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輝煌:縣域商業建設,該避免哪些坑
【文/林輝煌】
一、縣域商業建設的三份文件
這幾年,中央對縣域越來越重視,出台各種政策支持縣域經濟社會的發展。這些政策的出發點也許是好的,通過縣域發展,推動鄉村振興和城鄉融合,從而提高老百姓的生活水平,聽起來沒什麼毛病。但是,有時候我也挺憂慮的,因為在研讀這些政策的時候,經常感覺到不接地氣,彷彿政策制定者並不瞭解或者沒那麼關心縣域的真正需求是什麼。
近期,財政部、商務部、國家鄉村振興局三部門共同發佈了《關於支持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的通知》(財辦建〔2022〕18號)(以下簡稱《三部門通知》),目的在於促進農村消費和農民增收、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這份文件並不是突然產生的,實際上是對2021年的兩份文件的回應。
2021年,商務部等17部門共同發佈了《關於加強縣域商業體系建設促進農村消費的意見》(商流通發〔2021〕99號)(以下簡稱《17部門意見》)。該意見提出,建設縣域商業體系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推動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內容,是暢通國內大循環、全面促進農村消費的必然選擇。
不久後,商務部等15部門辦公廳(室)又共同出台了《縣域商業建設指南》(2021年12月2日)(以下簡稱《指南》),為縣域商業體系建設提供了明確的指引。不知道為什麼,《指南》的印發單位相較於《17部門意見》少了兩家,分別是中央農辦和住房城鄉建設部。
這三份文件構成一個關於縣域商業建設的政策系統。《17部門意見》相當於佈置任務,《指南》則是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任務,《三部門通知》由財政部牽頭,表明這個行動是有中央財政支持的。

二、市場的事情交給市場
商業的發展與人口的集聚息息相關。人口集聚的地方,自然就會產生較大規模的消費需求,這些消費需求構成了商業供給的前提條件。
因此,本質上講,商業發展程度是市場規律所決定的。政府要做的無非是三件事情:一是完善基礎設施,降低交易成本,比如道路交通設施建設、交易場所建設等;二是規範市場規則,維護市場秩序;三是商品質量監管,維護市場安全。實際上,第二、三件事也可以合併在一起,都屬於市場治理的問題。
基礎設施建設屬於公共品,它不僅僅服務於商業本身,也可以發揮其他方面的作用,因此應當由政府提供。市場有失靈的風險,除了強化行業自律自管之外,當然也離不開政府的支持和監管。
除了這些之外,至於商業如何發展、發展到何種程度,應該主要交給市場來決定,而不是按照政府的意志,什麼時候要建成幾個商貿中心、幾個超市。很簡單的道理,如果沒有市場需求,非要在一個地方規劃出商業體系,往往只會走向失敗。
現在的人口流動,主流還是繼續往大城市集聚,但是一個正在出現的趨勢是越來越多的人往縣城集聚。
一部分是外出打工者在城市賺了錢,回到自己的老家縣城買了房子,逢年過節回來住住,也有不少是直接回到縣城就業,成了縣城常住人口。向縣城集聚的另外一大主力是跟隨小孩到縣城讀書的農村家長,很多都是年輕媽媽,她們有的在縣城做點零工,有的則是全職照顧小孩。這些在縣城集聚的人口,確實有較大的消費需求,特別是日常消耗性的消費需求。
與縣城人口普遍增長的趨勢相反,鄉村常住人口普遍在縮減,特別是在農村,空心化的問題非常明顯。要搞清楚的是,農村空心化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化的驅動,在城市有更多的就業機會和更好的教育醫療資源,這對農村人口的吸引力是很難逆轉的。另外一個原因是農村的土地碎片化、水利條件道路條件不好、機械化程度低、農資成本高等造成了農民沒有種田的積極性,更不願意留在村裏了。

