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甜致歉:完全接受處罰決定並第一時間全部繳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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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東省廣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對演員景甜違法廣告代言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722.12萬元。
隨後,@景甜 發佈致歉信,稱在接到市場監管部門的相關通知以來,和團隊第一時間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工作。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未盡到充分的審查義務,也對信賴相關產品的消費者造成了負面影響,在此鄭重致歉。
景甜稱,作為一名文藝工作者,本職工作應以作品為一切出發點,深刻認識到自身存在的工作疏漏,完全接受市場監管部門的處罰決定並已第一時間全部繳納罰款。在未來的工作中,將繼續秉承着對廣大消費者高度負責的原則,今後絕不代言此類相關的任何產品,堅決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