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車廂內有兒童被硫酸灼傷?廣州警方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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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廣州公交公安 ,廣州公交警方今天(11月29日)通報:25日21時,廣州公交警方接報:一名男孩在地鐵車廂內被地上不明液體滑倒,隨後發現身上的皮膚灼傷。接報後,公交警方立即組織警力開展調查。經查,嫌疑人李某(男,26歲)在11月25日搭乘地鐵的過程中,隨身攜帶用於首飾加工的強酸性溶液發生滲漏,導致13歲的男孩王某臀部被灼傷。李某對其攜帶危險物品乘坐地鐵的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公交警方已依法對李某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偵辦。

@廣州地鐵 同日發佈《關於一名乘客在車廂受傷的情況説明》,內容如下:
11月25日19:30左右,一名13歲男孩在地鐵一號線長壽路站進入列車時踩到地板上不明液體後滑倒,意外受傷。接到乘客求助信息後,地鐵車站人員立即協助乘客進行應急處理,並陪同到醫院就診。同時,廣州地鐵立即啓動事件調查,公安部門介入處理。經初步核查,26歲男子李某隨身攜帶約100毫升用於首飾加工的強酸性溶液從體育西路進站,在乘車的過程中溶液意外滲漏至車廂地板。李某發現後,未留在現場看守,也未告知地鐵工作人員便下車自行離開,導致上述乘客滑倒受傷。
目前,@廣州公交公安 已發佈案情通報,依法對李某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偵辦。
事件反映了地鐵安檢管理等方面存在疏漏,未能有效識別出該男子所攜帶的液體為強酸性溶液。在此,廣州地鐵向受傷乘客表達誠摯的歉意,公司代表已經到醫院看望了受傷男孩,並慰問了家屬,現男孩手術已順利完成,後續將盡全力配合家屬處理治療等事宜。廣州地鐵將採取措施改進安檢質量,完善應急處置指引,同時,與公安部門聯合啓動調查、處理,並將根據事件調查結果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