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總工會:上海復工復產後每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6月9日,據上海市總工會公眾號“申工社”消息,隨着企業復工復產有序推進,近日,不少網友給社長留言——

@職場人 針對你們普遍關心的超時加班,市總工會勞動關係工作部解答:
復工復產後,企業為完成生產任務能否安排員工超時加班?
復工復產後,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員工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企業受疫情影響,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完成生產任務的,員工應當理解並積極配合。
需要提醒的是,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羣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企業,在疫情防控需要及保證員工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安排員工加班完成緊急工作任務,依法不受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
企業部分復工復產後,能否安排員工進行調整工時工作或輪崗輪休?
企業復工復產後,因市場尚未完全復甦,導致需要對員工工作時間進行調整的,可以與員工協商或通過民主協商程序實行彈性工時、輪崗輪休等穩定工作崗位的措施,減輕企業經營壓力。
但企業通過協商作出縮短工時工作或輪崗輪休等重大事項決定後,應向全體勞動者告知。
員工因縮短工時或輪崗輪休導致工作時間不足而獲得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