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主席|防控體系的重要迭代:第九版防控方案學習
【文/兔主席】
週末抽時間看了看2022年6月28日公佈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並對照着上一版(第八版)比較了一下,以瞭解防疫政策及體系的最新變化,發現很有收穫。
先放一個概念出現頻次比較表,讀者可先睹為快。有些東西一目瞭然。下文會有一些分析。

現在先看看國家衞健委頒佈前幾版的時間:
2020年1月中旬,發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
2020年1月22日,發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
2020年1月28日,發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 ;
2020年2月6日,發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 ;
2020年2月21日,發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 ;
2020年3月7日,發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
2020年9月11日,發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
2021年5月11日,發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
此外,在《防控方案》(第九版)之前,今年3月份還有一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裏面的內容也反映到了《防控方案》(第九版)裏
第九版的頒佈距第八版已一年多;更新的速度慢了,但新版本能夠反映病毒變異的特徵、新的科學發現及實踐、一段時間以來各地積累的經驗等,並更能契合現階段中央對常態化疫情防控提出的要求,包括精準防控、最小化經濟社會代價等。
一、《第九版》較《第八版》更新和修改的內容
以下,將對照《第八版》閲讀《第九版》的發現記錄一下,供讀者參考。
**總體要求:**增加了“堅持科學精準防控”、“進一步加強源頭管控”、“提高監測預警靈敏性”、“以最短時間、最低代價將疫情控制在最小範圍”、“最大限度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等表述,核心是強調精準防控,平衡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的關係。這體現了今年3月17日政治局常務會議的精神。
**流行病學特徵:**主要介紹Omicron變種。第九版裏,圍繞新冠病毒,主要描述的是Omicron的情況,明確説明Omicron具有潛伏期短、傳染性強、致病力減弱的特徵。(“目前,奧密克戎變異株已成為我國境外輸入和本土疫情的優勢流行株,現有研究提示,奧密克戎變異株平均潛伏期縮短,多為2-4天,傳播能力更強,傳播速度更快,感染劑量更低,致病力減弱,具有更強的免疫逃逸能力,現有疫苗對預防該變異株所致的重症和死亡仍有效。”)
**疫苗接種:**擴大接種範圍。《第八版》裏,只強調要做好重點人羣裏18週歲以上人羣的接種;《第九版》裏,將範圍大大擴大,鼓勵3歲以上“應接盡接”,18歲以上進行加強接種;並提出要重點提高60歲及以上老年人羣等重症高風險人羣的全程接種率和加強免疫接種率。但疫苗接種還是“堅持知情、同意、自願原則”,沒有推動強制接種。
**公共衞生管理體系進基層:**要求在在村(居)委會建立公共衞生委員會。
確診病例及無症狀感染者的發現報告:
