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德文:縣鄉治理中重視“人治”,並沒有過時
【文/呂德文】
“縣官不如現管”是一句俗語,通俗理解是“管事的”不如“辦事的”,這是長期以來國家治理的實踐樣態,乃至於成了基層社會的共識。
站在國家的角度,“縣官不如現管”當然不是一件好事。因為,它意味着正式權力很可能被非正式權力所歪曲、架空,國家治理的統一性和有效性都無法實現。時至今日,“縣官不如現管”仍然是一個有待解釋的國家治理命題。《縣鄉中國》一書基於基層豐富的實踐場景,試圖回答縣域治理現代化的方向和路徑。
1.****“縣官”既是政務官,又是事務官
所謂“郡縣治,天下安”,縣域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自秦漢確立郡縣制以後,“縣官”是“朝廷命官”,是皇權的人格化象徵,但縣以下的官吏卻很難説是皇權的代表。
事實上,大多數胥吏都具有半正式性,他們或是來自基層社會,是地方勢力的代表,或是“縣官”的幕僚,與其説是地方官員,還不如説是私人助手。如此,縣治就變得極其複雜。
皇權時代的“縣官”,大都受益於科舉制度。他們未必受過多少專業的行政知識訓練,甚至於對國家治理事務也未必瞭然於胸,但他們所讀的“聖賢書”的政治倫理,卻足以成為政務處理的指南。
在今天,“縣官”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位置仍然關鍵。這不在於其權力有多大,管轄人口有多少,處理事務有多複雜,而在於縣級行政是國家與社會的交匯點。
某種意義上,“縣官”既是政務官,又是事務官。他們需要有全局意識,主動貫徹中央精神,因此需要對政治原則有深切理解。與此同時,他們又是“父母官”,需要對一方百姓負責。
傳統上,一個好的“縣官”往往既是一個文人或學者,又是一個熟練的行政官員。前一個身份意味着,他對政治倫理有深切體會,維護皇權和國家治理的合法性。後一個身份則意味着,他能夠體察民情,駕馭地方勢力,保證國家治理的有效性。
今天,一個優秀的縣級官員,應該既是政務官也是事務官。縣是一個完整的治理單元,具有所有政治實踐的元素,如果沒有大局意識和政治駕馭能力,也就談不上“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而相較於傳統社會,當前的縣域社會已經是一個高度分化和異常複雜的現代社會,對縣級官員的行政能力的要求更高。
**2.**吏治的雙重性和基層治理的雙重性之間,存在矛盾
在這個意義上,縣一級的吏治具有雙重性,既要防止其亂作為,又要防止其不作為。
從自上而下的視角看,吏治的首要任務要防止“亂作為”,避免地方政治的豪強化。具體而言,“縣官”必然是國家權力在地方治理中的人格化象徵,他們不能成為“土皇帝”,對上欺瞞對下施壓,也不能被地方勢力架空,出現“皇權不下縣”的情況。
但從自下而上的視角看,吏治的主要任務是防止“不作為”,避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氾濫。具體説來,“縣官”不能僅僅是一個象徵和擺設,不能僅僅成為上級的傳聲筒,而應該實實在在地回應基層訴求,為地方做實事。
與之相關的是,國家治理也具有雙重性,是統一性和靈活性的結合。
地方官員只有嚴格執行上級決策,準確領會政策精神,才能實現國家治理的統一性。也因此,“縣官”雖然是一個職業身份,但更是一種制度設置,是科層體制中的一個環節。如果地方上各行其是,就容易導致政策被扭曲。客觀上,這就要求“縣官”們不能亂作為。
反過來,由於每個地方的歷史條件和環境條件都不一樣,這就要求地方治理需要靈活性,“縣官”們應該按照地方實際創造性地執行政策。因此,“縣官”不作為,變成“太平官”,是不能允許的。
吏治的雙重性和基層治理的雙重性之間,存在矛盾。
