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嘉:知網5%的罰款並不低,責令整改能否真正恢復市場競爭?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袁嘉】
歷經二百多天的調查,知網涉壟斷案終於“靴子落地”。
2022年12月26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知網壟斷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知網停止獨家合作行為,不得限制學術期刊出版單位、高校等與其他競爭性平台開展學術資源合作;不得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數據庫服務,應以公平、合理、無歧視的價格銷售數據庫服務,並對其處以2021年銷售額5%的罰款8760萬元。
同時,市監總局進一步要求知網圍繞解除獨家合作、減輕用户負擔、加強內部合規管理等方面進行全面整改,促進行業規範健康創新發展。
對此,知網表示誠懇接受、堅決服從,結合社會各方意見制定了徹底整改獨家合作、大幅降低數據庫服務價格、保護作者合法權益、持續優化相關服務、全面加強合規建設等十五項整改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整改措施中的多項內容已遠超過原處罰決定書的規定,對於市監總局無法直接以反壟斷處罰方式做出強制要求的內容,知網也主動提出整改,可見其徹底整改決心。但知網所提出的整改措施能否真正恢復市場的競爭性格局、能否真正引導學術數據庫行業健康合規發展,這是我們應當進一步關注的問題。

圖源:視覺中國
知網整改措施解讀:直接回應與附帶承諾
在解讀知網提出的五大類十五項整改措施之前,還需再明確一下我國《反壟斷法》的立法目標,即“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鼓勵創新,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然後,我們再來看知網的整改措施是否能回應該立法目標的要求。
在十五項整改措施中,“徹底整改與期刊、高校的獨家合作”與“大幅降低數據庫服務價格”兩類整改措施是對行政處罰決定中責令停止的獨家合作與不公平高價兩大反競爭行為的直接回應。
第一類整改措施“徹底整改與期刊、高校的獨家合作”回應了處罰決定書中解除獨家合作、不得限制出版單位與競爭對手合作的相關要求,並提出要推進構建行業非獨家合作模式。
第二類整改措施“大幅降低數據庫服務價格”也是對處罰決定書中所提到的不公平高價行為的回應。
在第二類整改措施中,除降低銷售價格外,更值得關注的是知網承諾擴展免費服務項目,免費開放“高校用户校外訪問系統”,並提出要強化知網平台的公益屬性,將社會效益放在首位,以期平衡好平台的商業性和公益性。
這一點其實並非執法機關直接通過處罰決定所做出的明確要求,知網在其整改措施中主動提出也充分體現了中國式反壟斷執法中的制度特點。
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的相關要求與知網上述兩類整改措施已經直擊我國中文學術文獻網絡數據庫服務行業的市場競爭痛點,即通過禁止知網的獨家合作行為,允許更多的競爭性平台參與到中文學術文獻網絡數據庫服務中,以此破除壟斷行為對市場競爭的限制並恢復學術資源自由傳播,通過禁止知網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數據庫服務來維護知網用户的合法利益並營造良好的科研學術生態環境。
與此同時,整改措施的後三類“保護作者合法權益”、“持續優化相關服務”以及“全面加強合規建設”則是知網平台結合該案查處與社會各方意見,針對自身服務水平與內部管理機制所提出的附帶承諾。
第三類整改措施“保護作者合法權益”與第四類整改措施“持續優化相關服務”積極響應了眾多知網用户所關心的熱點問題與其核心訴求。知網提出要依法獲得著作權人授權、完善稿酬支付辦法、健全作者服務機制,這完全改變了以往知網與作者之間高高在上的地位差距與趾高氣昂的交易態度。
壟斷是指壟斷者具有一種可以無視或者忽略交易相對人的談判地位,並以此制定不公平交易條件的能力。而反壟斷執法的目的就是去除具有交易優勢地位的經營者制定不合理交易條件的能力、扭轉其無視交易相對人正常權益的態度,此次知網所提出的保護作者權益的相關整改措施充分地體現了這一反壟斷執法的價值目標。而知網早在今年6月便已先行向個人用户開放個人論文查重服務,這一點也從另一方面體現了通過反壟斷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理念。
全面加強學術數據庫行業的合規建設
知網所提出的第五類整改措施“全面加強合規建設”也是此次知網整改方案中最值得關注的部分,這也呼應了我國反壟斷執法中的最近熱點問題。
近年來,國務院各部門先後頒佈了《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經營者反壟斷合規指南》、《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法》等文件,各地也出台了相應的競爭合規或反壟斷合規指南。
反壟斷執法的最終目的是通過執法儘可能地消除壟斷行為的消極影響,讓平台企業能夠持續加強合規建設,更好的預防未來可能會產生的一系列反壟斷風險。
在罰款的同時敦促企業全面整改,建立反壟斷合規管理制度,防範反壟斷合規風險,保障經營者持續健康發展,這體現了我國反壟斷執法中堅持依法規範和促進發展並重的原則和理念。
知網的整改措施中也提到了開展對反壟斷和版權合規的風險篩查與管理,這説明知網對於版權獲權和授權中的競爭風險問題已經開始有所關注,而知識產權與反壟斷的交叉問題實際上是很多平台在未來需要關注的重點。
知識產權天然地帶有一定的壟斷性與排他性,這種特點使得在某些市場上具有極高市場力量與市場地位的經營者很容易濫用其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實施壟斷與不正當競爭行為。對於以知網為代表的學術數據庫平台而言,既要重視反壟斷的合規風險,還要重視知識產權的合規風險,謹慎避免因過度行使知識產權而帶來的壟斷問題。
反壟斷處罰的根本目的是要通過處罰來提醒經營者如何開展合法合規的經營活動,恢復市場競爭秩序與市場生態,維護相關利益主體的合法權益。知網5%的罰款並不低,但此類案件更需要關注的是整改舉措。此次的行政處罰與知網相應提出的整改方案對於學術數據庫行業未來如何認知平台性質、如何進行合規經營都是一次重要提醒。
知網給出的這份整改清單,回應了知網用户們一直以來的核心關切,希望以知網為代表的各大學術數據庫平台儘早回到市場軌道與法治軌道,引以為戒、合規發展,共同推動全社會知識資源的傳播與共享。
(四川大學法學院2022級研究生張婉秋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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