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同日,德國廢除“墮胎廣告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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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 訊)政治新聞網歐洲版消息,當地時間6月24日,恰巧在美國推翻“羅訴韋德案”的同一天,德國議會投票決定廢除刑法中禁止墮胎廣告的第219a條款。自此,德國的醫生將能夠告知公眾他們提供墮胎服務,並提供實施墮胎的詳細信息。

政治新聞網歐洲版報道截圖
德國司法部長馬可·佈施曼(Marco Buschmann)當天表示,“任何人都可以在網上傳播有關墮胎的任何信息,但專業的醫生卻被刑法禁止提供真實信息,這是荒謬而且不公的。”
佈施曼強調,“商業化和輕視墮胎的廣告仍然是被禁止的,但婦女有權獲得關於終止妊娠的關鍵信息。”
德國家庭事務部部長麗莎·保斯(Lisa Paus)將這一結果描述為德國婦女提升自主權的勝利,“今天對德國的醫生來説是個好日子,對我們國家的女性來説更是如此。”
德國刑法第219a條款頒佈於1933年5月,當時希特勒剛上台不久。該法條規定,任何人在公開場合提供、發佈或宣揚關於墮胎的信息,將處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款。

德國刑法第219a條
雖然歷史上該法條很少被使用,但21世紀以來,一些反墮胎的社會活動者發現並用它來對付提供墮胎服務的醫生。過去的二十年裏,德國的墮胎診所數量大幅下降,從2003年的2050家減少到2020年的1109家。
婦科醫生克里斯蒂娜·海恩(Kristina Häne)24日作為訪客觀看了議會投票。此前,在2017年,她曾因在網站上發佈有關墮胎服務的信息而被罰款6000歐元(約合42391人民幣),她在投票前夕告訴公共廣播公司ZDF,“我相信這意味着我們已經達到了讓女性有權獲得終止妊娠信息的目標。”
儘管如此,墮胎在德國理論上仍然是非法的。德國刑法第218條規定,終止妊娠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金。但同時,第218a條也規定,如果是在構成健康風險或是在強姦等情形下,並且懷孕不超過12周,那麼在諮詢醫生後進行墮胎,婦女和醫生不會面臨處罰。

德國刑法第21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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