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中國-中東歐合作機制後,愛沙尼亞和拉脱維亞稱此舉與台灣無關
杨蓉
(觀察者網訊)拉脱維亞和愛沙尼亞日前宣佈退出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機制,不少聲音揣測這兩個波羅的海小國是否要跟隨“反華急先鋒”立陶宛的腳步,與台灣地區發展關係。不過,兩國外交官員近日接受德媒採訪時強調,該決定與台灣地區無關。
據德媒《世界報》17日發佈的報道,拉脱維亞外交部長林克維奇斯(Edgars Rinkēvičs)就退出合作機制一事表示,該國“不想與中國走對抗路線”,也不打算擴大與台灣地區的關係,“我們決定不再成為該集團的成員,與台灣沒有任何關係”。

拉脱維亞外交部長林克維奇斯(資料圖) 圖片來源:《拉脱維亞日報》
愛沙尼亞外交部對外經濟與發展合作司司長賽倫塔爾(Jüri Seilenthal)也就此表態:“我們現在沒有計劃擴大與台灣的關係。”
林克維奇斯還透露,拉脱維亞已及時向中國大使傳達了退出合作的理由,也向外交部解釋了拉方看法。報道稱,愛方則對此類公開表態有所保留。
至於真正原因,林克維奇斯聲稱,該決定與中國在俄羅斯“侵略”烏克蘭這一問題上“沒有明確立場”有關。
他聲稱,10年前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機制剛成立時,許多國家期待更密集的經濟合作能促進民主化、帶來和平,然而最遲在2014年俄羅斯“吞併”克里米亞半島後,這樣的想法就必須修正,而“現在更是如此”。
林克維奇斯還稱,拉脱維亞希望擴大與經合組織(OECD)國家的貿易,其中也包括中國,但必須“以民主和法治等原則為指導”。
此外,賽倫塔爾進一步在採訪中宣稱,希望歐盟27個國家面對中國時應保持團結一致,不應讓歐盟內部的個別集團單獨談判,也不應在談判內囊括部分集團內的非歐盟政府。

愛沙尼亞外交部對外經濟與發展合作司司長賽倫塔爾(資料圖) 圖片來源:《愛沙尼亞財經報》
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機制成立於2012年,波羅的海三國等16個歐洲國家同年加入,與中國共同構成“16+1”。隨着2019年希臘的正式加入,合作規模又正式擴大為“17+1”。
去年5月,立陶宛率先宣佈退出該機制,並攻擊該機制對歐盟構成了“分裂”因素,還聲稱歐盟應採用“更有效、更團結的‘27+1’模式”來一致應對中國。
本月12日,愛、拉兩國也相繼發表聲明宣佈退出,但措辭要比立陶宛温和許多,指將繼續努力與中國建立建設性和務實的關係。
此前,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曾應詢指出,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是中國同中東歐國家共同倡議成立的跨區域合作機制,符合各方合作共贏、共謀發展的願望。機制成立多年來取得了豐碩成果,為各國人民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利益。各方在推進合作的過程中,一貫秉持協商自願、共商共建、開放包容的原則。堅持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是中歐關係有益和重要補充的定位,歡迎與其他國際組織和國家在合作框架內開展合作。
趙立堅指出,2021年中國同中東歐16國貿易額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背景下逆勢上揚,達到創紀錄的1335.5億美元,同比增長32%,遠遠高於同期中國同歐盟貿易額增幅。事實勝於雄辯。上述成果僅僅是10年來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機制開展富有成效合作的縮影。“這一數據也來源於公開渠道,任何不帶偏見的人士都會得出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務實、管用的結論。”
至於中國如何是如何看待烏克蘭問題的,外交部此前也早已闡明中方的主張和立場。今年3月,中國外交部部長王毅就曾指出,我們始終本着客觀公正態度,根據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獨立自主地作出判斷、表明主張。應該看到,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烏克蘭局勢發展到今天,原因錯綜複雜。解決複雜問題,需要的是冷靜和理性,而不是火上澆油、激化矛盾。中方認為,要化解當前危機,必須堅持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尊重和保障各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必須堅持安全不可分割原則,照顧當事方的合理安全關切;必須堅持通過對話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必須着眼地區長治久安,構建均衡、有效、可持續的歐洲安全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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