需要。

影視作品中的劉娥
在歷史研究的實事求是與借鑑史學發生衝突的時候,究竟應該如何選擇呢?在今天,這已經沒有問題,實事求是當然是首選。但是,古代政治背景下,史學家完全可能更重視借鑑功能。
《舊唐書》的資料來源主要根據唐朝政府編修的《國史》,而《國史》中當然不能實事求是地記載武則天,理由是能夠理解的。因為武則天以後的唐朝,同樣把武則天篡唐當作重大政治災難。
到《新唐書》和《資治通鑑》寫作的年代,能夠參考的歷史資料已經減少,再加上他們的借鑑動機,就使得他們走上了妖魔化武則天的道路。既然資料很少,同時又有妖魔化武則天的需要,他們會如何處理呢?我懷疑,除了增加評論以外,也採用一些文學的手法。試以《資治通鑑》為例進行如下説明。
麟德元年(664)年底,朝廷發生廢后風波,高宗要廢去武則天的皇后地位,但是最後並沒有真的執行,而宰相上官儀卻承擔了一切嚴重後果。此事,我們在第十三講已經進行了分析。此後,武則天大權獨攬。《資治通鑑》卷二〇一記載道:
自是上每視事,則後垂簾於後,政無大小,皆與聞之。天下大權,悉歸中宮,黜陟、生殺,決於其口,天子拱手而已,中外謂之二聖。
《資治通鑑》的這個説法,是有來源的,那就是唐朝編的《實錄》,按照《資治通鑑》的解釋,有些書如《唐歷》更是過分,所以並不採用。
上一年武則天剛剛垂簾聽政,轉年是麟德二年(665),皇帝要封禪泰山,十月出發前往泰山,路經壽張,皇帝專門拜訪了張公藝。張公藝一家,“九世同居,齊、隋、唐皆旌表其門。上過壽張,幸其宅,問所以能共居之故,公藝書‘忍’字百餘以進。上善之,賜以縑帛。”
《資治通鑑》如此記錄了皇帝訪問張公藝一家的事,還記錄了彼此的應答往來。壽張屬於鄆州,在今山東梁山西北。張公藝家,在北齊和隋朝都受到過表彰,原因就是九世同居,其實就是連續九代人都居住在一起,被歷朝看作是家族和睦的典範。高宗對張公藝發問:九世同居是怎麼做到的?張公藝似乎沒有正面回答,而是書寫了一百多個“忍”字給皇上。皇上對他提出表揚,還賞賜了絲綢布帛。
我不知道別人閲讀這段文字後的感受,反正我的感覺總是擺脱不了對唐高宗心理的猜測。此前最重要的故事就是武則天掌握大權,皇帝拱手而已,如今看到張公藝百忍,讓人禁不住聯想到唐高宗。
唐高宗為什麼要稱讚張公藝的忍呢?難道不是因為唐高宗自己也是一忍百忍嗎?那麼,我的這種讀後感受,究竟是自己接受暗示呢?還是《資治通鑑》設置的一個陷阱呢?《資治通鑑》可以自我辯護説,它並沒有直接説唐高宗在百忍,它不過是敍述一個故事而已。《資治通鑑》究竟有沒有暗示的意思,需要其他讀者的感受證明。這裏這樣説也許有推測的意味,姑且設疑如此,請讀者自證之。
武則天在當時,最大限度地超越了歷史。當時人無法想象,後來的史學家站在政治道德的立場上,同樣無法想象。他們除了妖魔化武則天,別無他法。後世對唐高宗的評價其實是妖魔化武則天的副產品,他也受到了不應有的對待。
公主之死
説到武則天的“最毒婦人心”,知與不知,都會想到無辜的小公主之死。
大約在永徽四年(653),武則天為高宗生下一個公主,但是這個公主不幸而夭折。公主之死,到底是什麼原因呢?最開始的記載是很簡單的,《唐會要》卷三“天后武氏”條下是如此記載的:“昭儀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殺之,上遂有廢后之意。”
