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次上市失利,《中國好聲音》製作團隊又遭多名高管退出
刘东峰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文 | 劉東峯
近日,盛文灝、徐志豪等5人退出《中國好聲音》背後製作公司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燦星文化)董事職務。此前,該公司因拖欠鄧紫棋1630萬出場費用而被起訴。
天眼查信息顯示,燦星文化成立於2006年3月,法定代表人為田明,註冊資本約3.2億元人民幣,該公司製作的文化綜藝節目超過20檔,包括《中國好聲音》、《這就是街舞》、《追光吧!哥哥》等。
觀察者網發現,燦星文化多次衝擊“內地綜藝第一股”。2014年,燦星文化開始尋求境外上市。2018年,燦星文化以星空華文為主體向證監會提交了創業板申請,然而2021年2月深交所終止了燦星文化的A股申請。隨後2021年11月與2022年5月,星空華文兩次向港交所遞交上市申請。

根據此前公佈的招股書顯示,《中國好聲音》為星空華文主要營收來源,但收入從2019年的4.905億元下降至2020年的3.245億元,再降至2021年的2.52億元;毛利率也從2019年的46.6%降至2020年的16.8%,再降至2021年的2.2%。
與此同時,星空華文的整體收入也在不斷減少,由2019年的18.07億元降至2020年的15.60億元,並進一步減少至2021年的11.27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2月證監會披露的信息顯示,涉案金額巨大且懸而未決的訴訟等其他問題導致了燦星文化上市被拒。
觀察者網注意到,星空華文曾因《蒙面歌王》第二季至第四季、《户外真人秀》的版權,與韓國文化放送株式會社(MBC)產生糾紛,總賠償金額為1.58億元。
此外,因《蒙面唱將》第一季協議違約,星空華文與MBC的仲裁在2020年4月達成和解。因《了不起的挑戰》協議違約,星空華文與MBC的訴訟於2021年6月結案。
目前,燦星還因拖欠通告費1630萬元,被鄧紫棋前經紀公司蜂鳥音樂起訴,因該案為涉港案件且訴訟標的額超過1000萬元,上海長寧區法院裁定移送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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