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無法回國是否可以線上辦離婚?民政部:不存在線上辦理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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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有網友在民政部網站進行留言資訊:疫情期間一方在國外無法回國,協議離婚可否通過本人視頻方式線上辦理?該網友表示,因為疫情原因已經拖了4年多了,可否考慮到現實的社會情況,特事特辦。該網友認為,相信這樣的情況有很多,懇求有關部門給予老百姓一個解決方法。
對此,民政部社會事務司於5月24日答覆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存在線上辦理登記手續。

此前,有網友曾於2022年4月在民政部網站留言,建議出台疫情間線上結婚登記相關政策。
對此,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回覆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同時,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對於異地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經國務院批准,自2021年6月1日起,遼寧、山東、廣東、重慶、四川、江蘇、河南、湖北武漢、陝西西安實施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在試點地區,雙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户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除試點地區外,其他地區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還需要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
疫情期間辦理婚姻登記的,因各地疫情防控政策不盡相同,建議具體諮詢當地民政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