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工力量:ARM起訴高通,給中國企業什麼警示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鐵流】
2022年8月底,ARM在美國特拉華州的地區法院起訴高通,指控高通公司未經許可使用ARM的知識產權。此案源於高通2021年收購NUVIA公司,NUVIA公司是一家從事ARM CPU開發的初創公司,被高通收購後,ARM要求高通公司銷燬根據NUVIA與ARM的許可協議開發的設計,或重新與ARM簽訂授權協議。ARM還表示,經過兩個月的談判,高通依舊未獲ARM許可,高通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還將NUVIA的定製CPU設計植入自家芯片產線。
10月26日,高通對ARM發起反訴,主張自己並未違反ARM的許可合同,NUVIA設計的CPU是收購案(高通收購NUVIA)的一部分。

資料圖:東方IC
就事件本身來説,ARM希望與高通重新談判,以獲取更高的許可收入。只不過從高通提供的訴訟材料來看,ARM的諸多做法頗為霸道,讓高通非常難受,這種做法很容易引發連鎖反應,特別是會增加ARM主要合作伙伴對ARM的不信任感。有鑑於ARM的業務高度集中,大約五分之一的客户擁有其80%左右的税版,一旦幾大巨頭轉向RISC-V,ARM恐難以承受。
ARM與高通之間的恩怨情仇
時間往回撥20年,ARM還只在嵌入式領域深耕,高性能CPU是X86的天下,ARM能夠崛起關鍵是搭上了手機行業崛起的順風車。就這趟順風車而言,2G時代,諾基亞和德州儀器是ARM的貴人。
3G時代之後,高通、蘋果、三星、華為、聯發科是助力ARM稱霸智能手機市場的最大功臣。正是蘋果在和高通、聯發科等公司在IOS和安卓手機上的強勢地位,使ARM CPU可以藉助智能手機平台快速迭代,由此進入發展快車道。加上各類嵌入式應用,ARM芯片產量已經超2000億片,穩居智能手機市場霸主地位。
雖然高通、華為對ARM的成長有很大促進作用,但當利益矛盾衝突時,並不影響ARM卸磨殺驢。此前,ARM就宣佈遵守美國禁令對華為進行制裁,加上台積電也遵守美國禁令,使華為在設計和製造兩個環節被卡脖子,導致麒麟芯片“絕版”。本次ARM起訴高通,根源也是利益衝突。

資料圖:東方ic
談論ARM與高通的利益衝突,必須先談初創公司NUVIA。2019年,NUVIA公司創立,從履歷看其高管可謂全明星陣容。
公司的創立者Gerard Williams是ARM和蘋果資深架構師,在ARM任職時參與了從ARM9到Cortex-A15的一系列經典CPU架構研發,在蘋果任職時主持研發了從A7到A14的大部分CPU,可謂是沙場老將,經驗豐富。
NUVIA副總裁Manu Gulati曾是谷歌架構師,也曾經在蘋果擔任架構師長達8年時間,負責過A5X、A9、A11、A12X等CPU設計。另一位高級副總裁John Bruno曾在ATI任職7年、AMD任職8年,蘋果任職5年,在AMD時曾負責APU設計。
有鑑於NUVIA高管的工作履歷,使其必然選擇ARM路線,NUVIA公司與ARM簽訂了許可協議,然後着手開始設計ARM CPU,設計的內核具有很強市場競爭力。之後,NUVIA被高通看重,斥資14億美元收購了NUVIA。由於高通行業話語權更強,議價能更強,高通與ARM協商的授權費率比NUVIA和ARM協商的授權費率要低不少。ARM與高通的矛盾就源於此,主要有兩個矛盾。
一是授權費率談不攏。鑑於高通有更優惠的條款,ARM希望忽略高通的授權許可和費率,並試圖強制高通為NUVIA的產品支付更高的授權費。高通則認為其與ARM的授權協議可以覆蓋NUVIA的產品,也就是按照高通與ARM的授權費率去支付NUVIA的授權費用。
二是NUVIA產品的歸屬。ARM表示,依據ARM與NUVIA的協議,NUVIA的授權僅針對NUVIA本身,而不是針對高通,且2022年2月1日,ARM終止了NUVIA的許可協議,ARM要求NUVIA和高通銷燬所有ARM機密信息,並在2022年4月1日前證明遵守了ARM的要求。
ARM還認為,高通在收購了NUVIA後,如果想要獲得NUVIA的設計或權利,應該重新向ARM購買授權許可,將任何NUVIA設計、權利或許可轉讓給高通都需要ARM事先同意。高通則辯稱,獲取NUVIA設計和權利不需要ARM同意,因為ARM不擁有從NUVIA轉移到高通的IP的任何權利。
