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駐日使館調整赴華人員檢測要求,取消多項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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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中國駐日本大使館”公眾號發佈《關於調整赴華人員行前檢測及申請健康碼政策的通知》:根據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及病毒變異特點,按國內主管部門要求,現對自日本出發赴華人員行前檢測及申請健康碼政策進行調整,今後將根據疫情及外防輸入情況進行動態調整。請認真閲讀以下內容,對照相應類別人員要求進行行前檢測並申碼:
(一)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取消以下要求:
1、登機前第7天核酸預檢測;
2、《自我健康監測表》填報;
3、血清IgM抗體檢測;
4、有既往感染史人員肺部檢測;
5、登陸船員預檢測和14天閉環管理。
(二)搭乘2022年5月30日(含)之後航班人員, 登機前最後一次核酸檢測 須於航班起飛前24小時內,並限定在符合檢測標準和時效要求的12家特別指定機構 (點擊閲讀原文查閲,其他領區特別指定機構在具備條件後加入) 進行;申請健康碼後, 航班起飛前12小時內,還須進行1次快速抗原檢測,並在值機時向航空公司提交報告,無須向我館提交 ;行前各項檢測均 可跨領區 。
(三)自2022年5月30日起,有既往感染史人員申碼流程發生變化,須自痊癒確認 的第2次核酸檢測採樣次日起進行不少於2個自然月的健康觀察後 ,方可按一般人員要求進行相應行前檢測和申碼。 5月30日起,不再受理郵件預審 。
一、各類人員行前檢測及申碼流程
(一)一般人員
1、 第1次核酸(登機前第2天): 前往 任一指定機構(點擊閲讀原文查閲) 進行第1次核酸檢測,時間按“航班日期-2”計算。
2、 第2次核酸(航班起飛前24小時內): 前往 符合檢測標準和時效要求的12家特別指定機構 (點擊閲讀原文查閲)進行第2次核酸檢測,且須與第1次核酸非同一機構,時間按“航班起飛時間-24小時”計算。
例如:搭乘6月6日09:15起飛航班,則須於6月5日09:15後前往符合檢測標準和時效要求的12家特別指定機構進行第2次核酸檢測。 早於此時間的檢測不予認可,非12家特別指定機構的檢測結果亦不予認可 。
3、 申請健康碼: 取得所有檢測報告後,在最晚提交申請時限前 (點擊閲讀原文查閲)上傳 2次核酸檢測報告+申碼通用資料 (點擊閲讀原文查閲)完成申請。
4、 登機前快速抗原檢測(航班起飛前12小時內): 可任選一家提供此項業務的指定機構進行一次快速抗原檢測,並取得 指定格式 (點擊閲讀原文查閲)檢測報告。 綜合考慮航班時間、機構檢測效率等因素,允許搭乘13:00前航班的乘客放寬至登機前一天13:00以後進行快速抗原檢測 ,具體參照下表(點擊閲讀原文查閲) :
注:
①快速抗原檢測報告在申請健康碼時無需提交,由航空公司在值機現場查驗。
②快速抗原檢測結果為陽性者,即使已獲發綠色健康碼也無法乘坐當日航班成行。當事人須調整行程延後赴華,並重新進行檢測。具體要求:一週內前往指定檢測機構進行一次核酸複檢(鼻咽拭子採樣),並將檢測結果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須註明“ 姓名+ 護照號+ 國籍+ 抗原陽性核酸複檢 ”。 如核酸結果為陽性 ,請按本通知“一、(二)有既往感染史人員”要求安排赴華行程; 如核酸結果為陰性 ,請自核酸複檢採樣次日開始進行為期14天的自主隔離和健康監測(無需填表),期間無異常者,方可按本通知“一、(一)一般人員”要求重新進行各項檢測並申碼。
③未在上述時限內發送核酸複檢結果的,需按照有既往感染史人員要求安排赴華行程 。
5、 參考範例: 搭乘6月6日09:15起飛航班,6月4日前往任一指定機構進行第1次核酸檢測,6月5日09:15以後前往符合檢測標準和時效要求的12家特別指定機構進行第2次核酸檢測(須與第1次核酸非同一機構)。取得所有檢測報告後,6月5日18:00前上傳2次檢測報告+申碼通用資料完成申請。同時,6月5日13:00以後進行登機前快速抗原檢測。6月6日,憑綠色健康碼+快速抗原檢測陰性報告辦理登機手續。
(二)有既往感染史人員
