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對高收入高淨值人羣開展税務稽查,隨機抽取50户全面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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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税務總局海南省税務局網站消息,9月22日,國家税務總局海南省税務局、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通知,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税收徵管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精神,持續強化以風險管理為導向、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監管,國家税務總局海南省税務局、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開展2022年“雙高”人羣(觀察者網注:高淨值、高收入人羣)“雙隨機 一公開”抽查工作,隨機抽取50户稽查對象組織全面自查,自查期限為2022年10月9日。自查結束後根據納税人自查情況,以風險為導向分析篩選部分重點檢查對象進行檢查。

2021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税收徵管改革的意見》,其中要求,精準實施税務監管。建立健全以“信用+風險”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充分發揮納税信用在社會信用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建立健全納税繳費信用評價制度,對納税繳費信用高的市場主體給予更多便利。在全面推行實名辦税繳費制度基礎上,實行納税人繳費人動態信用等級分類和智能化風險監管,既以最嚴格的標準防範逃避税,又避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健全以“數據集成+優質服務+提醒糾錯+依法查處”為主要內容的自然人税費服務與監管體系。依法加強對高收入高淨值人員的税費服務與監管。
意見明確,加強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和監管。對逃避税問題多發的行業、地區和人羣,根據税收風險適當提高“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比例。對隱瞞收入、虛列成本、轉移利潤以及利用“税收窪地”、“陰陽合同”和關聯交易等逃避税行為,加強預防性制度建設,加大依法防控和監督檢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