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賀州通報高中生留遺書後跳江溺亡:沒有發現其受欺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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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州教育”公眾號5月28日消息,賀州市教育局27日就賀州市某高中學生黃某跳江溺亡事件有關情況進行通報,稱查明黃某死因為生前溺水死亡,排除他殺可能。經警方調查,黃某在校期間未遭受過辱罵、毆打、欺凌等情況。此前,警方也未接到過該校學生受到欺凌的警情,學校方面也沒有發現過黃某遭受欺凌的情況。

網傳遺書,其中開頭寫道“可能是我的內心不夠強大,也可能是因為多次有過這種想法的原因,導致我做出這樣的決定。”
通報全文
2022年3月8日,賀州市某高中發生一起學生黃某跳江死亡事件。事發當晚,我局在接到黃某跳江死亡事件的報告後,積極組織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調查處置工作,跟蹤督促學校做好善後工作,對該事件的發生深感痛心和惋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關於黃某跳江事件的基本情況
3月8日晚,賀州市某高中一學生黃某在晚自習期間,以脖子過敏為由向班主任請假外出就醫。班主任在電話徵得黃某媽媽同意後,安排同宿舍女同學王某某陪同其到醫院看病。黃某和王某某一起於19:52離開學校前往醫院。到醫院大門口後,黃某稱其脖子沒事了不用進醫院,並以去見一朋友後再返校為由,撇開王某某。20:37,賀州市公安部門接到羣眾報警稱有人在賀江靈峯橋上跳江,及時出警並組織救援。警方從其現場遺留的遺書中確認黃某身份,通知其所在學校派人到現場參與處置。
二、關於黃某跳江及遺書提及的遭校園暴力問題調查情況
公安部門法醫機構對黃某屍表檢查,身上無外傷。經進一步屍體檢驗,結合其他調查,查明其死因為生前溺水死亡,排除他殺可能。
隨後,我局會同警方對黃某溺水死亡原因展開全面調查,特別是對遺書中提及的相關人和事展開深入調查。經調查,3月8日當晚,黃某因嘲笑某同學,引發兩人發生口角,未發生肢體衝突,隨後稱病請假外出。根據事發地監控視頻顯示,20:35黃某行至靈峯大橋直接縱身跳江溺水死亡。經警方調查,黃某在校期間未遭受過辱罵、毆打、欺凌等情況。此前,警方也未接到過該校學生受到欺凌的警情,學校方面也沒有發現過黃某遭受欺凌的情況。
三、事件發生後的處理情況
事件發生後,我局要求學校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對黃某跳江事件進行調查,主動妥善做好黃某家屬的安撫工作,併成立調查組對學校管理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期間,我局多次組織學校與黃某家屬進行調解、協商,但因黃某家屬不斷提高補償金額,導致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黃某家屬曾於4月17日向法院就補償問題起訴,但一直未繳訴訟費,後放棄起訴。
在3月10日、3月25日、4月17日、4月28日、5月6日等5次調解、協商的基礎上,我局於5月23日再次組織家校雙方開展調解,司法、公安等部門及律師共同參與。在調解過程中,由於黃某家屬突然再次大幅提高補償金額,導致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我們對該事件發生深感痛心,對生命逝去深感惋惜。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引導黃某家屬通過法律途徑依法依規解決問題,相關進展情況會及時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