——強調總的原則是“逢陽必報、逢陽即報”,
——對初篩陽性人員,要求“出具檢測結果後2小時內進行初篩陽性報告”
(這是為了判定陽性人員為“確診”還是“無症狀感染者”。《第八版》無此2小時的時間要求)
——“確診者”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或方艙醫院治療,“無症狀感染者”轉運至方艙醫院進行隔離醫學觀察”。這裏區分了定點醫療機構及方艙醫院,無症狀感染者去方艙。(《第八版》的表述都是“定點醫療機構”。
附件中新增了《新冠肺炎核酸檢測初篩陽性人員管理指南》,對於單管初篩陽性、混管初篩陽性怎麼處理都有明確規定。
**聚集性疫情:**調整定義,一週內2例即觸發。《第九版》規定,一個星期內,在同一學校、居民小區、工廠、自然村、醫療機構發現2例就算聚集性疫情;在《第八版》裏,14天內5例及以上才算。這是適應Omicron傳播力超強的特徵。
**多渠道監測預警:**強調信息共享。“信息共享”是《第九版》的關鍵字,也是為了適應Omicron傳播快的特徵,如果不加強信息彙總,防控機制是反應不過來的。因此,《第九版》增加了表述:“地方聯防聯控機制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彙總多渠道監測信息,開展綜合分析和風險研判,提出風險評估結果和預警響應建議,及時向社會發布疫情信息和健康風險提示”)。
**醫療機構就診人員檢測:**增加了抗原檢測手段。延續《第八版》要求,對所有來看病的發熱或可疑患者及其陪護都要開展新冠核酸檢測,《第九版》的區別是可以增加適用抗原檢測(“不具備核酸檢測能力的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可對上述人員進行抗原檢測”)。這應是結合一線實踐的產物,為醫療機構提供了較大的靈活性。
增加對風險職業人羣的精準防控:
第一類是涉外或與醫療相關的:
——擴大了人羣範圍:《第八版》還規定了特定的涉外部門,譬如進口食品冷鏈監管人員之類的;《第九版》簡化了,將所有“與入境人員、物品、環境直接接觸的人員”都劃為風險職業人羣;
——大大增加核酸檢測頻度。《第八版》要求對這些人羣每週一檢;《第九版》則要求每天一檢。
第二類是人員聚集或流動性強的從業人員
——擴大了人羣範圍:《第九版》增加了酒店、商場超市、裝修裝卸等行業;,——大大增加核酸檢測頻度。《第八版》要求對這些人羣“每週抽樣檢測”;《第九版》則要求每週全員兩檢。
重點機構和場所人員檢測,要求只要轄區內發現1例就要全員檢測,後續每天還要抽樣20%。這些機構和場所包括幼兒園、學校、養老、醫院、車間、工地等。《第八版》裏,只要求對這些人羣進行每日健康監測,顯然標準不足以應付Omicron。
增加了對集中隔離場所和醫療機構定期進行環境核酸監測的具體要求。(《第八版》只是一句帶過)
進口物品及環境監測,強調“進口”概念。《第八版》説的是“物品及環境監測”,《第九版》增加了“進口”兩字,説明主要還是輸入風險。
疫情處置:強調聯防聯控的機制建立與啓動。《第八版》説疫情出現後如何分區分級管控,《第九版》表述則為要在疫情發生後“激活”指揮體系(表明之前已經建立好了),要“迅速完成常態和應急機制轉換”(常態和應急都是確立好的機制,應急也不是臨時機制,都提前準備好,可以根據疫情隨時互轉),另外,要“以地(市)為單位成立前線指揮中心,省、市、縣聯防聯控機制協同聯動,扁平化運行,統籌調度資源”。
對確診病例的處理。
——轉運目的地增加了方艙醫院:《第八版》和《第九版》都規定,確診後兩小時內要轉運確診者,《第九版》規定要送到“定點醫療機構或方艙醫院”;《第八版》沒有方艙醫院這個選項;
——治癒出院後,縮短為只進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第八版》要求出院後繼續14天醫學隔離觀察。
