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孩家庭買首套自住房,公積金首貸額度上浮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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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網站6月27日發佈《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支持推進“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
各市、縣(市、區)建委(建設局)、杭州市住保房管局:
為貫徹落實《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實施方案(2021—2025年)》和《高質量發展建設“浙有善育”工作方案(2022—2025年)》,推進住房城鄉建設工作助力“浙有善育”名片打造,提出有關工作意見如下:
一、支持市縣完善公租房保障政策。對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的三孩家庭,在公租房户型選擇、租金和公租房租賃補貼上予以適當照顧。選擇實物配租的,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選房,未達到低收入家庭標準的比照低收入家庭標準核定租金;選擇租賃補貼的,未達到低收入家庭標準比照低收入家庭標準發放租賃補貼。
二、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優惠政策。鼓勵國有企事業單位投資運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面向三孩家庭出租的,按不高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水平的85%確定租金。
三、支持優先購買共產權住房。鼓勵對符合共有產權住房保障條件的三孩家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共有產權住房。
四、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對三孩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當期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確定。對三孩家庭申請貸款,不納入輪候,優先予以發放。適當提高三孩家庭無房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結合各地實際提取限額可上浮50%。
五、優化住房產品供給。在住房市場供應端,鼓勵房地產企業在開發過程中,根據市場實際創新、優化住宅户型設計,滿足多孩家庭的居住需求。住房限購城市可根據實際適時調整優化限購政策。
六、統籌老舊小區改造和未來社區建設。修訂老舊小區改造技術導則,細化增補無障礙、適老、托幼設施等內容。在未來社區建設中,將“配建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托育機構和社區照護驛站,要求設施完備,安防監控設備全覆蓋”,作為約束性指標;將“通過公建民營、單位辦託、幼托一體等方式舉辦托育機構,推動普惠托育服務全覆蓋,探索家庭式共享托育等新模式,依託‘浙有善育’數字化平台,搭建社區育兒一件事掌上服務平台,提供照護課程”,作為引導性指標。依託數字社會和浙裏未來社區在線,加快“浙有善育”場景應用在未來社區精準落地。
七、創新完善標準規範。針對改建的托育機構無法滿足現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等問題,會同衞健、消防救援等部門研究制定《老舊小區托育機構改建防火技術導則》,在滿足消防安全性的前提下,重點解決防火分區、安全疏散、消防設施等問題,明確托育機構與居住、養老、教育辦公建築合建等規定,提出消防設施配置要求、户外活動場地需求以及安全疏散強制性措施。
本意見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