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敦促發達國家兑現每年一千億美元承諾,應對氣候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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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生態環境部召開10月例行新聞發佈會,發佈《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22年度報告》。
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李高在發佈會上表示,第二十七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7)即將在埃及沙姆沙伊赫舉行,受到了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這次會議在發展中國家召開,應當切實地回應發展中國家的關切,反映發展中國家的訴求。中方支持埃及舉辦一屆成功的締約方大會。我們中國代表團已經組成,部分代表將於本週末出發。我們期待與各方一道將COP27打造成為以“落實”為主題,以發展中國家最為關心的適應和資金為成果亮點的大會。
李高指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是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基礎。今年是《公約》達成30週年,各方應當以此為契機,堅持《公約》的主渠道地位,堅持《巴黎協定》“加強《公約》實施”的定位,全面準確落實《公約》及其《巴黎協定》的目標原則,特別是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等原則和國家自主貢獻的制度安排,堅持“2度以內、爭取1.5度”的全球温控目標,共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體系。
李高介紹,目前大多數締約方已提出了各自的國家自主貢獻目標。提出目標是重要的,但同樣重要,甚至更加重要的是切實將目標落實到行動上,這是有效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根本出路。COP27應當倡導各方將已經提出的國家自主貢獻目標轉化為有效的政策、紮實的行動、具體的項目,而不是現有的目標還沒有落實又急於提出新的目標。我們認為空喊口號不是雄心,落實目標才能展現真正的雄心,這也是COP27將落實作為主題的意義所在。
適應是發展中國家的核心關切,長期以來在多邊進程中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COP27應着力推動“格拉斯哥-沙姆沙伊赫全球適應目標工作方案”取得實質成果,為明年在COP28達成有力度、可操作的全球適應目標奠定堅實基礎。中方支持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關於建立全球早期預警系統的倡議。發達國家要加大對發展中國家適應行動的資金支持力度,提出適應資金翻倍的路線圖。
李高指出,在資金問題上,發達國家在2009年做出到2020年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資金支持的承諾,但迄今尚未兑現。這不僅對發展中國家開展氣候行動造成了嚴重影響和阻礙,還嚴重損害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政治互信。我們敦促發達國家儘快兑現每年1000億美元的資金支持承諾,而不是僅僅在COP27期間提交一份給遲遲沒有兑現資金承諾找原因找藉口的報告。目前很多發展中國家的自主貢獻都提出了對發達國家資金支持的要求,發達國家應當根據發展中國家的需求,以1000億美元為起點制定更富雄心的2021-2025年氣候資金路線圖以及2025年後發達國家新的集體量化資金目標,以增進南北互信和行動合力。
中方願意發揮積極建設性作用,與各方一道按照公開透明、廣泛參與、締約方驅動、協商一致的原則,共同推動COP27取得反映發展中國家關切、符合發展中國家利益的積極成果。
最後,李高強調,氣候變化事關人類未來,只有各方通力合作才能有效應對。我們要堅持真正的多邊主義,摒棄任何形式的單邊措施和把氣候問題政治化的小圈子,反對以任何理由搞逆全球化的脱鈎斷鏈。近年來,中國可再生能源特別是光伏產業快速發展,生產了全球80%的光伏組件並出口到全世界,大大降低了全球光伏產品的價格,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作出了重要貢獻。而某些發達國家卻罔顧事實、編造理由,極力打壓中國的光伏企業,不僅損害了中國企業的利益,也損害了這些國家的利益,更損害了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集體努力,損害了全人類共同利益。我們希望有關國家認真履行應對氣候變化的歷史責任和應盡的國際義務,回到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正確軌道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