對疑似病例的處理:排查手段大大簡化,只要單人單間隔離(未規定地點),連續兩次核酸檢測陰性(兩次間隔24小時)即可排查。(《第八版》則要求必須到定點醫療機構去排查,除了連續兩次檢測陰性外,還要求“且發病7天后新冠病毒特異性抗體IgM和IgG仍為陰性”方可排除疑似病例診斷。
對無症狀感染者的處理,《第九版》與《第八版》差異非常大。
《第九版》的無症狀感染者:
——到方艙醫院隔離7天;
——考慮Ct值的核酸檢測:在最後兩天進行鼻咽拭子核酸檢測,如“兩次核酸檢測N基因和ORF基因Ct值均≥35”(即雖然結果呈陽性,但判定沒有傳染風險),或檢測結果為陰性,即可解除隔離。如不符合,則繼續在方艙醫院隔離至符合條件止方可出艙;
——期間不需強制進行其他檢查:感染者如無特殊情況並不需要做其他檢察
——隔離結束後進行7天居家健康觀測。所以,無症狀感染者最快“7+7”就可以出這個閉環體系。
《第八版》裏的無症狀感染者:
——“在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
——核酸檢測結果必須連續陰性:連續兩次檢測為陰性方可離開(不會考慮Ct值≥35的情景)
——隔離期間要做檢查,“應當做血常規、CT影像學檢查和抗體檢測”
——解除隔離後,“應當繼續進行14天的居家醫學觀察並於第2周和第4周到定點醫療機構隨訪複診”。
在《第八版》裏,感染者最快“14+14”才能出閉環週期,要做一堆檢查,而且第2、4周後還要到醫療機構複診。顯然,這不僅對於感染者來説很麻煩,而且也很耗費醫療資源。
對出院/艙後“復陽”者的處理,《第九版》有專節,《第八版》則未涉及
《第九版》裏,出院/艙後,即使陽性,只要沒有症狀,核酸檢測Ct值≥35,就不用管理。但如果Ct值<35,就要綜合判斷傳播風險,根據對傳播風險的判斷確定管理方案——例如確定密接者,但《第九版》規定,對這種情形也不需要確定“密接的密接”。如果有症狀的,例如發熱、咳嗽或CT出現肺部影像的,就要送到定點醫療機構。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核酸檢測Ct值≥35,仍然不需要對密接者進行跟蹤管理;如果Ct值<35,有傳播風險的,就要判斷密接,但仍然“無需判定密接的密接”。
所以,對待既往患者與對待初篩陽性患者是完全不同的。這一部分內容所涉及的防疫實踐,大概已與常人理解或想象的對新冠病人/陽性的處理偏離很遠了。
流調:快、快、快:《第九版》大大增加了時間要求。《第八版》裏,只要求“儘可能在24小時內完成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的個案調查”;《第九版》裏,已明確要求“陽性人員複核確認後2小時內到達現場,4小時內完成個案核心信息調查,24小時內完成初步流行病學調查報告”,不在一個標準和水平了,説明過去一年我們的流調能力大大提升。
流調:規定了疫情大爆發時的應對情景。“當疫情進一步發展,病例數明顯增多,出現社區持續傳播,傳播鏈難以理清,且社區已劃定為中高風險區實行封管控措施管理,流調重點調整為掌握病例的基本信息、發病時間、首次核酸檢測陽性時間等,用於密切接觸者追蹤和疫情發展態勢分析。”這意味着,如果出現大的爆發,就不能按精準防控那樣去做精細的流調了,沒有這樣的人力和資源,同時社區雖然出現傳播,但已被管控,流調意義不大。此時,流調的目的需要改為社區數據監測。
此外,如果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進入了收尾階段,對於新發的感染者又要恢復到精準流調。估計這些都是汲取本輪上海疫情經驗的成果。
對密接及風險人員的判定與管理:強調精準判定,給予一定的靈活性。
先回顧《第八版》的嚴格要求。
——根據流調判定“密接”及“密接的密接”,在12小時內全部轉運到集中隔離場所;
——密接者:“14+7”:先14天集中隔離觀察(14天4檢);解除隔離後7天居家健康監測(7天2檢),密接者最快的話“14+7”出閉環管理。
