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家檔案館:年初從特朗普海湖莊園查出700多頁機密文件
李丽否极泰来,事事顺心
(觀察者網 訊)8月23日,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搜查特朗普海湖莊園一事又有新進展。據美國國家檔案館一位聯絡人23日披露,該機構5月10日致前總統特朗普代表律師的信件顯示,檔案館1月份從海湖莊園取回的15個盒子中發現了700多頁機密材料。其中一些帶有“特殊訪問計劃”標記,表示最高級別的分類。
實際上,早在美國國家檔案館披露之前,特朗普駐國家檔案館的代表之一、前《國會山》(the Hill)專欄作家約翰·所羅門就已在保守派新聞網站“Just the news”上公佈了這封信。隨後引起美國國家檔案館關注並證實,而後其才對有關部門進行披露。

路透社報道截圖
綜合《國會山報》、英國《衞報》、路透社8月23日報道,目前,政府已經在三個不同的場合取回了高度敏感的材料:一組文件在1月份由國家檔案館協助,一組在6月送交司法部,另一組在兩週前被聯邦調查局搜查。
最初轉移的材料清單顯示,美國國家檔案館從特朗普那裏收回了100多份標記為機密的文件,總共700多頁,其中一些帶有“特殊訪問計劃”標記,表示最高級別的分類。
據美國國家檔案館一位聯絡人週二(8月23日)介紹,是美國代理檔案員黛布拉·斯蒂德爾·沃爾5月10日發給特朗普律師埃文·科蘭的信揭露了這些信息。這是在特朗普政府卸任後,首次對這位前總統囤積的文件的數量和敏感性進行了官方統計。

美國國家檔案館今年5月致特朗普律師Evan Corcoran的信

其中提到,司法部4月29日向特朗普律師提及,已搜出100多份文件,超過700多頁的機密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據《國會山報》介紹,早在美國國家檔案館披露之前,特朗普駐國家檔案館的代表之一、前《國會山》(the Hill)專欄作家約翰·所羅門就已在保守派新聞網站“Just the news”上公佈了這封信。隨後引起美國國家檔案館關注並證實,而後其才對有關部門進行披露。
《衞報》稱,信函的披露也讓人理解,為什麼司法部對特朗普未經授權保留政府機密展開國家安全調查,導致聯邦調查局特工在海湖莊園執行搜查令,以恢復任何剩餘的官方記錄。國家檔案館1月份收回的文件的數量和敏感性也表明司法部迫切需要反覆“訪問”海湖莊園,以及推動聯邦調查局在延遲數月後前去收集材料。
不過,《國會山報》報道稱,美國國家檔案館在拿到文件後,等了一個月才將文件發給聯邦調查局,然後再分發給其他情報機構。對此,專家感到驚訝,檔案館和有關部門在共享文件方面的行動竟如此緩慢。但信中解釋説,在檔案館取回了這些文件記錄之後,特朗普的律師在諮詢了白宮法律顧問辦公室後,仍要求有時間來確定這些文件是否以及有多少受到行政特權的保護,這導致了拖延。
專注於國家安全法的非營利性律師事務所 National Security Counselors 的執行董事 Kel McClanahan 表示,“拖沓”表明政府正在尋求謹慎的“平衡”以保護情報界與與前總統打交道的敏感性。
“情報界公認的觀點是,機密信息在外越久,被某人用來傷害美國的可能性就越大。”麥克拉納漢表示難以置信,“這是一幅真正了不起的畫面,就如,兩個機構迫切希望在不扣動扳機的情況下和平解決救治人質,而人質卻説,‘去死吧’。”

《國會山報》報道截圖
《國會山報》分析稱,特朗普拒絕交出未被披露的文件,可能會“加強”司法部對他潛在的指控,並再次引發有關推遲提交是否損害國家安全的問題。
前美國律師芭芭拉·麥克奎德 (Barbara McQuade) 説:“我認為,文件的數量和爭議的持續時間使政府更有理由認為‘特朗普保留這些文件是故意的’。”她解釋稱,“如果你有300份文件,並保留了一年多。他們(FBI)來了幾次想帶走文件都被拒絕。那麼我認為司法部不會這麼容易妥協説‘我們拿回了文件。我們大功告成,然後回家。’”
“雖然指控他(特朗普)並不是一個容易的決定。但是夥計,在某個時候,當他的行為如此惡劣時,你怎麼拒絕指控他呢?”
此外,國家檔案館的披露足以表明,特朗普的法律團隊早在4月就意識到,聯邦調查局急於獲得這些文件,以進行損失評估並確定是否有任何與他們(特朗普政府)處理不當有關的後果。
被披露的信函中,美國代理檔案員黛布拉·施泰德爾·沃爾在轉達司法部國家安全司的信息時寫道:“獲取這些材料不僅是我們正在進行的刑事調查所必需的,行政部門還必須對這些材料的儲存和運輸方式造成的潛在損害進行評估,並採取任何必要的補救措施。”
紐約大學法學院雷斯法律與安全中心的聯合主任瑞安·古德曼説,如果司法部決定根據《間諜法》提出指控,那麼信中的這些細節可能是有用的。“這極大地增加了間諜指控。因為證明犯罪的要素之一是‘個人有理由知道,如果發佈,這種材料可能會傷害美國’。而美國司法部國家安全部門已明確通知特朗普,這種材料可能會對美國國家安全造成異常損害,”他解釋説。
不過,特朗普對聯邦調查局進行了反擊,週一(8月22日),他的律師提出了一項“動議”,要求任命一名所謂的“特別主管”來審查證據並確定其中是否包含任何受到“行政特權”保護的信息,而不是由司法部“篩選”團隊來判斷。(該團隊由與此案無關的檢察官組成團隊,目前從事判斷特朗普的任何個人物品是否應該在搜查中被拿走的工作。)
“這在法律上沒有意義,因為如果它真的受到行政特權的保護,那麼這意味着它是一份政府文件,因此,更應該由政府在檔案館保管。這就是為什麼這是一個非常、非常糟糕的法律論點,沒有任何有效性,”古德曼分析説。“該動議反而是在承認,你家裏有不應該有的材料。”
8月23日,負責此案的法官似乎也質疑他們(特朗普律師團隊)的法律論點,發佈了一項命令,指示特朗普的團隊提交一份補充簡報,闡述其提出“動議”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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