通常而言,如果在國家治理中強調統一性,地方官員的理性選擇也許是“不作為”,從形式上應付上級要求,卻並不一定會認真對待地方實際。
如果國家治理強調靈活性,地方官員又很可能“亂作為”,將國家賦予基層的自由裁量權轉化為個人的權力任性而為。
**3.**基層治理要有人格化特徵
因此,在縣域治理中,要實現“縣官”和“現管”的有機結合,着實不容易。在帝制時代,“縣官”是流官,是國家權力的代表,也是政策統一性的保障,縣域治理的主要目標是防止“縣官”被數量龐大的地方勢力取代,“現管”這一潛規則氾濫成災。
當前,地方治理中的灰色地帶仍然存在,潛規則也還有一定的生存空間。然而,更重要的事實是,縣域治理的科層化程度已經極大提高,縣鄉村三級之間已經有了正式的上下級關係。尤其是在監督下鄉背景下,基層幹部的自由裁量空間越來越小。因此,縣域治理的主要目標在於真正激活基層社會活力,重構基層治理自主性,讓“現管”起點作用。
很多年來,學術界和社會各界都流行一個看法,把國家治理中出現的一些問題,歸咎於“人治”,而解決之道是“法治”。
至少從縣域治理的經驗看,問題沒那麼簡單。歷史上的“人治”,與其説是依靠人去治理,還不如説是依“禮”而治,而“禮”源自儒家經典、社會情理,它實際上是另一種制度形態。在這個意義上,在基層治理中強調重視“人治”,並非完全沒有道理。
今天強調“法治”,強調發揮制度的功能,並不能代替人的主觀能動性,也不能消滅社會情理在治理中的作用。如果制度健全了,但人的積極性沒有了,也不可能有好的治理效果。
事實上,我們今天還如此強調地方領導者的德行與素養,強調羣眾工作要動“情”,甚至把“德治”與自治、法治的結合當作鄉村治理新體系的方向,恰恰説明“人治”還沒有過時。
因此,“縣官不如現管”的問題,顯然不是“人”的問題,而是制度問題。“縣官”的權責設置,對其行為規範的要求,甚至於對其形象的塑造,都是制度運作的結果,絕非地方官員的個性使然。反過來説,縣域治理中一系列制度要件要發揮作用,也離不開基層幹部尤其是地方主要領導的領導藝術。基層治理有人格化的特徵,想必是符合國家治理邏輯的。
《縣鄉中國》一書從縣域治理的內部視角出發,對縣域治理體系、縣域治理能力、縣域治理的自主空間、基層幹部的激勵與發展,做了生動和形象的解讀。書中的很多內容,在調研討論、學術報告和日常交流中,我都聽作者講過,深受啓發。楊華的文字一大特點是,文筆細膩生動,富有想象力,是“田野的靈感、野性的思維、直白的文風”的範本。讀者閲其文章,一定是在享受一場極佳的思想盛宴。

縣鄉中國:縣域治理現代
楊華 著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2年4月出版
“縣官”如何治縣?縣鄉政府是如何運作的?國家的各項政策如何在縣域社會落地?縣級黨委政府與鄉鎮黨委政府如何互動?縣級黨委政府如何調動鄉鎮的工作積極性?縣域領導幹部如何樹立權威?鄉鎮如何利用現有資源做工作?縣域中的基層幹部的狀況和發展前景如何?
該書深描中國政治的實際運行,對上述問題做了抽絲剝繭、入木三分的剖析,是一本展現縣鄉政治生態的寫實白描書。書中真實再現、集中探討了縣鄉政治運行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新經驗,涉及中央與地方、頂層與一線、領導與幹部、政治與治理、屬事與屬地、跨級與上級、監督與自主等基層治理的基本主題。書中講述了大量人們耳熟能詳又耐人尋味的真實案例,揭示了縣鄉政治運作的深層邏輯和機理,是“田野的靈感、野性的思維、直白的文風”的範本。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平台觀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關注觀察者網微信guanchacn,每日閲讀趣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