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衞健委:嬰幼兒無人照料是阻礙生育首要因素,城市中超1/3家庭有托育需求
None
國家衞健委於8月17日上午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有關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社會發展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郝福慶介紹:國內調查顯示,嬰幼兒無人照料是阻礙生育的首要因素,城市中超過1/3的家庭有托育需求,但供給明顯不足,特別是普惠性服務供不應求。各方研究和國際經驗也表明,發展托育對減輕家庭負擔、提高生育意願,具有顯著效果。為此,《指導意見》重點圍繞5個關鍵詞下功夫,也就是“基本、普惠、投資、收費、減負”:
基本,就是強化基本公共服務。《指導意見》提出拓展社區托育服務功能,完善嬰幼兒照護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實施公辦托育服務能力建設項目,突出對幼有所育的基本民生保障。
普惠,就是着力增加普惠性服務。發展公辦托育機構,帶動社會力量投資,支持用人單位舉辦,建設社區服務網點,探索家庭托育模式,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2—3歲幼兒,通過以上多種渠道,鼓勵多方積極參與,有效擴大普惠性服務供給。
投資,就是加大投資支持力度。拓寬托育建設項目申報範圍,中央預算內投資給予建設補貼,通過中央投資的支持和引導,帶動地方政府和社會力量加大投資力度。
收費,就是規範各類服務收費。明確公辦托育機構收費標準由地方政府制定,加強對普惠托育機構收費的監管,合理確定托育服務的價格。
減負,就是減輕機構經營負擔。托育機構水電氣熱按照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各地要建立托育機構關停特殊情況應急處置機制,落實疫情期間紓困政策。
截至2021年底,我國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託位數為2.03個
國家衞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監察專員杜希學介紹:2019年以來,衞生健康委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領會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履行牽頭職責,會同各級各部門紮實有序開展托育服務工作。
一是政策法規體系逐步構建。2019年、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和《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意見》,提出了托育服務的基本原則、發展目標、具體舉措。未成年人保護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家庭教育促進法,都增設了托育服務規定。
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將“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託位數”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主要指標。“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醫療衞生體系規劃、國民健康規劃等都對發展托育服務作出了部署,各地也將托育服務納入本地“十四五”規劃。
教育部在本科和職業教育階段增設托育相關專業,財政部、税務總局出台社區托育服務税費優惠措施、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費用納入個税專項附加扣除,全國總工會推動用人單位發展托育服務等,進一步完善有關政策和制度。
二是標準規範體系有序完善。2019年以來,國家衞健委會同有關部門印發托育機構設置標準、管理規範、登記和備案辦法、保育指導大綱、嬰幼兒傷害預防指南、營養餵養指南、消防安全指南、托育機構負責人和保育人員培訓大綱,修訂保育師等托育相關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指導各地做好工作,加強托育機構監督管理,促進托育機構專業化、規範化發展。
三是普惠托育服務供給不斷擴大。2020-2022年,國家衞健委會同發展改革委開展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中央預算內投資下達20億元,帶動地方政府和社會投資超過50億元,累計新增約20萬個託位,推動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務有效供給。各級衞生健康部門深入醫育結合,加強對托育機構衞生保健工作的業務指導、諮詢服務和監督檢查;
通過落實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和提供婦幼保健服務、健康教育服務、0-3歲兒童健康管理等,積極普及科學育兒知識,為家長及嬰幼兒照護者提供科學育兒服務。
截至2021年底,每千人口託位數為2.03個,與“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的4.5個目標還有不小的差距。《指導意見》從降低托育機構運營成本、提升托育服務質量等方面都明確了具體措施。相關部門將全力推進托育服務建設,呵護好0-3歲嬰幼兒這個最柔軟的羣體。
全國總工會開展用人單位托育服務工作
全國總工會女職工部副部長洪莎介紹:近年來,各級工會不斷探索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方式載體,聚焦青年職工婚戀、孩子課後無人看管難題,為職工提供“會聚良緣”婚戀交友、工會愛心託管等服務。特別是去年以來,全國總工會開展了用人單位托育服務工作,是新時期工會組織幫助職工解決托育難題的一項具體舉措。
一方面,全國總工會、國家衞生健康委已聯合印發通知,啓動全國愛心托育用人單位推薦申報工作,以此帶動和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在托育模式上,鼓勵用人單位通過購買第三方服務方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托育機構建設和運營,鼓勵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帶頭在單位內部興辦托育機構。對於利用自有場地提供免費或低收費支持的用人單位,可以優先推薦申報。在支持保障上,對推薦申報成功的用人單位及相關工會組織,將給予一定的政策和資金支持。聯合組建全國愛心托育工作專家組,為各地提供公益講座、輔導培訓等,並參與用人單位托育服務指導工作。
另一方面,聯合召開用人單位提供托育服務工作推進會,總結交流工作經驗,部署推薦申報工作。同時加強與有關部委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各方力量,積極支持用人單位參與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全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範城市創建活動等。
未就業和靈活就業婦女生育費用可通過醫保報銷
國家醫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長劉娟介紹:近年來,生育保險參保人數持續增長,覆蓋面進一步擴大。2021年生育保險參保人數達2.4億人,是2012年的1.5倍。未就業和靈活就業婦女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可通過參加基本醫保按規定報銷。**《指導意見》提出指導地方探索將靈活就業人員納入生育保險覆蓋範圍,**主要有三方面考慮: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隨着新業態、新經濟的發展,各方很關注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障問題。因靈活就業人員沒有固定用人單位,不在生育保險法定覆蓋範圍,探索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生育保險有利於健全制度,也充分體現了政策的包容性。
**二是保障靈活就業人員生育權益。**靈活就業人員中的女性大多處於生育年齡段,允許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生育保險並支付生育津貼,有利於加強生育相關保障。
**三是促進靈活就業女性就業。**靈活就業人員就業不穩定,生育期間收入會受到一定程度影響,將其納入保障範圍,有利於緩解其生育的後顧之憂。此外,地方實踐中已有部分地區探索將靈活就業人員納入生育保險保障範圍,在參加職工醫保的同時,同步參加生育保險並享受生育津貼,實踐效果良好。《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探索的方向,更好保障靈活就業人員醫療和生育保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