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郝春榮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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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21日消息,遼寧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郝春榮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郝春榮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郝春榮簡歷(來源:遼寧省人民政府網)

資料圖
郝春榮,女,漢族,1963年4月出生,山東煙台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
1983.08 遼陽市衞生學校團委幹事、副書記
1985.09 遼陽市衞生局團委副書記
1989.04 遼陽市衞生局團委書記
1990.02 共青團遼寧省遼陽市委副書記 (1989.05-1991.02遼寧省委黨校行政管理專業函授大學學習)
1992.11 共青團遼寧省遼陽市委書記
1994.05 遼陽市進出口公司副總經理,遼陽香港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1996.02 遼陽市太子河區副區長(正縣級)
1997.11 遼陽市太子河區委常委,副區長(正縣級)
1999.12 遼陽市太子河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0.10 遼陽市太子河區委副書記、區長,遼陽市太子河區開發帶管委會主任
2000.11 遼陽市委常委
2001.01 遼陽市委常委、市總工會主席、黨組書記
2003.01 遼陽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3.04 遼陽市副市長(其間: 2006.03-2006.07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8.05 遼陽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2008.03-2010.01中央黨校研究生院經濟學(經濟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
2012.04 朝陽市委副書記
2014.03 遼寧省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09 遼寧省旅發委主任、黨組書記
2016.09 盤錦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16.10 盤錦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8.01 遼寧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盤錦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8.02 遼寧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