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滬高校應屆碩士畢業生符合相應基本條件即可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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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上海再出重磅落户新政。
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網站6月28日消息,上海市教委等四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做好2022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工作的通知》。《通知》附件中,《2022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户籍評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也一同公佈。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網站截圖
《辦法》提出,在滬各研究所、各高校應屆碩士畢業生,符合當年度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户籍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即可落户。其他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應屆碩士畢業生、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建設學科應屆碩士畢業生,符合當年度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户籍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即可落户。

《辦法》截圖
這意味着,今年上海各研究所、高校畢業的應屆研究生畢業生,將不再有學校的區別,不需要打分,符合相應基本條件即可落户。
而對上海市應屆本科畢業生來説,“落滬”機會同樣放開。
《辦法》在“重點區域引進人才”中提到,在滬“雙一流”建設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在五個新城、南北地區重點轉型地區用人單位工作的,符合當年度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户籍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即可落户。
《辦法》提到的“基本條件”,和前一年相比未有改變。
根據6月28日公佈的《2022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户籍辦法》,申請條件包括“用人單位條件”和“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用人單位,直接錄用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的,可以為錄用人員申請本市户籍: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黨政機關;在本市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信譽良好、註冊資金達到人民幣1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且在2021年5月31日前在本市註冊登記等。
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由用人單位為其申請辦理本市户籍:
遵守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列入普通高校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屬於定向和委託培養,完成學業並於2022年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在校期間未與任何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或人事聘用關係,未繳納社會保險等;與符合前文規定申請條件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期為一年及以上的就業協議。中介機構的派遣人員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