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飛龍:讓憲法真正回到中國的歷史和大地中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田飛龍】
2022年12月4日,國家憲法日,現行八二憲法頒佈實施40週年。作為憲法學者,我們到底在紀念或者檢討什麼呢?在這一特別的時刻,筆者總覺得應當留下些文字和思考的痕跡。
這些思考沒有標準答案,我也不相信中國當代的憲法學者能給出標準答案,因為民族復興的進程遠未完成,而移植主義和過度內政化的憲法學路線,似乎不足以承擔這一進程的知識反思與體系建構的整體任務。以外國“理想憲法”為規範預設的“文本—案例”型憲法學路線在技術上日漸成熟,在思想上日益怠惰,對中國走向世界舞台中央的“大秩序”建構缺乏思想自覺和知識貢獻。我想,這種侷限性絕對不是憲法學界獨有的,而是一個學術話語體系批判性重構和知識體系自主性建立的“大轉型”過程之初期階段的普遍現象。
紀念八二憲法,需要明晰八二憲法的屬性與中國的內外處境。任何憲法都是具體的,也是歷史的,然後才是規範的,並企圖自我構造一種邏輯上內循環的教義體系。存在與規範的二元張力,在憲法學範疇的複雜性和循環衝突遠超過任何其他的普通部門法範疇。這是憲法理論的難度和魅力所在。施米特和凱爾森爭論的正是這二者的深層次張力,由此豐富發展了人類社會的憲法思維和思辨活力。

關於八二憲法,我們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適當的反思和檢討,從文本出發但觸及規範和存在性命題:
**第一,改革憲法與規範憲法。**憲法學者基於職業習慣,總是希望憲法是完全規範性的,且解釋憲法的全部知識來自於自身所熟悉的教育傳統和職業訓練,於是規範憲法成為一種似乎不加反思的理論前提。
但憲法首先是民族的,還是政治的,其規範性無法完全排斥民族性與政治性。八二憲法就不是完全規範的憲法,而是在規範文本中厚植民族性和政治性,是有血有肉的有機統一體。
八二憲法通常被稱為改革憲法,對富強的追求,對民族復興的使命意識,以及對現代化的規範性理解與實踐,在這部憲法的序言、總綱等歷史敍事、原則設定與政策框架中是深沉而自成一體的,並非憲法規則條文和基本權利條款可以選擇性忽視或遮蔽的。
改革憲法飽含對民族政治存在方式及更好存在形態的基本肯定、內在焦慮與創造性追求,從而與固守規則主義的規範憲法之間存在張力。但這種張力並非不可消解,中國憲法有自身的政治程序和法律程序應對改革憲法實施中產生的相關張力和衝突,並實現憲法發展和制度進步。
**第二,黨的領導與憲法主權。**八二憲法序言寫入“四項基本原則”,這表明了憲法對毛澤東時代制度遺產的概括性繼承。是否寫入“四項基本原則”在八二憲法制定時有所爭議,但立憲者堅持寫入,是一種憲法智慧的體現。
中國憲法秩序的演變,不能出現類似蘇共“二十大”那樣的斷裂和錯位,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共產黨政治成熟的表現。黨的領導是黨章和憲法序言肯定的憲制根本原則,2018年更是寫入憲法總綱作為國體條款的“最本質特徵”。在法律體系上,黨內法規獲得官方法理學的正名,並與國家法律構成規範雙軌制,其銜接協調規範成為中國法治整體工程的最關鍵環節。
全面依法治國的“全面”性質,在根本上取決於黨的領導的法權地位及其制度化表達。與黨的領導的存在性及其規範化進程相比,一種寄託於外國憲法背景的“憲法主權論”,對這一進程表現出一種知識反感和理論排斥。“憲法主權”是一種規範主義的法律擬製或虛構,並不符合憲法世界的歷史真實和制度真實,也妨礙到中國憲法理論真正的科學化及其解釋體系的形成。中國憲法理論與憲法實踐,如何將黨的領導由一種外源性存在轉化為一種內存性要素,是一個必要的理論飛躍,但這一理論過程尚未完成。
**第三,憲法處於國家法和國際法之間。**八二憲法是有國際主義理想的,這根源於社會主義憲法的大傳統及中國文明的天下主義性質。但改革開放是一種對外融入型和理想節制型的歷史過程,八二憲法中的國際主義理想是被抑制和後置的,但不等於不存在或無規範。
八二憲法的理想當然在於民族復興,但這種民族復興不是民族主義憲法觀及其制度實踐的自我滿足,而是與世界體系、人類和平發展緊密相關的。天安門城樓毛主席掛像兩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世界人民大團結萬歲”是中國憲法精神的最佳寫照與宣示。這不是政治口號,而是理解中國憲法本質精神的閲讀密碼。2018年憲法修正案在序言中寫入“人類命運共同體”,以及習近平法治思想中對“涉外法治”的凸顯,是八二憲法之國際主義理想的規範性張揚。“一帶一路”不是簡單的經濟援助,而是中國憲法之國際主義理想的實踐戰略與制度雄心。
這一點,國人或有不解及抱怨,畢竟涉及世界觀與利益分配的新格局及涉外鬥爭的激烈化,但來自美國的戰略研判和制度定位折射出某種真實的中國憲法進程。中國在國家治理文明與政黨文明層面持續推進着涉外研討和交流,並在涉外法治層面整合推進反制鬥爭與安全援助的制度創設。這些制度新意是八二憲法內含的,也是新時代張揚的,表明中國憲法與美國憲法的“平視”品格及處於國家法與國際法之間的規範擴展性和創造性。
