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原主任陽衞國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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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湖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監委對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原主任陽衞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陽衞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沉迷於聲色犬馬,是在其位不謀其政的典型,熱衷於與老闆勾肩搭背,甘於被“圍獵”,家風不正,親情扭曲。自恃手段高明,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生活腐化,貪圖享樂,大肆收受紅包禮金,長期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旅遊和娛樂活動;組織觀念淡薄,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職工錄用工作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將公權力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提籃子”承攬工程打招呼,在工程項目承攬、房地產開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親屬非法收受鉅額賄賂。
陽衞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陽衞國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陽衞國簡歷

陽衞國,男,漢族,1967年7月生,湖南衡東人,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文化,歷史學碩士。
1986.09 武漢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大學學習,獲文學學士學位
1990.07 湖北省委辦公廳綜合調研室幹部(期間:1991.12-1992.12省委辦公廳駐桃江縣天灣鄉樊洲村社教工作隊隊員)
1993.08 湖北省委辦公廳綜合調研室副主任科員
1995.10 湖北省委辦公廳綜合調研室主任科員
1998.11 湖北省委辦公廳秘書處副處級秘書
2002.04 湖北省委辦公廳綜合調研室正處級秘書
2002.07 湖北省委組織部幹部一處副處長、正處級組織員(期間:2002.09-2006.12湖南大學嶽麓書院專門史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獲歷史學碩士學位)
2003.02 茶陵縣委書記
2006.08 株洲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茶陵縣委書記
2007.01 株洲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10.08 株洲市委副書記、宣傳部部長
2011.05 株洲市委副書記
2014.10 株洲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市行政學院)校(院)長
2016.03 株洲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市行政學院)校(院)長
2016.04 株洲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代市長
2016.05 株洲市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書記、市長
2021.07 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省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