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課“爆破手”被曝光後,多個視頻平台顯示“温馨提示”或“警告”
童黎
【文/觀察者網 童黎】“網課入侵”、“網課爆破”——11月5日,如果在社交、視頻平台上搜索這兩個關鍵詞,你會在多個APP的醒目位置看到以下“温馨提示”,甚至“警告”:

“尊重課堂,遵守教學秩序,讓我們共同守護網絡學習淨土。”

“關愛師生,遵守課堂秩序,讓我們共同守護網絡學習淨土。”

“惡意入侵網課可能涉嫌違法犯罪,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切勿模仿。”
事實上,觀察者網注意到,在“新鄭三中老師網課遭入侵後離世”事件網絡發酵的當天(2日),一些社交平台就已經顯示相關提示。有媒體報道稱,記者卧底的“網課入侵”羣也在3日被封。
但輿論顯然出現得更早。
隨着開學季的到來,自9月起,網絡上頻繁有網友控訴“網課被人入侵騷擾”,也出現了諸如“如來佛祖入侵網課現場”、“網課入侵第一彈”、“網課翻車現場:社會人混進網課與老師對線”等相關視頻,引發媒體關注報道。
當時的評論區裏,就有不少學生談及自己上網課時遭“入侵”的經歷或相關信息,其中不乏初三畢業班的學生。




社交媒體截圖,下同
不久,一家在線會議平台專門為此上線了一鍵“暫停參會者活動”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學生、老師也進行過“技術討論”,分享防範網課遭“入侵”的經驗。那一個多月後,悲劇為什麼還是發生了?
11月2日,河南省新鄭市教育局通報劉姓中學教師在家上完網課後意外離世的消息。同日,負責處理此事的專班負責人對媒體稱,劉某某猝死和遭遇網暴是否有關聯,暫無法確定。但黑客入侵網課直播間施暴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機關已介入調查。網課平台釘釘客服回應稱,已瞭解相關情況,正核實,積極配合警方協查。
而根據家屬的長文、圖片和視頻,早在10月初,劉老師的網課就開始頻頻遭到陌生人入侵騷擾。他們頂着“雞你太美”、“終極獵手夢淚”、“丁真”等賬號名加入劉老師的直播課堂,包括但不限於在網課上播放音樂、投屏亂畫和辱罵。


圖自家屬微博
在其他課堂遭遇的類似事件裏,入侵者還會發布違禁圖片、視頻,開麥唱歌,出言挑釁等等。這樣的搗亂行為被稱為“網課爆破”或“網課入侵”。
在相關視頻的評論區,曾有高年級學生提醒遭“網課入侵”的網友,建議使用有密碼的在線會議平台上網課,檢查班羣裏“有沒有奇怪人進來”,但遇到了新的“漏洞”。



據《法治日報》總結,這些入侵者得到的網課賬號、密碼,有的是黑客破解,他們組成社交羣組,交流侵入網課的信息和技術;更多的則是學生出於搗亂、惡作劇、報復同學等目的,將相關信息外泄,“引狼入室”。
越來越多的學校開始採取防範措施,除了要求老師及時更換網絡會議號和開啓等候室、要求學生實名進入會議並開啓攝像頭等預防手段,有的學校也在通過更換線上教學平台、直播課轉錄播課、聊天羣內授課等方式防範“網課入侵”。
雖然在部分老師看來,主流網課平台似乎有較為有效的“防入侵”辦法,但對於一些不擅長使用電子設備的年長教師來説,這樣的操作要求或許還不夠友好。而且即使開啓了需要申請入會等現有設置,入侵者仍然有可能矇混過關。正所謂“做賊容易,防賊難”,將精力花費在這些事情上,也是對師資力量的一種消耗。
9月,常常被入侵者“玩梗”、“冒名”的王者榮耀知名電競選手“夢淚”,也在社交平台上呼籲立刻停止“惡作劇”,不要擾亂正常的社會秩序,給老師們添麻煩。

11月4日,同為教師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羅翔對“網課爆破”現象表示憤怒。他評價指出,對於擾亂正常的工作秩序、教學秩序,現行法律其實提供了許許多多的規制之道,無論是教育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還是刑法,都有相應的懲治措施。尤其是對公然侮辱他人,刑法也有相應的規定。
“現行法律246條就規定了侮辱罪,以暴力方法或其他手段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最高可以判處3年有期徒刑。雖然這個罪一般來説是親告罪,不告不理,但是如果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那就可以變成公訴案件。而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説來,如果公然侮辱他人導致他人死亡,或者導致他人自殺,那通常都可以理解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從而變成公訴案件。”
他還提到,最近幾年,因為網絡侮辱誹謗的現象越來越猖獗,所以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一個條款,就是如果在親告的情況下,人民羣眾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那在蒐集證據存在困難的時候,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相應的證據,來加大對侮辱誹謗的打擊力度。
“每個人都希望他人尊重自己,那我們也應該尊重別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羅翔以此結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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