ARM起訴高通的根源是現有商業模式無法讓資本滿意
ARM訴高通主要是希望與高通重新談判,以獲取更高的許可收入。日本軟銀以310億美元收購了英國ARM,即便不計算利息,收回投資需要88年。日本軟銀曾經宣稱ARM公司將繼續保持原有的管理體制,其商業模式不會受日本軟銀鉗制。但投資人是趨利的,日本軟銀也急需從ARM身上攫取利潤,因此就有了ARM之後一系列資本運作。
先是成立ARM China,然後試圖讓ARM China上市,只不過未能成功。再是試圖把ARM出售給英偉達,只是天不隨人願,英偉達對ARM的收購以失敗告終。最後是試圖讓ARM IPO,為了順利IPO,ARM還空降高管,把執掌ARM China的吳雄昂踢出局。就目前來看,ARM的一系列資本運作並沒有為投資人帶來直接的、可觀的回報。
在資本運作屢次碰壁的同時,ARM的成本支出大幅增加,先後開闢了數據中心和汽車電子、人工智能等市場,但並未從這些新開闢市場獲得多少回報,主要營收還是源自嵌入式和手機這塊基本盤。開闢新市場的副作用是人力和研發支出逐年上漲,從2015年到2020年,員工人數翻了一番,調整後的EBITDA從高於總支出變為幾乎為負,這就使ARM現有的商業模式無法讓投資人滿意了,必須要調整授權方式和授權費率,向ARM陣營IC設計公司收取更多的錢。正是因此,當高通在收購NUVIA後,ARM藉機起訴高通,要求高通按照ARM與NUVIA協商的費率支付授權費。
必須説明的是,高通收購NUVIA後,將在智能手機、筆記本電腦和汽車電子等領域推廣NUVIA設計的IP,這對ARM無疑是壞消息。
ARM的授權模式有兩種,一種是TLA,另一種是ALA。TLA授權就是直接購買ARM的IP,可對其進行修改,比如高通此前的Kryo架構,ALA授權則是IC設計公司可以基於ARM指令集開發IP和CPU,比如蘋果。高通用於智能手機的驍龍系列芯片是TLA授權,高通的Centriq服務器則是ALA授權。NUVIA公司則具有服務器方面的TLA與ALA授權。
由於各個公司的議價能力不同,ARM與客户協商了不同條款,且不得披露許可費用和費率。一般來説,TLA授權模式,ARM獲利更高,ALA授權模式下,ARM獲利較少。在ARM32時代,絕大部分廠商都是TLA授權模式,在ARM64時代,由於ARM32與ARM64不兼容,為了避免當年英特爾同時維護X86和安騰兩套指令集的悲劇,基於儘快推廣ARM64和侵蝕X86服務器市場的初衷,ARM對ALA授權模式(64位)有所放寬。
過去,高通曾經試圖自主設計CPU核,但高通自主設計的核心市場表現不如ARM公版CPU核,且使用公版核心可以大縮短研發週期快速迭代SoC,多代Kryo基於ARM公版做修改。按照高通的公開表態,計劃將NUVIA設計的核心用在智能手機、筆記本電腦和汽車電子領域,這將直接與ARM開展競爭,降低ARM的盈利能力。
據StrategyAnalytics的分析師SravanKundojjala估計,高通公司每年銷售3.5億—4億個芯片組,其中每一個使用ARM內核的芯片組平均要付給ARM大約80美分,如果高通公司用Nuvia設計的內核取代ARM的內核,可能會節省40%—50%的專利費用,高通用NUVIA設計的內核替換ARM的內核,利好高通,但利空ARM。
訴訟對中國ARM CPU公司的警示
ARM與高通的訴訟對於中國廠商而言是神仙打架,短期沒有多少影響,但如果把眼光放長遠,則能從這次訴訟和ARM、高通的相關聲明中發現ARM路線的一些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ARM授權存在風險。在NUVIA公司成立後,與ARM簽訂了許可協議。即便如此,在ARM公開宣佈與英偉達合併交易失敗後,ARM終止了與NUVIA的ALA和TLA協議,要求NUVIA和高通公司銷燬所有ARM機密信息,並在2022年4月1日前證明他們遵守了ARM的要求。2022年4月1日,NUVIA按照ARM的要求證明它已銷燬並隔離了所有NUVIA獲得的ARM機密信息。
根據高通公開的訴訟材料,高通從2025年起將無法繼續提供ARM架構的芯片,因為高通的ARM許可證協議將在2024年終止,ARM不會延長這份協議,也不會允許高通從2025年開始繼續提供ARM架構產品。
從上述例子可以看出,ARM授權的授予和終止有非常大的自由裁量權,對於NUVIA這樣的小公司,ARM可以終止與NUVIA的ALA和TLA協議。對於高通這樣的巨無霸,ARM則能在授權到期後斷供。
