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無疫情發生地原則上不限制大型經營性演出觀眾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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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文旅部網站消息,11月18日,文化和旅遊部發布《劇院等演出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以下簡稱《指南》),提出沒有發生疫情的地區,原則上不對劇院等演出場所接待消費者人數比例做限制,原則上不對演唱會、音樂節、實景旅遊演出等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觀眾人數做限制。

《指南》要求,各地要適應疫情防控新形勢和新冠病毒變異新特點,堅持既定的防控策略和方針,動態調整劇院等演出場所防控策略和措施,最大限度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要堅持常態化精準防控和局部應急處置有機結合,落實精準防控要求,不對全轄區、全行業實行“一刀切”,堅決避免過度防控和層層加碼。
在低風險區,由屬地黨委、政府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形勢,自行決定劇院等演出場所接待消費者人數比例以及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觀眾人數。在高風險區,暫緩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
《指南》還明確,觀眾購票及進劇場觀看演出期間應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護等級口罩,確保口罩蓋住口鼻和下巴,鼻夾要壓實。出示健康碼,配合測量體温。觀眾拒絕佩戴口罩、掃碼或體温異常的,嚴禁入場。
此外,演出期間,除參加演出的演員外,其餘演職人員應全程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確保口罩蓋住口鼻和下巴,鼻夾要壓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