——密接的密接:7天集中隔離觀察(7天3檢),如“上線”(密接者)有陽線,則密接的密接轉為按密接處理(14天)。所以,密接的密接最快也要7天出閉環管理。
再看看《第九版》,核心是管控時間大大縮短。
——密接者,“7+3”(“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7天5檢+3天1檢,密接者最快“7+3”即十天就可以出閉環管理。另規定,如果疫情規模大,隔離資源不足的,可以變通採取“5+5”(前5天4檢+後5天2檢),最快也是十天出閉環管理。
——密接的密接: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7天3檢),與《第八版》的區別主要在為由集中隔離改為居家隔離。
——另外,與病例有空間交錯的暴露人員不一定都屬於“密接”或“密接的密接”,需要根據感染風險判定。
新增了風險區域劃定及防控方案。《第九版》新增了相關小節,界定了何為高、中、低風險區。高風險區原則上以居住小區(村)為單元劃定,變為高風險區後,居民享受“足不出户、上門服務”;連續7天無新增案例即可降為中風險區;中風險區連續3天無案例即降為低風險區。此外,明確説明“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的其他地區為低風險區”,並要求低風險區人員離開所在城市也應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在《第九版》裏,更專門制定了附件6《新冠肺炎疫情風險區劃定及管控方案》。
這套機制出來,行程卡上的星號意義就不大了,因為星號沒有所謂的顆粒度,非常容易造成一刀切。在新機制下,所有流動人口本來也應該有48小時核酸,並且健康信息可以用健康碼取代。
**新增了“風險人員協查管控”部分。**這部分與異地旅行高度相關。
——要求疫情發生地/流出地一旦發現感染者、密接、密接的密接及中高風險區域人員流出後,就要在2小時內向流入地發出協查單;協查方收到信息後要快速排查,對每個人員落實到位,並在24小時內反饋給疫情發生地。這裏,主要發起責任在疫情發生地/流出地。但文件也要求非疫情發生地主動排查中高風險區域流入人員。
——對不同風險區旅居史人員的處理措施進行了明確規定。1)有7天高風險區旅居史的人,採取7天集中隔離,7天5檢;2)有7天中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採取7天居家隔離,7天3檢;3)有低風險旅居史的人,進行健康監測,3天2檢。這一版確立了統一規則,可以防止各地層層加碼。
新增了對區域核酸檢測的規定,大意是根據疫情情況,快速、高效、有序的組織區域性檢測,確保各環節流暢,不致延誤防疫戰機,同時還要避免檢測導致的交叉感染。區域檢測能力不足時,可以用抗原檢測作補充。具體內容,《第九版》新增加了附件7《新冠肺炎疫情不同場景下區域核酸檢測策略》。
**“人員轉運”:提高了轉運速度。**要求對確診和無症狀感染者“立即轉至定點醫療機構和方艙醫院”;對密接則在8小時內將密接送到集中隔離場(《第八版》為12小時),強調要做好車輛的組織調度,尤其要“堅決杜絕將感染者與密切接觸者共同轉運”。
隔離管理。
——明確要地市為單位,按照60間/萬人口去儲備集中隔離房間(大城市、省會城市、口岸城市還要酌情增加),並對隔離場所的組織、安排及物理條件等提出了要求。
——居家健康監測:由於居家健康檢測是新一版防疫體系裏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第八版》的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隔離醫學觀察指南》也升級為《第九版》的《新冠肺炎疫情隔離醫學觀察和居家健康監測指南》,增加了居家健康監測部分的篇幅。主要圍繞社區服務提出了具體要求,增加了登記造冊、監測信息收集、核酸檢測、環境清潔與垃圾處理等具體內容。
