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鼓勵並支持商業銀行推出年限較長的“車位貸”類型產品
None
河北省邢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9月19日發佈《關於進一步支持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鼓勵並支持商業銀行推出年限較長的“車位貸”類型產品,減輕購買人經濟壓力。
以下為文件全文:

邢台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
關於進一步支持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穩經濟一攬子措施及接續政策有關要求,積極應對房地產市場下行,着力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落實金融信貸政策。按照人民銀行住房貸款利率政策指導各商業銀行全面落實好邢台市利率自律委制定的住房貸款利率;對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再次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鼓勵並支持商業銀行推出年限較長的“車位貸”類型產品,減輕購買人經濟壓力。(責任單位:人行邢台市中心支行、邢台銀保監分局)
二、發揮公積金貸款作用。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比由30%降低到20%,購買二套住房的首付比由60%降低到40%;繼續開辦異地公積金貸款業務;調整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流程,由貸款申請人先審核貸款資格,再辦理不動產交易過户,以有效減少交易糾紛;實行公積金組合貸款,以公積金貸款為主,不足部分可由商業銀行貸款補充。(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三、合理把握供地節奏。按照供需平衡原則,根據全市商品房在售、在建、已供地可建規模等,市自然資源規劃部門要會同市住建部門科學編制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保障商品住房用地需求。現階段在商品房交易連續同比下降、去化週期超過合理區間的區域,適度減少或暫停住宅用地供應。(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信都區政府、襄都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邢東新區管委會)
四、化解商品房庫存。對已建未售的非住宅用房,經屬地政府或區相關部門批准後可用於居住或自持租賃住房,其用水、用電、用氣、用暖和物業費執行居民收費標準,金融機構應給予住房金融貸款同等的支持政策,所涉及土地使用性質和年限不變。
各區在棚户區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安置過程中,要統籌轄區存量商品住房源,引導和鼓勵徵遷羣眾購買存量商品住房作為安置房,或採取直接貨幣補償、發放購房券安置等方式。對於選擇貨幣化安置的,可將節省的過渡費折算計入補償金額,提高徵遷羣眾選擇貨幣化安置積極性。(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人行邢台市中心支行、信都區政府、襄都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邢東新區管委會、邢台供電公司、邢台水業集團、河北邢襄熱力集團有限公司)
五、科學配置住宅機動車停車位。土地尚未出讓的棚户區改造項目停車位按照不少於1個/户,或項目整體開挖地下二層停車庫(地面停車率不超過10%)進行控制;訪客車位宜在地面靠近出入口設置,不計入地面停車率;同一建設單位取得相鄰兩個以上地塊時,在方便使用、車位性質不變的前提下,地下車位設置可統籌考慮(比例不超過被統籌地塊地下總車位的10%)。(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信都區政府、襄都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邢東新區管委會)
六、保持行業政策有效銜接。涉及房地產項目開發、規劃、建設、銷售各環節提出的相關政策調整和配建要求時,要強化“老項目老辦法、新項目新辦法”原則,改進單一強調起始執行時間,均應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開發建設環節明確適用範圍。
已出具規劃要點(有效期內)或由規委會批准通過總平的棚改項目(後期因總平調整幅度較大,需重新報規委會批准的項目除外),其配套設施設置仍按原有政策執行,已出讓地塊項目仍按原有政策執行;用於居民回遷的安置地塊,按原有政策分期實施,建設居民安置用房。(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局、信都區政府、襄都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邢東新區管委會)
七、優化工程建設管理服務。項目單位在取得土地後,可提前開展土石方開挖、邊坡支護、銷售展示(樣板間)建設等前期準備工作;在不違背相應規劃原則和規範條件的基礎上,允許項目在建設施工中使用人造石材替代天然石材。(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信都區政府、襄都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邢東新區管委會)
八、保障有效施工時間。除大氣防治預警要求外,其他要求建築項目工地停工的,均須向施工單位送達紙質《停工通知單》方可要求停工;各轄區政府(管委會)要以季度為單位,統計、彙總並向社會公佈當季度轄區內建築工地有效施工天數。(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信都區政府、襄都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邢東新區管委會)
九、優化綠色建築要求。依企業申請,屬地政府可按照“縣區級、企業”兩種平衡原則,統籌本轄區內裝配式配建指標;對配建裝配式、被動式建築的項目,其相關監管賬户資金可即入即用即撥。(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信都區政府、襄都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邢東新區管委會)
十、支持購房家庭子女就近入學。凡在市主城區購買新建商品房或用於居住的商業用房,房屋未交付的,購房家庭憑已在住建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銷售發票,可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遷入公共地址落户,教育部門根據當年國家、省、市、區相關政策,按照相對就近入學原則,確保購房家庭子女入學。(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信都區政府、襄都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邢東新區管委會)
十一、活躍商品房市場。發揮行業協會作用,積極搭建各類線上線下銷售平台,開辦房展會等購房活動;推出行業性、統一的“購房優惠券”等舉措,加大房地產企業對防疫一線人員、優秀教師、碩博人才、退轉軍人及符合二胎、三胎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的購房優惠力度,激活商品房銷售市場。(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房地產業協會)
十二、規範商品房交付管理。制定《邢台市商品房交付標準及流程》,統一規範商品房交付的責任主體、條件、標準和流程,減少交房隱患糾紛;組織“守約交房、交房交證”承諾月活動,督促房地產企業按時守約交房。(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信都區政府、襄都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邢東新區管委會、市房地產業協會)
本措施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相關單位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執行期限暫定兩年,如遇國家和上級政策調整,以上級政策為準,各縣(市)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