1、人員判定:曾確診新冠肺炎,或未確診但核酸檢測曾為陽性者。
2、申碼流程
(1)痊癒確認:三天內前往指定檢測機構(同一或不同機構均可)進行2次核酸檢測(至少間隔24小時),並取得指定格式的檢測報告。無需發送郵件申請預審。
(2)健康觀察:自痊癒確認的第2次核酸檢測採樣次日起進行不少於2個自然月的健康觀察。
(3)行前檢測及申碼:健康觀察期間無異常者,可按照本通知“一、(一)一般人員”要求進行各項檢測並申碼。申碼時,請一併上傳痊癒確認的2次核酸檢測報告。
3、 注意事項
(1)痊癒確認的2次核酸檢測必須在指定機構進行,且均應晚於確診或檢測結果陽性的日期。
(2)申碼過程中,如任一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需重新進行痊癒確認,重新進行後續流程。
(3)有既往感染史人員如此前已按要求進行必要排查並獲發健康碼赴華,之後未再檢出現陽性的,再次赴華時請按一般人員要求申請健康碼。申碼時請一併上傳中國出入境記錄。
4、參考範例:6月1日、2日分別前往指定機構進行2次核酸檢測,如結果均為陰性,請自6月3日起進行不少於2個月的健康觀察,最早可於8月3日開始按一般人員要求進行各項檢測並申碼。申碼時,請一併上傳6月1日、2日的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三)密切接觸人員
1、 人員判定: 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症狀出現前2天開始,或無症狀感染者標本採樣前2天開始,與其有過近距離接觸但未採取有效防護的人員為密切接觸者。例如: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以核酸檢測陽性結果為準)的同行家屬、同事、同學、同居人員等,均為密切接觸人員。
2、 申碼要求: 密切接觸人員須自密切接觸次日起,進行為期14天的自主隔離和健康監測(無需填表)。期間無異常者,方可按照本通知“一、(一)一般人員”要求進行各項檢測並申碼。
3、 參考範例: 如6月1日為密切接觸日,則須自6月2日開始進行14天自主隔離和健康監測(無需填表),期間無異常者,最早可於6月16日開始按一般人員要求進行檢測並申碼。
(四)疑似症狀人員
1、 人員判定: 過去14天內有發熱、咳嗽、腹瀉等疑似症狀,或因體温較高、疑似症狀等被航空公司拒絕登機的,視為疑似症狀人員。
2、 申碼要求: 疑似症狀人員須自疑似症狀出現次日起,進行為期14天的自主隔離和健康監測(無需填表)。期間無異常者,方可按照本通知“一、(一)一般人員”要求進行各項檢測並申碼。
3、 參考範例: 請參考密切接觸人員範例。
(五)登陸船員
在日本下船後入境日本,擬乘直飛航班赴華船員,請按本通知“一、(一)一般人員”要求進行行前檢測並申碼。如檢測時有同船船員確診,其他船員請按照密切接觸人員要求申碼。
(六)中轉及有第三國(地區)旅居史人員
1、駐日使領館不為自日本出發經第三國或港澳台地區中轉前往中國大陸人員審發健康碼。因轉機產生的滯留、遣返等後果由個人承擔。
2、所在國有直飛前往中國大陸航班的第三國(地區)人員,請勿通過日本轉機,駐日使領館不為此類人員審發健康碼。
3、所在國無直飛前往中國大陸航班及有第三國(地區)旅居史人員,建議慎重考慮旅行風險。如確有緊急、必要事由需經日本乘機前往中國大陸,請自入境日本次日開始進行不少於14天的自主隔離和健康監測(無需填表)。期間無異常者,方可按照本通知“一、(一)一般人員”要求進行各項檢測並申碼。申碼時請一併上傳日本上陸許可。(根據始發國疫情形勢等因素,您入境日本後的自主隔離及健康監測期將延長至28天,建議事前確認)。
例如:如6月1日入境日本,則須自6月2日開始進行14天(或28天)自主隔離和健康監測(無需填表)。期間無異常者,最早可於6月16日(或6月30日)開始按一般人員要求進行各項檢測並申碼。
二、注意事項
(一)關於赴華航班
當前駐日使領館僅為乘坐日本至中國大陸 直飛航班 (點擊閲讀原文查閲) 的乘客審發健康碼。因疫情、天氣等因素,近期部分航班熔斷或取消,請關注航空公司的通知提醒,合理安排行程。
(二)關於檢測機構
行前檢測均須在駐日使領館指定檢測機構實施 。使館領區指定檢測機構總表詳見 (點擊閲讀原文查閲) 。(在非使館領區進行檢測,請 點擊閲讀原文 查詢指定檢測機構名單。)
請注意:登機前 最後一次核酸檢測僅限定在符合檢測標準和時效要求的12家特別指定機構 (點擊閲讀原文查閲) 進行。