新增加了內容“溯源調查”,要求針對來源不明的病例,圍繞人、物、環境,迅速展開溯源調查,關注病毒基因變異情況,同時注意保留證據。
**疫情信息發佈:**要求速度更快,疫情發生後,當地聯防聯控機制應於5小時內發佈疫情、風險區域等相關信息。相比之下,《第八版》未作時間安排,只要求“及時”。新版也是為了適應Omicron傳播快的特徵。
**入境人員管控:**改為“7+3”(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同時進行7天5檢 + 3天1檢。《第八版》原則要求入境人員進行14天隔離醫學觀察;近期各地有鬆動,這一版“7+3”較各地實踐都更寬鬆。這個政策有望大大增加中國內地與境外的人口流動。
**入境物品食品管控:**細化了對進口冷鏈食品的管理,例如檢測發現陽性物品後的處理規定(包括封存、消毒、信息共享、物品處置)等,以及要求對接觸物品的陽性人員要求進行連續兩次核酸,高頻接觸人員7天居家健康監測,等等。上一版沒有這些細化規定。
增加了涉及境外入境人員、物品的“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的小節,要求對他們加強管理(包括落實居住閉環管理),脱崗後還要進行7天集中或居家觀察(“X+7”模式)等
增加了“口岸城市疫情防控”的小節,要求口岸城市健全疫情防控機制,強調“人物同查、人物共防”,防範境外人員或物品通過口岸輸入疫情。這部分涉及涉外作業人員及口岸的內容,都被補全增加到了附件13《新冠肺炎境外輸入疫情防控要點》中。
重點環節的防控:明確了對“重點人羣”的定義,並要求對其閉環管理:“高暴露風險的志願者、社區工作人員、警察、保安等職業人羣”等,要求對這些人羣落實閉環管理。
重點環節的防控:對重點機構的防控,增加了針對企事業單位的表述:“大型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等可採取彈性工作制;重大建設項目施工企業可採取封閉管理,減少非關鍵崗位工作人員數量等措施”
重點環節的防控:核心是常態化防控。《第九版》將附件《重點場所、重點機構和重點人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指南》在上一版的基礎上總體升級,增加了很多內容。尤其是,上一版結構上是按低、中、高風險區來確定防控措施的;這一版不再區分,都改為“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要求統一嚴格落實,然後才提出了本土疫情爆發之後進一步的防控要求。常態化防控是核心。
組織保障部分,《第九版》增加了一些新的表述
——“指揮體系”部分,要求“加強聯防聯控機制建設”、“成立轉運隔離、社區防控、核酸檢測、流調溯源、區域協查、口岸防控等專班”、增加了“提級指揮”的説法、強調要“信息共享”
——“信息支撐”部分,增加了收集“隔離點管理”相關信息;
——“能力建設”部分,增加了“轉運車輛”。
以上是正文部分,很多具體內容體現在後面的十四個附件裏。而除了對上一版附件內容做了更新外,第九版增加了《新冠肺炎核酸檢測初篩陽性人員管理指南》、《新冠肺炎疫情風險區劃定及管控方案》、《新冠肺炎疫情不同場景下區域核酸檢測策略》三個附件,在上文也有所提及。
二、針對《第九版》調整的一些小結(“take aways”):
1.微觀的:
再引用一下(前文所附)關鍵概念的出現頻次表。
1)“快”:《第九版》裏,從病例及密接人員的轉運、流調、信息的發佈到核酸頻率等,無處不體現一個“快”字,以適應Omicron傳播力強的特徵;這裏可以從“2小時內”、“及時”、“快速”等字眼的增加看到;
2)“精準”:《第九版》非常專注於對有風險暴露的重點人羣、機構、場所的防控,制定了更加細化的方案和指導。這就是通過對重點人羣加強防疫管控,保護更廣大的人民羣眾;