根據《唐會要》的這個記載,武則天和高宗所生的公主確實夭折,因為不知道死亡原因而且死得突然,所以稱作“暴卒”。武則天充分利用了公主之死,採用悲情主義的訴求方法,把公主之死的責任推給自己的情敵王皇后。高宗看來是受到了武則天的影響,開始萌生廢黜王皇后的念頭。

影視作品中的武則天
《唐會要》一書,雖然是北宋王溥編輯的,但是吸納了唐德宗時期蘇冕四十卷的《唐會要》和唐宣宗時期崔鉉的《續會要》,所以保存唐代國史資料比較多,向來為學者所重。這裏的記錄,也相對穩重。當時,王皇后聯合蕭淑妃與武則天鬥法,武則天悲情主義的戰鬥技巧適合當時的情況。因為畢竟是母親喪女,説一些喪失理智的話是可能的。而高宗看見受傷的母親,也很可能同情心上湧。
高宗新生公主夭折一事,《舊唐書》沒有任何正面提及,但是在《則天皇后本紀》的“史臣曰”中,卻寫下了這樣的文字:“武后奪嫡之謀也,振喉絕襁褓之兒,菹醢碎椒塗之骨,其不道也甚矣,亦奸人妒婦之恆態也。”其中,後一件事是指武則天殘酷對待失敗了的王皇后和蕭淑妃,而前一件事“振喉絕襁褓之兒”,可能就是指扼殺親生公主的事。
《舊唐書》成書於後晉出帝開運二年(945),先後編寫用了4年時間。為什麼這件事沒有寫入《舊唐書》的正文,而是用“史臣曰”的方式表達出來?沒有確鑿證據。推測起來,大概這個時候已經有了武后殺親生公主的説法,但是不能坐實,只好用這種更具有個人意見的方式表達出來。
《舊唐書》這種比較概括的説法,到了《新唐書》中凌空一躍,變成了非常具體生動的描寫。《新唐書·后妃列傳》的文字是這樣記載的:
昭儀生女,後就顧弄,去,昭儀潛斃兒衾下,伺帝至,陽為歡言,發衾視兒,死矣。又驚問左右,皆曰:“後適來。”昭儀即悲涕,帝不能察,怒曰:“後殺吾女,往與妃相讒媢,今又爾邪!”由是昭儀得入其訾,後無以自解,而帝愈信愛,始有廢后意。
在這裏,公主之死的過程詳細而生動。《資治通鑑》的記載,直接繼承了《新唐書》,文字如下:
後寵雖衰,然上未有意廢也。會昭儀生女,後憐而弄之,後出,昭儀潛扼殺之,覆之以被。上至,昭儀陽歡笑,發被觀之,女已死矣,即驚啼。問左右,左右皆曰:“皇后適來此。”上大怒曰:“後殺吾女!”昭儀因泣訴其罪。後無以自明,上由是有廢立之志。
仔細比較,《資治通鑑》這段文字基本採自《新唐書》。皇后看望新生公主,離開以後,武則天偷偷殺掉公主,然後偽裝現場。唐高宗到場,武則天假裝歡笑,掀開被子,發現公主已經死亡。詢問左右,大家都説剛才皇后來過。於是皇帝大怒,認為是王皇后“殺吾女”。王皇后自然無法解釋,於是皇帝開始產生廢立皇后的念頭。
以上基本情節,兩書都是相同的。但是仔細觀察,發現也有所區別。就《通鑑》而言,第一,首先增加“後寵雖衰,然上未有意廢也”一句,把武則天殺親生女以嫁禍王皇后的動機提前作了説明。
第二,武則天發現公主已經死亡,《通鑑》用“即驚啼”三字。《新唐書》寫武則天的“即悲涕”,是在知道王皇后來過之後。把武則天“悲涕”換了地方,改作“驚啼”,看上去更加自然,證明武則天的表演更加天衣無縫。《新唐書》那種寫法,發現公主死了不哭,而是立刻追查原因,情節轉換不太流暢。而得知王皇后來過之後再悲啼,嫁禍王皇后的含義太清楚。

總之,按照《新唐書》的寫法,武則天的表演還是有生硬之處。但是《資治通鑑》中寫武則天哭的環節和描繪哭的詞彙都有所改變,“驚啼”表明母親剛剛發現女兒死亡,立刻反應當然就是哭,而用一“驚”字修飾哭,證明母親是完全不知情的。
