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賂將數千青少年送進私營監獄,美國兩貪腐法官被判賠14億元
张照栋32号星期八
(觀察者網訊)據美聯社當地時間8月18日報道,十幾年前震驚全美的“孩子換現金(Kids -for-cash)”案的民事訴訟於17日迎來判決,法官判處涉案的兩名前法官馬克·恰瓦雷拉(Mark Ciavarella)和邁克爾·科納漢(Michael Conahan)向近300名原告賠償1.06億美元(約合人民幣7.2億元)的補償性賠款和1億美元(約合人民幣6.8億元)的懲罰性賠款。
2003年至2008年的5年間,這兩名法官勾結私人營利性監獄,收受後者約280萬美元的賄賂。他們先後輕罪重判了大約4000起青少年案件,把2300多名孩子送進監獄,以增加私人監獄囚犯的數量。

報道截圖
美聯社將本案稱為“美國歷史上最嚴重的司法醜聞之一”,負責審理此案的美國地區法官克里斯托弗·康納(Christopher Conner)表示,本案原告是“一場史詩級醜聞的悲慘受害者”。
康納在法庭上説道:“恰瓦雷拉和科納漢背棄了誓言,辜負了公眾的信任。”“他們合謀關閉原有的拘留所,然後建造新的拘留所,以換取數百萬美元。”
“他們殘忍且卑劣的行為傷害了脆弱的年輕人羣體,其中許多人患上了情感問題和精神健康問題。”康納怒斥道。

2009年9月,恰瓦雷拉(右前)和科納漢(左前)接受庭審後離開法院 圖源:美聯社
“孩子換現金”一案的兩名黑心法官是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路澤恩縣青少年法官恰瓦雷拉和首席法官科納汗。兩人當年先是利用職權和影響力關閉了由一家縣政府運營的公立青少年懲教所,然後全力支持私營機構在當地建設的兩座青少年監獄。他們從這兩座私營營利性青少年監獄共收受了280萬美元的賄賂。
為了確保這兩座私營監獄的“入住率”,主持青少年法庭的恰瓦雷拉推出了一項所謂的“零容忍”政策,對許多原本沒有案底、或僅存在輕微品行問題的少年兒童從嚴、從重判罰。擅闖空置建築、在超市偷DVD碟片、橫穿馬路、曠課逃學甚至在學校抽煙等等,這些行為都會被恰瓦雷拉定罪量刑。
12歲的賈斯汀因為辱罵同學媽媽在監獄裏度過了7年;14歲的阿曼達在學校與同學打架進進出出,在獄中度過了五年;14歲的希拉里·特侖修(Hillary Transue)在Myspace上給副校長創建了一個搞笑假網頁,就被恰瓦雷拉判監3個月……美聯社報道稱,在被恰瓦雷拉定罪的“少年犯”中,最年幼的只有8歲。
根據紀錄片《孩子換現金》披露的案件細節,恰瓦雷拉的判案過程也十分粗暴,每次審判的平均時長不到3分鐘;他甚至不給這些少年辯護的機會,許多孩子家長還沒有搞清楚狀況,就被半誆騙半強迫地簽署了一份由馬克·恰瓦雷拉親自撰寫的自願放棄律師辯護權利的文件,然後草草結案,孩子被送往監獄。

講述本案的紀錄片《孩子換金錢》海報
美聯社稱,從2003年至2008年這5年間,共有大約4000起青少年案件被恰瓦雷拉故意重判,涉及的受害青少年兒童多達2300多人。
2009年1月,這起醜聞曝光,震驚全美。賓夕法尼亞州最高法院之後撤銷了恰瓦雷拉做出的這4000起案件的定罪判罰。
賓州檢方控告恰瓦雷拉犯有敲詐勒索罪、受賄罪、洗錢罪等39項罪名。2011年2月18日,法院確定39項罪名中的12項成立;同年8月,恰瓦雷拉被判28年監禁。美聯社報道稱,現年72歲的恰瓦雷拉目前仍在肯塔基州服刑,他的預計釋放日期是2035年。
恰瓦雷拉的同夥、路澤恩縣法院首席法官科納漢(現年70歲)於同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7.5年,並處支付87.4萬美元賠償金。因為新冠疫情,科納汗於2020年被改為居家監禁,他的刑期當時還剩6年。
在追究二人刑事責任的同時,受害人羣體還自2009年起試圖通過集體訴訟追加民事賠償,這起訴訟直至2021年才舉行聽證會。
審理本案的法官康納去年聽取了282名原告的證詞,這些人均於2003年至2008年間被恰瓦雷拉定罪判刑,其中79人在被送進青少年監獄時還不滿13歲。此外,康納法官還聽取了32名受害青少年父母的證詞。
“他們講述了他嚴厲而專橫的本性,他對正當程序的蔑視,他異乎尋常的魯莽,以及他在法庭上傲慢粗魯的行為。”康納説道。
有受害者在庭審中控訴道,恰瓦雷拉“毀了我的一生”;有人回憶起了當初被恰瓦雷拉審判時的感受:“我覺得自己被毫無理由地出賣了,每個人都像是在排隊等着被賣掉。”還有受害者在法庭上出示了他的心理健康記錄,因為童年時被關押進監獄,他患上了伴隨一生的創傷應激反應,甚至在被交警例行攔截查問時,他都會控制不住地顫抖。
康納法官表示,在這起自2009年開始的訴訟中,有幾名兒童受害者後來死於服藥過量或自殺。

本案法院裁決書
為了計算損害賠償,康納決定每位原告有權獲得每天1000美元的基礎賠償,然後再乘以各自冤獄總時長。法官會根據沒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調整賠償數額。他表示,兩名涉案法官對兒童和受害青少年造成了“難以言説的身心創傷”,因此大量的懲罰性賠償是必要的。本案的損害賠償裁決僅適用於提起訴訟的原告。
本案的原告律師瑪莎·萊維克(Marsha Levick)表示,無論這筆錢能否得到支付,這都是一個巨大的勝利。另一名原告律師索爾·韋斯(Sol Weiss)表示,他將開始調查這兩個人的資產,但他認為他們沒錢支付這筆賠償金。
此外,本案涉及的其他主要人物數年前就已經達成和解,包括監獄建造商、私人監獄所有者及其公司,他們幾年前支付了約為2500萬元美元的賠償金。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