3)“嚴”:《第九版》提出了更加科學、系統、符合Omicron管控要求,可以從“隔離”、“轉運”、“管控”、“閉環”、等字眼的出現頻度看出。同樣的,只有對於感染人羣/風險人羣加強管控,才能保護更廣大的人民羣眾;
4)“短”:隔離/檢測觀察時間縮短、“7天化”。雖然《第九版》對感染者、密接、入境及關鍵人物仍然管理嚴格,要求集中隔離,但已經系統性消除了14天這個概念,把“7天/一週”變為最基礎的隔離及監測週期。因此,一方面雖然“嚴”,但另一方面又減少了代價和投入,兩者應該能取得較好的平衡,是個最合理的結果;
5)方艙是核心基礎設施:《第八版》裏沒有方艙的概念(出現0次),新冠的集中隔離和治療地都用“定點醫療機構”。在實操裏,這可能會導致正常醫療資源被擠佔的問題,特別當疫情大規模爆發時。所以必須依賴方艙。《第九版》裏系統引入了方艙醫院的概念(出現29次),並對未來建設(以地市為單位,60間/萬人)提出了要求。方艙是防疫體系裏的核心基礎設施;
6)“自住居所”是重要的隔離場所。《第八版》還大量依賴集中隔離場所(而且很多實際上是所謂的定點醫療機構),居家只出現48次;《第九版》則開始高度依賴“居家健康檢測”,概念出現了133次。分佈式的自住居所取代集中隔離,也可以減少對醫療資源(包括方艙)的佔用;
7)核酸檢測是整個防疫體系裏單一最重要的基礎設施。精準防控要求抓住源頭,從一開始就發現並撲滅病毒傳播。這一切都依賴核酸檢測能力。在《第八版》裏,核酸檢測出現168次;在《第九版》裏,核酸檢測出現353次,是原來的兩倍;
8)核酸檢測裏,引入了Ct值的概念,作為應對/處理/管控等措施的基礎。使得管控措施更加科學導向,符合實際情況;
9)增加了抗原檢測作為篩查的補充手段。在《第八版》裏,抗原檢測出現了0次;在《第九版》裏,抗原檢測出現了19次,被全面納入防疫體系(今年3月,國家衞健委就頒佈了《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應用方案》,抗原檢測在上海疫情期間得到廣泛應用)。雖然抗原不會作為最終的診斷/確診依據,但對核酸檢測資源與能力不足的地方是個重要補充;
10)減少了其他一些醫療資源佔用問題:例如《第八版》規定無症狀感染者隔離期間應當做血常規、CT影像學檢查和抗體檢測等。這些都會佔用醫療資源,《第九版》就都簡化了。應當和上海疫情經驗也相關。
11)注重社區支持,開展社區建設。社區基層治理與支持也是一項基礎設施。居家監測、信息收集及重點人羣的追蹤等,風險區劃定後的管控與服務、無不需要社區支持。社區能力強大了,也可以減少人們對醫療機構的資源依賴與擠兑;
12)注重“物”:許多感染事件都是從物/貨品中來的,《第九版》因此也非常注重對物的防控,強調人物同查、人物同防;
13)特別注重外防輸入:現在疫情都是通過不同渠道由境外輸入的,精準防控,如果要從源頭上做文章,就要在一開始嚴防輸入。因此《第九版》對涉外人員、物品、場景及口岸等都做了更加細緻的規定;
14)注重更加統一、透明的標準(例如風險區的劃定)、聯防聯控機制的建立、統籌的指揮體系、多渠道信息/數據收集與共享等。可參考“協同”、“協查”、“統籌”、“專班”、“工作組”、“聯防聯控”等字眼出現的頻率;
15)考慮了疫情出現一定程度的爆發後的情形/場景/挑戰(依託上海等地提供的經驗);
16)對病毒變異風險沒有掉以輕心。雖然整個防疫方案是針對Omicron的,但也非常關注病毒的變異。主要體現在病毒基因變異檢測、溯源調查等部分;
17)關於疫苗接種問題。這一條比較比較重要,分開討論。如果説《第九版》有什麼問題的話,就是在疫苗方面沒有什麼進展。**從方案全文可以看出,這套體系依賴的核心能力及基礎設施就是核酸檢測、方艙、聯防聯控、社區支持等,而不是疫苗。**因此我們看到,在《第九版》裏,“疫苗”出現的次數和上一版差不多。在多達十四個附件裏,也沒有專門針對疫苗的。雖然《第九版》較上一版是有突破的,明確提出了對3歲以上“應接盡接”,並強調要重點加強對60歲以上老人的全程接種及加強接種,但特別強調“知情、同意、自願”等原則,止於要求強制接種。目前在實操裏,我們也感受不到政府在大力推動疫苗接種。這和中國大陸以外大多國家地區就存在差異了:大多地方沒有中國內地的防疫機制和基礎設施,在Omicron面前是沒有選擇的,只能被動“共存”,所以也就高度依賴疫苗保護。所以,很多國家實踐的就是強制接種,或者接近於強制接種的“類”強制接種,把重點都放在提高重點人羣(例如60歲以上老人)的接種率,以此減少公共衞生代價。