資料圖來源:每日甘肅
也就是説,農村空心化不是因為商業化不足造成的,相反,是因為農村人口外流導致了鄉村商業的衰敗。試圖通過振興鄉村商業來吸引農村人口迴流,這是不切實際的幻想。我們需要研究的是,誰是當前鄉村的常住人口,他們真實的消費需求是什麼,然後再根據這些需求來制定相應的政策,而不是依據政府的願望或想象來制定政策。
現在讀很多政策都有一種強烈的感覺,那就是政府覺得鄉村應該如何如何,為了達到政府對鄉村生活的美好想象,就要配套一系列的政策和資源,動員整個體制來搞這件事情。實際上,一個好的政策應該是建立在回應廣大人民羣眾的真實需求基礎上。
三、鄉村需要什麼商業?
那麼,誰住在鄉村,他們的真實需求是什麼呢?
現在還留在鄉村的農民,無非是這麼幾類:一是在鄉鎮做點小生意的人,二是在縣城打工但是住在鄉村的人,三是因為各種原因沒法出去打工只能在家務農的人,四是一些無法勞作的弱勢羣體比如老人、殘疾人等,五是在鄉村讀書或養育的小孩子。
老實説,這些人日常的消耗性消費需求並不高,主要是一些吃穿方面的消費,很多都可以自給自足。他們更需要的是農業基礎設施和社會基礎設施——社會基礎設施就包括教育、養老、醫療等,而農業基礎設施除了一些硬件建設之外,也確實涉及不少的商業活動。
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中所涉及的商業活動,包括工業產品下行和農產品上行。而工業產品下行中,農民最需要的是物美價廉的農資產品,比如肥料、飼料、農藥、種子等。現在農民反映最強烈的問題之一就是農資產品太貴,嚴重抵消了農民生產經營的收入。
我認為,如果真要在鄉村搞一個好的商業政策,最核心的就是想方設法降低農資產品的價格。最近我一直在琢磨,農資產品的交易,是否可以借鑑醫療領域的集中採購經驗,通過全縣、全市、全省乃至全國的集中採購,真正把農資產品的價格降下來,這對於提高農民種田的積極性、增加農民收入絕對有立竿見影的效果。
至於農產品上行,實際上主要涉及非糧食作物的交易,比如水果、生豬、家禽等。糧食作物有國家最低收購價,沒有太大的市場風險。但是非糧食作物的市場風險就非常大,這方面有可能通過縣域商業體系建設得以解決嗎?非常困難,除非全國乃至全球搞一個計劃經濟體制,否則誰也沒法保證你生產出來的農產品一定能夠賣出去並且賣出好的價錢,這是市場本身的規律所決定的。
當然,幫農村建好物流體系,特別是冷鏈體系,確實能幫上一些忙。但即使在這方面的工作,政府也不宜大包大攬,還是要依靠市場自身的力量。政府的重點應該在於搞那些最基礎的基礎設施,比如道路、基本規則等。
這裏需要講一下農村電商。農村電商被視為支持農產品上行的重要舉措,客觀上確實也發揮了不少的作用。但是需要警惕的是網紅帶貨的趨勢,這並不是一個值得鼓勵的舉措。
前陣子跟某省鄉村振興局的負責人交流,他提到了網紅帶貨對農民造成了極大的傷害。這位省領導頗有個性,經常“微服私訪”,聽到了不少農民的抱怨。他發現,網紅直播帶貨,貌似增加了農產品的銷售量,但是很多粉絲衝着網紅主播的消費並沒有那麼理性,往往下單後不久就要求退貨,而退貨造成的損失完全由農民承擔,導致農民苦不堪言。

四、縣域商業的風險
政策説,縣域商業建設有助於提高農民收入,這一點挺讓人費解。如果説是提高了從事商業活動的人的收入,這還説得過去,但是縣域商業建設能夠增加多少從事商業活動的人呢?恐怕不會很多吧,一個很簡單的道理是,整個縣域的消費需求就那麼大,增加更多的商人無非是降低了所有商人的收入。
那麼怎麼辦呢?有兩種方法,一是讓更多的外地人來縣域消費,二是挖掘本縣域人口的消費潛力。實際上,這三份縣域商業建設的政策,大致也是這麼設想的。
對於大多數縣域來説,讓更多的外地人來消費似乎很不現實,不符合邏輯。除非這個縣就在大城市周邊,或者它本身就具有良好的旅遊資源。我不是説沒有這樣的縣域,只是説這種類型的縣域不具有典型性,這也是為什麼大量的縣域旅遊開發(鄉村旅遊開發)都陷於失敗的原因。
挖掘本縣域人口的消費潛力,還有兩種方法:一是提高大家的消費能力,簡單説就是讓大家的錢袋子鼓起來,有錢了,消費慾望就有可能激發出來;二是提高大家的消費慾望,不管你有沒有錢。
讓大家變得有錢,這似乎也不是縣域商業建設本身能夠實現的,更主要的還是依賴於整體就業環境的改善,這在絕大多數縣域都只能是個夢想;至於提高農民的務農收入,特別是通過把農產品賣出去賺更多的錢,正如前面所講的,存在很大的市場風險。那麼,剩下的一條路就是提高大家的消費慾望,就算你本來也沒什麼錢,也要想辦法讓你買買買,甚至借錢消費。很明顯的,這種導向的商業政策是不好的,甚至可以説是不道德的。
綜上可知,單純通過縣域商業建設,即使能夠提高一小部分人的收入,其代價也是大多數人的過度消費。簡單説就是讓大家從本來就不是很鼓的錢包中拿出一些錢給到一小部分人,讓後者變得更有錢一些。
事情還不止於此。我們的縣域商業建設政策非常鼓勵大資本延伸到縣域來提供服務,他們一來,很快就會把原來的小商小販消滅掉,因為兩者根本不是一個量級的,小商小販實在競爭不過大資本。大家想想這幾年熱議的資本賣菜“血洗”小商家的故事,大概就可以知道資本湧入縣城之後會發生什麼劇情。

上面我們説道,通過挖掘縣域消費,可以讓大家從本來就不是很鼓的錢包中拿出一些錢給到一小部分人,讓後者變得更有錢一些。雖然有些無奈,但畢竟這些錢還是留在了縣域內,一旦大資本進來,這些從荷包裏擠出來的錢大抵就進到大資本的口袋裏了,本地的小商小販只好捲起被窩外出打工,到大城市賺點錢再回來讓大資本吸點血。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們的縣域主要還是承擔着安全兜底的社會功能,包括糧食安全、社會穩定和人力資本再生產。所有的縣域政策,包括商業政策,都應當儘可能地保護而不是破壞這些社會功能。否則,這些政策要麼就是沒法落地成為一紙空文,要麼就會成為既浪費財政資源、又折騰基層幹部而且還傷害老百姓利益的糟糕政策。
(本文原載於微信公眾號“行業研習”,觀察者網已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