過去,由於高通、蘋果,以及國內ARM陣營IC設計公司與ARM之間的授權協議非常神秘,外人無法知曉授權具體內容,以及到底有多少效力,這使得國內很多ARM CPU公司在買到ARM授權後標榜自主,從本次訴訟暴露出的資料來看,ARM可以任意終止授權,或者在授權到期後斷供。對於國內的ARM CPU公司而言,必須予以高度警惕。
第二個問題是知識產權歸屬。NUVIA獲得ARM的ALA授權後開發了 Pheonix,高通耗資14億美元收購了NUVIA,但對於NUVIA設計的 Pheonix,ARM居然認為高通無法自然獲取,將任何NUVIA設計、權利或許可轉讓給高通,都需要ARM事先同意。
收購的內核需要看ARM臉色也就罷了,ARM還要求限制高通員工從事定製CPU設計工作的能力,那些曾經有權訪問ARM機密信息的員工要等三年才能在高通從事CPU架構設計工作。這等於是收購的核心用不了,收購獲得的人才要3年後才能工作,真可謂收購了一個寂寞。
第三個問題是捆綁銷售。依據高通公開的訴訟材料,ARM聲稱高通在內的半導體公司不可以在SoC裏提供非ARM的其他模塊,例如GPU、NPU和ISP等。換言之,ARM想要進行“捆綁銷售”。對於高通而言,這意味着如果想要繼續使用ARM芯片,就必須放棄自己的Adreno GPU,轉而採購ARM的Mali,這種做法嚴重扼殺ARM陣營IC設計公司自主設計的能力,使這些設計公司自主開發的GPU、NPU、ISP等模塊失去搭載平台繼而被市場淘汰。
結語
過去,有觀點認為,ARM不會殺雞取卵,不考慮制裁因素,中國CPU走ARM路線是靠譜和安全的。如果説上次ARM制裁華為是基於國際政治,那麼這次ARM起訴高通則是因為赤裸裸的商業利益。
當ARM隨着智能手機的崛起欣欣向榮之際,ARM與高通等公司的矛盾可以被行業的高增長所隱藏。當智能手機市場逐年萎縮,新開闢的數據中心、人工智能、汽車電子又沒有產生足夠大的回報,且ARM的基本盤正在被RISC-V蠶食的時候,ARM就暴露出其猙獰的面容。即便是強如高通,也要被ARM以技術授權相要挾。
就這場訴訟的結果而言,有鑑於歐美大公司之間的知識產權訴訟往往以“和稀泥”的方式結局,鐵流推測ARM和高通會就授權費用重新達成協議。
必須強調的是,高通體量巨大,有強悍的律師團隊,在美國有很深厚的政商關係和遊説團隊,高通能夠這麼幹,不代表中國ARM CPU公司也能有這種待遇。當中國ARM CPU公司做大做強有油水的時候,沒有人可以打包票ARM不會故技重施,要求提高授權費率屠宰肥羊。
根據高通提交的訴訟材料,ARM下一步會直接向終端設備製造商收取專利授權費用。簡言之,如果高通這裏談不妥,ARM直接把目標鎖定到終端設備商上向設備商收取專利授權費,若終端設備商不接受新條款,就無法再合法使用任何基於ARM架構的芯片。
這對於中國ARM CPU公司而言,又是一道殺手鐧。誠然,一直有觀點認為購買ARM授權就能萬事大吉,高枕無憂,但從ARM的手段來看,它不僅可以終止授權,還可以直接打擊終端廠商,以訴訟手段逼迫終端廠商禁止搭載特定品牌的ARM CPU。在當下這種國際大環境下,一旦這類糾紛被政治化,上美國的制裁清單是分分鐘的事,晉華就是前車之鑑,這對於聯想、浪潮、榮耀、OPPO、VIVO、小米等有較高市場份額的整機廠而言,無異於晴天霹靂。
因此,所謂的ARM CPU授權無法卡脖子就是偽命題——一些人一廂情願的認為ARM CPU只是製造被卡,ARM授權不會被卡。然而,ARM與高通的訴訟顯示,ARM可以直接瞄準主機廠,即便中國ARM CPU公司即便有流片渠道能夠製造芯片,也會面臨沒有主機廠敢用,沒有搭載平台的困境。一些人鼓吹“ARM授權不卡脖子,只是製造卡脖子”,這種觀點純粹是自欺欺人。要是ARM授權真不卡脖子,高通完全可以無視ARM,壓根沒必要陷入冗長的訴訟糾紛。
對於ARM這些舉措,鐵流認為這是短期驅利下的自毀長城之舉。其實,國際大公司類似的做法並不少,比如當年如日中天的AT&T為了短期利益多次拆分上市,最終AT&T被分出去的小公司收購,朗訊和貝爾實驗室在幾輪操作後被玩殘。本次ARM起訴高通顯然是為了讓投資人滿意而改變原有的收費標準。高通成為被告後,三星、聯發科等公司難免兔死狐悲,從結果上看,利好RISC-V,利空整個ARM陣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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