2022年7月6日,上海,當日傍晚,楊浦區一小區居民有序進行核酸檢測篩查。圖自IC photo
疫苗和核酸都是防疫的公衞手段,但屬於兩種思路,疫苗的思路是“得了也不怕”;核酸/動態清零的思路是“首先就不要得”。兩種思路其實都會佔用公共資源。在疫苗模式裏,如果病毒實現了免疫逃逸,不防感染,那麼人羣還會復感染,並週而復始的佔用甚至擠兑醫療資源,導致公共健康乃至社會生產力的下降;核酸模式裏,核酸檢測、方艙建設、閉環管理等機制也會大量佔用公共資源。目前《第九版》裏,還是側重核酸檢測,將核酸作為最為核心的防疫基礎設施與能力。
但要看到,中國最需要保護的老年人羣體接種率還是比較低的,例如80歲以上人羣,三針接種率30%,二針60%,保護程度遠遠不夠,亟需加大接種率。
關於疫苗,有種觀點是認為只要病毒能逃逸,疫苗不防感染就用處不大。但實際上,對疫苗效用的評價還是應該以防止發病作為標準。像天花、麻疹、脊髓灰質炎等呼吸道傳播的疾病的潛伏期也都在10天左右,在潛伏期內是可以檢測到病毒的,因此,這幾種疾病的疫苗也都以防止發病作為評價目標,並不包括無症狀感染者(其實這個概念是這次新冠疫情後出現,過去稱為“隱性感染”或“潛伏期感染”)。
而目前各種數據及實證研究均表明,不論接種現有的哪種疫苗,都可以預防重症與死亡(這其實也是由SARS-COV-2病毒本身的特性所決定的),滿足了上述“防止發病”的評價標準,所以,我們只要把老年人的接種率打上去,後續病毒再怎麼變化發展、也就都有了調整和應對的基礎。
按現在的規定,完成加強針全程接種需要7個月,即使能把第二和第三針的距離縮短(例如從6個月縮短到3個月),也得4個月時間。加強針接種對老年人極為重要,是與時間賽跑。
所以,方案如果能夠“既要又要”就好了:一手抓核酸能力建設,一手推動疫苗接種,這樣,短、中、長期就都能照顧。要特別避免兩個實踐產生衝突,影響疫苗接種的進度。譬如現在很多地方(包括筆者到過的北京、深圳、廣州的核心社區)的核酸檢測點都明確要求48小時內接種過疫苗的人不得前來測試核酸。這樣,就會把基於核酸的常態化防疫與基於疫苗的防疫對立起來了。兩種實踐會產生衝突。這可能是決策者要考慮的問題。
下一步,希望國家能夠加速推動針對疫苗接種的指導/指南,加強正面宣傳與引導,拿出切實方案鼓勵及鼓動重點人羣接種。
2. 宏觀的:
**《第九版》完全是針對Omicron變種的(但並不適合早期的變種)。**雖然從純粹科學的、理論的角度來説,尚不能排除有更加危險的變種出現,但我們的公共衞生決策者與專家應該認為,這種可能性和風險是可控的;Omicron是絕對的優勢和主導病變種,雖然還在變異,但很難被取代。相比之下,病毒自身進一步弱化,以及我們免疫力進一步增強的可能性反而更大。需要圍繞這個現實制定政策。
**《第九版》是與時俱進的,最新的科學經驗和實踐都反映進來了。**上海等超大城市前段的疫情也提供了重要經驗,已經充分反映到了《第九版》裏。現在回頭看,一切都更清晰了;上海不是什麼放棄“動態清零”的試點,其防疫戰所積累的重要經驗、教訓和心得等,成了現階段常態化精準防控的重要借鑑。此外,這也説明,我們之前經歷的一切,都是有價值、有貢獻的:人們在防疫裏的努力、付出、貢獻並沒有被“浪費”掉,而是化作了寶貴的經驗和實踐,對全國人民新階段的防疫提供了指引。
**新實踐的確立是一個系統性的工程,一推出,就要在全國各地的14億人裏落地,所以不容有疏忽,工作不能一蹴而就,必須有個過程。**Omicron去年末就出現了,早在去年末、今年初,就有英國、南非、美國的科學家發表論文稱Omicron致病力減弱。