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畢業2年內本科、碩士可享受“先落户後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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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户網站27日發佈《全日制本科和碩士學歷人才落户政策》,其中提到對2017年以後錄取的符合條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後來杭參照全日制研究生落户;(畢業兩年內的可享受“先落户後就業”)。

以下為全文:
(一)資格條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碩士研究生學歷者(本科45週歲以下,不含45週歲;碩士50週歲以下,不含50週歲),在杭落實工作單位並由用人單位正常繳納社保的可以落户杭州市區。對2017年以後錄取的符合條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後來杭參照全日制研究生落户;(畢業兩年內的可享受“先落户後就業”)
(二)辦理基本流程
1.申請人向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對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經縣級公安機關或地(市)級公安機關户籍管理部門核准後,再予辦理。
(三)所需材料:
1.遷移人員的户口簿及身份證,原件1份;
2.畢業證書,如是國(境)外畢業的大學生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原件1份;(非全日制研究生還需提供學位證書)
3.社會保險繳納記錄證明,原件1份;(已繳狀態,原件1份,畢業兩年內的本科以上畢業生無需提供)
4.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原件1份;(畢業兩年內的本科以上畢業生無需提供)
5.結婚證,原件1份;(隨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需提供)
6.出生醫學證明,原件1份。(隨遷未成年子女需提供)
7.收養證;(隨遷收養子女的需提供)
8.離婚證、離婚協議書;(離異隨遷未成年子女(民政辦理)需提供)
9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離異隨遷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辦理)需提供)
10. 落户地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