**第四,整體主義憲法與個體主義憲法。**八二憲法中存在大量的基本權利條款,憲法學者也殫精竭慮地通過移植外國憲法理論(如美國憲法、德國憲法等),試圖建立解釋中國憲法的規範教義學體系,並想當然地將中國憲法化整為零,以權利話語對等甚至孤立地比較與轉換。
這樣的學術路徑與成果具有憲法思想啓蒙與維權鬥爭援助的特定價值,有助於張揚八二憲法中的個人主義維度。這一維度是客觀存在的,是規範的,但與外國憲法的價值環境和制度環境存在非常大的出入。
八二憲法,從其整體來看,是一部整體主義憲法,是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的規範綱領,個人自由是在這一整體主義邏輯下得到肯定和展開的,原則上難以通過簡單的理論移植甚至合憲性審查的技術方法實現個人主義對整體主義的凌駕和逆轉。八二憲法的國體論和政體論也是整體主義的,對個人權利論構成規範性限定。整體主義憲法還得到中國古典憲法思想與政治傳統的支持,在“大一統”秩序下,整體生存與政治一統成為憲法核心價值,個人權利是被包容、保護和動態展開的一個特定價值。
個體主義憲法常常被中國學者“理想化”,從而忽視或有意遮蔽中國憲法的整體主義邏輯,甚至與該邏輯產生思想文化鬥爭。這一斗爭在改革開放特定而短暫的“自由主義化”時段是非常凸顯的,但在2018年修憲之後則歸於沉寂。
當然,人類社會進步到“泛人權化”階段,中國憲法的整體主義邏輯及其制度運行不可能是完全封閉的,必須對人權保護給出規範肯定及制度實踐上的進步預期,也必須對具體管治實踐中“重整體、輕個體”的憲法文化與制度安排進行結構化檢討和優化,以增強中國憲法的價值包容性和制度韌性,並以可控的憲法擴容方式增強社會和解與社會團結的理性基礎。

憲法日,地方組織憲法宣傳
**第五,“一國兩制”作為中國憲法與西方憲法的溝通與競爭橋樑。**歷史給中國憲法留下了特殊和多樣的遺產,既有主體性的社會主義憲法遺產,也有中華古典憲制遺產,還有以港澳台為代表的資本主義憲制遺產。
“一國兩制”就是處理社會主義憲法與資本主義憲法關係的創造性構想和制度實驗。沒有社會主義的主體自信——這種自信不只評估當下,更立足未來——沒有對生產力的理性甚至有所狂熱的追求,沒有對人民幸福生活的內在倫理驅動,根本不可能有“一國兩制”。
但“一國兩制”內部存在生產力與制度優越性的張力和鴻溝。從憲法敍事而言,我們不可能承認港澳台的資本主義制度比中國內地的社會主義制度優越,即便前者存在局部領域的制度先進性,但社會主義制度是未來主義和理想主義的,確信在學習和超越過程中將完整展現自身的價值和制度優勢,時間線越長,實踐過程越充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越彰顯。
從生產力敍事來看,港澳台在改革開放時段相對內地的先進性是明確客觀的,甚至是刺激凌駕性的。因此,“一國兩制”內含對經濟現代化的客觀認知和追趕訴求,是中國實現現代化的戰略與制度槓桿。
但“一國兩制”不可能是純粹的經濟制度,必然涉及民主法治的憲法層次。八二憲法第31條以“特別行政區”條款為“一國兩制”預留憲法空間,港澳先行先試,台灣方案艱難探索。這裏呈現出中國憲法與西方憲法在“一國兩制”建構的獨特、有限但內涵豐富之制度空間的相互認知、溝通與競爭關係及其動態演變趨勢。習近平七一香港講話提出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最高原則,以及香港國安法與香港新選舉法的制度化落地,表明“一國兩制”範疇社會主義憲法文化與制度自信的正面表達。
“五十年不變”具有制度競爭的隱喻性質,即八二憲法是長期憲法,港澳基本法是“五十年不變”,社會主義憲法與西方憲法的競爭結果存在可預期性和制度實驗的可控性,絕不能發生西方憲法藉助港澳台平台對大陸社會主義制度的政治顛覆。即便國家宣示“一國兩制”長期堅持,但其憲法前提仍然是社會主義制度的主體性和根本優越性。“一國兩制”有其國家憲法邊界,港澳台資本主義的經濟功用和制度功用必須在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的框架內獲得規範確認和保障。這是八二憲法面向港澳台與面向世界的一種開放、包容而進取性的憲法文化與制度演變邏輯。
總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和高級法,是國民政治參與和權利保護的最權威規範依據。在八二憲法頒佈實施40週年之際,我們除了以普法方式例行宣傳以及以法學家身份張揚理論之外,尚需保持冷峻和穩定的心智對這一塑造和影響當下每一箇中國人甚至人類社會和平發展前途的憲法,做深層次的理論反思和知識建構。
某種意義上,新時代要求憲法學者走出移植主義和過度內政化的學術舒適區和暴利區,以對民族復興和人類命運共同體真正負責任的知識倫理和理論創造精神展開中國憲法真正的理論化和科學化的研究,使之在精神品格、價值序列與制度實踐上真正回到中國的歷史和大地,回到憲法本身的完整規範與制度理性,推動中國憲法與民族復興及中國走向世界舞台中央的偉大斗爭/創造進程相協調。
憲法是一個民族苦難生活的規範性總結,也是一個民族整體復興的制度性保障,更是一個民族與其他民族及世界體系平等有機互動的定型法則。讓我們在這個獨特的憲法紀念日為中國憲法的歷史、使命與制度前景而凝聚共識,共同奮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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