指定檢測機構按照當地法規運營,與駐日使館沒有任何經濟關係,其收費標準也與駐日使館無關。請了解收費標準、付款方式等信息後自行選擇。各指定檢測機構的檢測效率、工作時間、節假日接診與否、預約方式等各有不同,請務必事先預約確認。
(三)關於檢測報告
1、所有檢測結果均須為陰性,並取得以下指定格式的檢測證明書(紙質版電子版均可)。
2、領取檢測證明書時,請注意檢查是否為指定格式,現場核對姓名、證件號碼(入境用身份證件)、出生日期、聯繫電話等信息,並確認檢測機構是否蓋章簽名,如有誤應立即要求機構更正。
(四)關於在線申碼
1、申請時限:為確保您及時獲發健康碼,請務必參照下圖 (點擊閲讀原文下載) ,根據航班起飛時間在 規定時限內 進行各項檢測並完成健康碼申請。
2、申碼通道
(1)微信小程序(僅中國籍):使用微信掃描以下二維碼登錄“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小程序,如實填報相關信息並上傳各項所需資料。
(2)網頁版(中外籍均可):掃描以下二維碼或搜索https://hrhk.cs.mfa.gov.cn/H5/登錄“防疫健康碼國際版”網頁版,如實填報相關信息並上傳各項所需資料。
3、注意事項
(1)系統中填報的“檢測機構”和“採樣日期”,應以距離登機最近的一次核酸檢測為準。
(2)提交各項資料時,如無資料相對應名稱的上傳通道,可選擇系統內任一上傳通道提交。例如, 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請通過“請上傳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血清IgM抗體檢測證明圖片”通道一次性提交。
(3)同時持有多本出入境證件的旅客, 檢測報告和系統中填報的個人信息應以入境中國大陸時使用的證件為準 。
(五)關於核實審批
1、審發健康碼前,駐日使領館將全量核實檢測證明的真實性,必要時將向指定檢測機構核實情況,並視情要求申請人重新採樣檢測。
2、駐日使領館週末、節假日均正常審核健康碼。提交申請後,請耐心等待並實時確認健康碼狀態,勿通過其他方式查詢催問,以免影響審核效率。
3、請在申碼系統內“查看及出示健康碼”中查看健康碼狀態,並關注審核結果通知。
(1)“綠色”為已通過,您可憑碼登機;
(2)“黃色”為待審核,敬請耐心等待;
(3)“紅色”為不通過,在紅碼上方標記有不通過原因,請確認後及時補充上傳符合要求的材料重新提交申請;
(4)“灰色”為已過期,表明您的檢測報告已超過有效期,須重新提交有效期內的檢測證明。
(六)關於值機查驗
1、航空公司或將根據規定提出其他防疫要求,包括但不限於拒絕感染未滿三個月乘客登機等,請事先認真閲讀航空公司通知或聯繫航空公司確認。
2、航空公司將在值機現場查驗健康碼和快速抗原檢測報告(紙質版或電子版均可)。所有赴華乘客均須在值機現場登錄健康碼申請系統展示健康碼,不接受截屏圖、打印版等其他健康碼展示形式。
3、駐日使領館核發的健康碼僅供在日本機場值機時使用。有關入境地海關檢驗檢疫、隔離觀察、健康碼等措施,請詢入境地主管部門。
(七)關於疫苗接種
目前中國政府未強制要求赴華人員必須接種疫苗,未接種疫苗人員按要求提交相關資料亦可獲發健康碼。接種疫苗未滿14天的人員,如行前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亦可獲發健康碼。
三、重要提醒
(一)做好外防輸入對確保中國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及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義。駐日使領館再次強烈呼籲堅持“非緊急、非必要不旅行”。
(二)赴華前,特別是檢測後至登機前不注意防護是導致入境中國後檢出陽性的主要原因。強烈呼籲廣大乘客赴華前合理安排行程,儘量減少與外界接觸,加強自我健康監測。檢測後更要嚴格堅持戴口罩等日常防疫習慣,堅決避免外出就餐、聚會、購物等高風險行為,嚴防檢後感染。
(三)請務必誠信檢測、如實申報,確保提交的信息資料真實、有效。未按要求如實申報或篡改檢測結果,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刑法》,將被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四)此前發佈的有關行前檢測和健康碼申領的通知、問答等信息,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