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東縣:嚴禁哄抬房價,嚴禁惡意跌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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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湖南省衡東縣人民政府發佈《關於促進房地產業和建築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其中要求,加強商品房銷售價格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根據商品房開發建設成本、合理利潤等因素申報商品住宅銷售最高價格、平均價格、最低價格。發改部門會同住建部門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申報的價格進行明碼標價監製。監製後需要調整的,應先備案,再予調整。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房銷售價格調控政策,嚴禁哄抬房價,嚴禁惡意跌價,防止商品房銷售價格大幅波動。
以下為文件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穩經濟大盤的要求,堅持"房住不炒"定位,按照"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工作思路,積極做好商品房去庫存工作,滿足廣大羣眾合理住房需求,促進我縣房地產市場和建築業平穩健康發展,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優化土地出讓金繳納。新出讓商住用地競買保證金最低比例下調至出讓底價的20%,土地出讓金可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內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繳納比例超過50%且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時,各相關職能部門可容缺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不高於已審定規劃總面積中計容建築面積50%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審批手續。開發企業在容缺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時必須向自然資源、財政等部門作出書面承諾;若承諾不兑現,下次辦理手續時不再享受此優惠政策。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應繳清土地出讓金、出具土地出讓金繳納憑證並辦理不動產權證。允許所競買的出讓地分期建設,分期開發建設項目總平面圖原則上須一次性審批,開發建設單位根據批准的總平面圖所確定的分期要求,分期辦理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手續,進行分期建設,按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税費的繳交比例同步辦理商品預售許可證。 (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税務局、縣住建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二、加大片區開發力度。完善道路、學校、醫療、公園等公共基礎設施配套,按照"無配套不出讓,基礎設施不完善不出讓,拆遷不到位不出讓"的原則出讓熟地。對現已開發的片區進一步加強公共基礎設施的完善配套。(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三、積極支持"商改住"。對已出讓尚未建設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主要指寫字類、酒店式公寓等),在滿足公共服務設施、基礎配套設施承載力和城市風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商業配比,允許開發商"商改住",適當降低地下車位配比。(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
四、加大房地產項目信貸融資支持力度。定期開展銀企對接活動,引導金融機構對信用良好的受困企業貸款展期、續貸。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金融機構要適度加大流動性貸款等支持力度,滿足開發企業合理融資需求,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落實國家政策,及時做好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企業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為企業排憂解難。(責任單位:縣金融辦、人民銀行衡東支行、縣税務局、各商業銀行)。
五、加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支持力度。引導銀行金融機構合理確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最低貸款利率,增加個人住房貸款額度,優化信貸業務流程,更好地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針對受疫情影響人羣,銀行金融機構要靈活採取合理延後還款時間、延長還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
積極實施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全縣統一執行60萬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提高二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比例。首付比例調整為不得低於30%,貸款額度可達到所購住房價款的70%,二套房組合貸款最高額度不得超過所購房價款的60%。(責任單位:縣金融辦、人民銀行衡東支行、各銀行金融機構、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衡東管理部)
六、優化房地產項目資金監管。適當放寬預售資金解控比例,在開發企業信用等級良好、開發項目銷售資金全額歸集、申請資金保證用於項目建設的前提下,開發企業申請使用商品房預售資金額度可在原規定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將項目預售資金、開發貸款、個人購房按揭貸款等全部納入項目資金監管範疇,按照《衡陽市城區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進行監管,確保相關資金用於項目開發建設。為依法保障建設工程領域中小微企業和農民工合法權益,對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户凍結、扣劃手續按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印發的《關於規範人民法院保全執行措施確保商品房預售資金用於項目建設的通知》(法〔2022〕12號)文件執行。(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財政局、人民銀行衡東支行、縣人社局、縣人民法院)
七、實行分批繳納報建規費。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報建手續,按資金總額50%的比例分別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收取報建規費。(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八、合理確定預售形象進度。根據商品房庫存去化情況和法定條件,合理確定商品房項目預售許可工程形象進度要求,並適時進行調整。(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九、擴大商品房購買者享受優惠政策範圍。凡購買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簽訂商品房網籤合同,並在一個月內全部繳清契税的,由財政部門按其所繳納契税額的50%對購房人予以補貼;對同時購買新建商品房又購買車位的,簽訂網籤合同,並在一個月內全部繳清契税的,由財政部門按其所繳納契税的100%予以補貼;購買非住宅簽訂網籤合同,並在一個月內全部繳清契税的,由財政部門按其所繳納契税的100%予以補貼。凡購買新建商品房、二手房、非住宅的,憑網籤備案合同可享受子女就近入學。(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教育局、各銀行金融機構)
十、加強商品房銷售價格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根據商品房開發建設成本、合理利潤等因素申報商品住宅銷售最高價格、平均價格、最低價格。發改部門會同住建部門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申報的價格進行明碼標價監製。監製後需要調整的,應先備案,再予調整。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房銷售價格調控政策,嚴禁哄抬房價,嚴禁惡意跌價,防止商品房銷售價格大幅波動。(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住建局、縣市監局)
十一、優化行政審批服務。加快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提高項目審批效率。嚴格落實聯合驗收,實行規劃、消防、土地、人防、檔案等事項限時聯合驗收,統一竣工驗收圖紙和驗收標準,統一出具驗收意見。落實"多測合一",項目建設單位一次性委託省政務服務平台中介超市中一家機構實施測繪,實行一次委託、聯合測繪、成果共享、平台聯審。對驗收合格的項目從快辦理不動產登記證,確保交房即交證。深化"綜合窗"改革,不斷推進"一個平台在線審批、一個窗口綜合服務、一套表單集約申報、一支隊伍幫辦代辦"機制落地。(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發改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執法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十二、全面規範車輛停放。加大城市管理力度,規範車輛停放。城管部門對小區內和路面外人行道和公共區域車輛亂停亂放行為進行規範管理。小區內智慧停車監控系統納入智慧城市管理,探索實行公共停車位收費管理模式。公安交警部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小區大門口和道路上建違停抓拍監控系統。 (責任單位:縣城管執法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十三、支持房地產企業、建築企業做大做強。鼓勵房地產企業與本地建築業企業合作,承建非國有投資房地產項目,具體措施由政府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確定。鼓勵外地建築企業在衡東設立具備獨立資質的分公司。鼓勵外地企業和本地建築企業組建聯合體,參與由政府、平台公司投資的項目。積極推行"評定分離"制度,招標人可以根據《湖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要求評標委員會推薦3名不排序的中標候選人,按照科學、民主決策原則,充分考慮地區社會貢獻、建築業產值提升和行業税收拓展的實際需要,自行擇優確定中標人並予以公示。招標人確定中標人的辦法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依法依規接受監督。建設工程最高投標限價低於1億元的工程總承包項目和施工總承包項目不設國家級獎項加分。(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發改局)
十四、完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方式。提高建設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對建築企業承接的政府和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工程進度款支付應不低於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0%,當年開工,當年不能竣工的新開工項目可以推行過程結算,經雙方確認的過程結算文件作為竣工結算文件的組成部分,竣工後原則上不再重複審核,非建築企業原因,項目竣工驗收後一年內須完成結算付款,不以審計結果作為竣工結算依據,不得將未完成審計結果作為工程延期結算和拖欠工程款的理由。(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審計局)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一年。具體條款由縣住建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