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應屆生竟因“超齡”被解約,廣東聯通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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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7日)中午,@河源聯通就“應屆生畢業因年齡問題被解約”一事發文致歉,表示已於5月26日晚與相關同學進行溝通並消除誤解,將嚴守契約精神、依法履行就業協議,**相關同學可按協議約定如期辦理入職手續。**同時,公司將對工作中的問題及時進行改進。

隨後,@廣東聯通 也發佈聲明致歉。
聲明稱,廣東聯通就昨日河源分公司“應屆生畢業因年齡問題被解約”一事在網上引起相關討論以及給相關同學造成的困擾表示誠摯的歉意,對社會的關注表示衷心感謝。
公司會認真反省並改進招聘工作,規範招聘流程和條件,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將認真履行央企責任,堅決貫徹中國聯通集團公司的人才強企戰略,加強對包括應屆大學畢業生在內的各類人才的招聘引進力度。

此前,據@後浪視頻 消息,5月26日,廣東河源。應屆生何同學反映,通過去年秋招與中國聯通河源分公司簽訂“三方協議”,近日被告知因年齡超24歲需要解約。何同學稱,她是1998年2月出生,今年剛滿24歲,籤三方之前都經過背調審核,現在突然説本科應屆生不能超24歲,非常不能理解。目前分公司有6人都因年齡被解約,應屆生身份沒了,工作也找不到了。
目前,該微博已被刪除。
觀察者網瞭解到,如果何同學的描述屬實,即用人單位在事先簽訂合同的時候沒有提及年齡要求,但事後卻以年齡為藉口要求解約的,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進行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