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積金住房貸款首套首付20%、二套首付30%,最高額度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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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四川省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5月31日消息,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出台《關於進一步優化完善房地產政策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優化完善房地產政策。

以下為《通知》全文:
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現將進一步優化完善房地產政策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有關措施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中心城區(青白江區、新津區除外,下同)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購房人具有擬購房所在限購區域户籍,或户籍不在擬購房所在限購區域但在當地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兩人及以上家庭在中心城區範圍內擁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產權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單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區範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二、在我市近郊區(市)縣(含東部新區、青白江區、新津區,下同)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購房人應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就業。
三、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在現有限購套數基礎上新購買1套住房。
四、在全市範圍內新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或合同備案之日起滿3年後方可轉讓。
五、在全市範圍內個人轉讓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由滿5年免徵調整為滿2年免徵。
六、居民自願將自有存量住房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出租給新市民、青年人等羣體,承諾遵守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政策規定且5年內不上市交易,並納入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台管理的,可一次性新增購買一套住房。
七、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下調10%,雙職工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80萬。
八、鼓勵支持全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時優化房地產金融服務,適當降低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價水平,具體由四川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研究確定。
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2年5月31日
成都市住建局同時發佈關於《通知》的政策解讀 ,以下為全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剛性和改善性需求,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我市根據當前實際情況,借鑑其他城市做法,出台《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完善房地產政策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為貫徹落實中央“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精神,着力解決居民購房問題,穩定市場預期,購房人在我市中心城區購房,應具有擬購房所在限購區域户籍,或户籍不在擬購房所在限購區域但在當地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在我市近郊區(市)縣(含東部新區、青白江區、新津區,下同)購房,購房人應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就業。
二、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中關於“地方政府研究制定根據養育未成年子女負擔情況實施差異化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的要求,切實解決多子女家庭住房需求問題,對二孩及以上家庭(至少含一個未成年子女),可在現有限購套數基礎上新購買1套住房,即本市户籍二孩及以上家庭限購套數由2套增加為3套,非本市户籍二孩及以上家庭限購套數由1套增加為2套。
二孩及以上家庭認定依託市網絡理政辦、公安、衞健等部門數據共享,結合户籍信息、出生信息由系統進行判定,系統無法判定的可通過申請人提供户口、出生證明等材料予以認定。
三、為貫徹落實中央“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精神,暢通住房流通渠道,增加市場有效供應,將住房限售規定由“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調整為“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或合同備案之日起滿3年後方可轉讓”。同時,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不得轉讓”規定,新購買的住房在合同備案之日起滿3年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方可進行轉讓,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滿3年也不得轉讓,也不得進行合同備案變更。人才公寓、重大產業項目配套住房、登記報名人數在當期房源數3倍以上的熱點樓盤、以人才名義獲取購房資格購得住房的限售規定不變。
四、為貫徹落實中央“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精神,鼓勵居民改善居住條件,對居民將家庭唯一住房轉讓給予税收支持,在全市範圍內個人轉讓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由滿5年免徵調整為滿2年免徵,即個人轉讓家庭唯一住房,購房年限不足2年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税,購房年限在2年以上的(含2年),免徵增值税;個人轉讓非家庭唯一住房,購房年限不足5年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税,購房年限在5年以上的(含5年),免徵增值税。
五、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堅持租購併舉,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精神,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支持居民將自有存量住房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促進實現新市民、青年人等羣體“租得到、租得近、租得起、租得穩、租得好”。
申請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住房,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已取得權屬證書;(二)無權屬糾紛且無查封限制信息;(三)符合安全要求,且具備基本入住條件。
居民通過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台提出申請,閲知《房屋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權利義務告知書》,簽訂《房屋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承諾書》,承諾出租房屋5年內不上市交易且單次租賃合同期限不低於1年等內容。因法院判決、繼承等情形造成房屋轉讓的,該套住房仍須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直至5年期滿。
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台對房源權屬等數據進行信息比對,符合條件的納入平台房源庫管理、公示。房源入庫後,居民信息自動推送至房屋交易部門,居民即可申請在出租房屋所在限購區域取得新增購買一套住房資格。居民一次或多次,將一套或多套自有住房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均只能新增一次購買一套住房的資格。居民將名下唯一住房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不認定為無房家庭。
新市民、青年人等羣體通過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台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後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天府租賃碼”,通過平台與出租人簽訂租賃合同。
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導,租金標準不超過市場租金的90%,且租金年漲幅不超過5%。市場租金標準按照市房屋租賃服務中心定期發佈的《成都市租賃住房平均租金水平信息》執行。
出租人發生違規違約行為的,將對出租房屋和通過出租房屋獲得資格購買的房屋進行房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限制,直至出租人整改後方可解除。
六、為貫徹落實中央“因城施策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精神,進一步發揮公積金對住房消費的支持作用,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下調10%,即首套房首付比例由30%下調至20%,二套房首付比例由40%下調至30%。此外,雙職工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由70萬提高至80萬。
七、為落實人民銀行“合理確定轄區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貸款利率”要求,降低居民購房成本,鼓勵支持全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時優化房地產金融服務,適當降低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價水平,具體由四川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研究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