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衞健委:避免盲目擴大全員核酸檢測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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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於6月9日下午3時在國家衞生健康委西直門辦公區新聞發佈廳(西城區北禮士路甲38號)召開新聞發佈會,國家衞生健康委相關司局、北京市衞生健康委負責同志和有關專家出席,介紹做好核酸檢測工作、抓好疫情防控有關情況,並回答媒體提問。

**中國日報記者:**我們看到部分城市發生聚集性疫情後,不同的時間段、出入不同的場所,對於核酸陰性證明的要求都不一樣。請問,具體在哪些情形下要提供24小時、48小時和72小時內的核酸陰性證明?確定這些核酸證明有效時長的依據是什麼?今後出入不同場所查驗核酸證明是否會成為常態?謝謝。
**國家衞生健康委疾控局一級巡視員賀青華:**謝謝你的提問。聚集性疫情發生以後,要根據疫情防控的需要,科學確定制定核酸檢測策略,劃定核酸檢測的範圍和頻次,避免盲目地擴大開展全員核酸檢測的範圍,將受檢的人員按照風險等級由高到低依次開展核酸檢測。封控區應該在24小時內完成首次核酸篩查,管控區要在48小時完成首次的全員核酸篩查。就是説在疫情發生以後,一定是根據疫情防控的需要,把核酸檢測的人員、範圍、頻次統籌安排。封控區一定是在24小時內完成首次全員核酸檢測,管控區在48小時內要完成第一次的全員核酸檢測。中、高風險地區和封控區、管控區這些人員不得外出,但是疫情發生地的低風險地區和防範區確需出行的,需要持48小時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各地可以根據疫情防控的需要進行調整。
還有一個,沒有發生疫情,也沒有輸入風險的,查驗核酸不應該成為一種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