第三,《新唐書》説武則天殺死公主,用的一個動詞是“潛斃”,偷偷殺死,沒有更準確的動作,而《資治通鑑》使用的是“潛扼殺之”,顯然“扼殺”是更具體的動作。這比《新唐書》,細節進一步明確了。但是,細節越生動越詳細,越發引人懷疑。且不説《通鑑》對《新唐書》這種細節修改已經使得過程發生變化。我們要問的是,傾向合理化的修改,意圖是什麼呢?可是,細節如此考究的《通鑑》,在描寫這件事的時候,卻沒有比較清楚的時間定位,因為《通鑑》把此事放在永徽五年的年底來敍述。按照《通鑑》的體例,説明此事具體日月不清楚。
作為編年體史書,《資治通鑑》是這類史書的典範,對於歷史事件時間定位的重視,《通鑑》也是典範。可是,在公主之死的問題上,《通鑑》可以花筆墨修改《新唐書》看上去不夠合理的文字,為什麼在更重要的時間定位問題上沒有給出更具體的座標呢?答案是無法得知了,但是看來《資治通鑑》對此事信息的掌握是有限的,以至於重要的時間定位都不能給出,只能在《新唐書》的基礎上對細節進行“合理化”的修改。
從以上的這些記載,我們可以發現,公主之死的文字記錄,有一個由簡至繁的變遷過程,在該過程中,重要的信息如事件發生的時間沒有得到進一步的確認,但是細節反而越來越清晰。
在中國古史研究中,曾經有過一個“層累地構造學説”,意思是古代的歷史隨着時間而越來越清晰,恰好證明是後人締造的結果。文學史上也有類似的問題,作品在流傳的過程中被不斷地加工和創造,最後的模樣與初始狀況相去甚遠。那麼宮廷秘史,是否也有這種規律呢?所有的當事人都沒有留下記錄,那麼後人是通過什麼途徑反而獲得了更多的細節呢?所以,當我們面對的歷史事實,有着一個由簡至繁的描述過程的時候,這樣的事實本身就值得我們提出疑問。
趙文潤先生著《武則天》一書,在第四章專門列“關於小公主之死”一節,援引趙翼等學者觀點,認為《舊唐書》比《新唐書》更可信。而對於駱賓王檄文不提及小公主之死,趙先生也認為太奇怪。如果確有此事,駱賓王會筆下留情嗎?當然不會。
雷家驥先生認為,武則天殺公主,“大概僅有她自己知道而已,史官不知何據而書?既然史官如此記載,則或許果真有據,後人若無確證則不宜輕易予以推翻”。其實,總體上雷先生還是傾向肯定確有其事的。
武則天殺死親生公主這種説法,在唐憲宗時期成書的《大唐新語》中也沒有出現。最早提及這種説法的應該是《舊唐書》武則天本紀之後的“史臣曰”,而到《新唐書》的時候才大張旗鼓地傳播開來。我們從現在的《新唐書》和《資治通鑑》記錄文字可以看到,武則天殺人的過程是被全程記錄的。一方面説武則天殺人只有武則天一個人知道,而且她不可能對別人提起,另一方面卻有一個現場全記錄。這個矛盾的現象,其實是五代甚至北宋以後才出現的。
關於武則天的文字記載,隨着時間的推移越發妖魔化,追究起來,也不是沒有背景。陳寅恪先生研究李、武、韋、楊婚姻集團,認為“李、武為其核心,韋、楊助之粘合,宰制百年之世局”。所以,武則天雖然最後失敗,但是因為與李唐有千絲萬縷的聯繫,百尺之蟲死而不僵,武氏家族的政治影響依然存在。
然而,從歷史的立場上看,唐朝前期兩大失敗,一是武氏代唐,二是安史之亂,歷史的追究不可避免。為了避免武氏之禍的重演,借鑑史學很容易走上妖魔化武則天的道路上去。於是,一些原本荒誕不經的傳聞也被歷史學家採納,武則天殺害親生女兒的故事因此得到正規史學著作的傳揚。

《唐高宗真相》書影
作者:孟憲實
浙江人民出版社2021年10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