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無症狀和輕症,明起可居家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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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微信公眾號“上海發佈”,今天(12月8日)舉行的市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上,市防控辦副主任鄔驚雷就本市貫徹落實國家進一步優化疫情防控10條措施的有關情況作通報。

對密切接觸者,本市已明確今天起,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由“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調整為“5天居家隔離”,也可自願選擇集中隔離。明天起,本市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無症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可以選擇居家隔離,也可自願選擇集中隔離收治。我們已要求各區各單位加強居家隔離人員生活、就醫、用藥等服務保障,及時回應羣眾關切、解決實際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