但我們能夠憑藉這些論文就改變兩年確立的防疫體系麼?不能。我們肯定要做大量的實證工作,形成中國自己的、獨立的科學判斷,積累一定的實踐經驗,逐漸的,調整我們的防疫體系。另外,中國是“全國一盤棋”,14億人無小事,重大公共政策的制定,一定要考慮到全國最短板、最落後、最脆弱的地區和人羣,而不能以大城市為標準。同時,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也是基層治理面臨的實際情況,要考慮到政策落地後在地方上變形走樣。這些都要系統性地通盤考慮。但無論如何,現在看來,整個決策轉變是很快的,也就半年時間。有一些人(特別是能夠讀取外文資料的居於超能級城市的中青年精英)似不太能理解這個基本的邏輯,認為Omicron來了,我們馬上就需要刻不容緩的全盤調整政策,如果滯後了,就説明我們的決策甚至體制有問題。這種看法是幼稚的,是對中國國情、公共政策決策的不瞭解。現在回過頭看,一切都應該更加清楚了。
**《第九版》下來,給各地“層層加碼”的空間少了。**對經常需要跨地旅行的人來説,對層層加碼應該很有體會。一是自己出行會直接受到各種影響(行程卡帶星、中高低風險區旅居史處理的判定、變碼/彈窗等),二是間接管控,例如幼兒園/學校對共同居住人出行的嚴苛要求(通常來自教委體系),一出行就要求小朋友停止線下學習,變相抑制人們合理出行。這種“層層加碼”都是背離中央精神的,但必須有國家衞健委給出明確的指導、規範,才能為人們對抗“層層加碼”提供政策依據。因此,國家衞健委給出的規定越細,指導/指南越明確,標準越清晰,量化基礎與指標越多,人們也就更能有依據、更容易判斷到底哪個地方進行了不合理的“層層加碼”。期待《第九版》能夠儘快在各地落地推行,發揮積極作用。
**牢牢把握着防疫政策制定的主動權:**在防疫問題上,中央政府考慮的是全體中國人民的福祉,不對少數/特定的地方、團體或人羣負責,更不對外國政府或輿論負責。現在回過頭看,疫情防控政策的發展軌跡非常清晰。今年3月17日政治局常務會議提出提高精準防控水平、“統籌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用最小的代價實現最大的防控效果”,“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5月5日,正值上海疫情攻堅保衞時刻,輿論有很多不同聲音,不少人意志動搖,政治局常務會議又提出“堅決同一切歪曲、懷疑、否定我國防疫方針政策的言行作鬥爭”。5月末6月初,上海(及北京)的疫情都得到控制,針對Omicron的防疫戰取得階段性勝利。6月末,國家衞健委頒佈了呼應3月份政治局常務會議精神、科學導向、充分調研、與時俱進的《防控方案》。一切都在掌控之中。筆者的建議還是,一定要相信中央政府。中央政府的目的,就是用若干年時間(從2020年開始算),摸索出一條獨特的道路,以全球人類社會最小的公共衞生代價穿越COVID-19疫情。
**防疫體系極具中國特色,它國幾乎不可能複製。**我們的防疫政策在原有基礎上不斷吸收先進經驗,不斷迭代發展,形成了一套獨特的中國特色的防疫體系。但是這套防疫方案拿到其他國家,能夠執行麼?恐怕是不能的——其落地執行完全依賴中國獨特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結構與發展基礎。從這個角度説,中國經驗對他國是有參考意義的,這個參考意義是純粹從科學及公共衞生角度説的;及中國經驗對他國又缺乏實踐參考意義,因為其他國家沒有中國的政治社會文化條件(而這些問題又是科學家和公共衞生專家不能回答的)。所以,中國經驗,是既有意義,又沒有意義(at the same time being relevant and irrelevant)。但從大歷史角度看,中國模式在人類社會之存在,可以幫助我們回答更多深層次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