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深圳原市長陳如桂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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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2月30日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陳如桂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如桂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住房,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幫助親屬調整職務;權力觀扭曲,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幫助親屬承攬工程、吸收存款謀取利益,搞權色、錢色交易;踐踏紀法底線,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政商勾連,隱身幕後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推進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陳如桂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陳如桂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廣東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陳如桂簡歷
陳如桂,男,漢族,1962年9月生,廣東廉江人,1992年10月入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中南工業大學地質系應用地球物理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
1979.09-1983.08 桂林冶金地質學院物探系地球物理勘探專業學習
1983.08-1986.08 桂林冶金地質學院教師
1986.08-1989.05 中南工業大學地質系應用地球物理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
1989.05-1991.01 廣州市建築科學研究所幹部
1991.01-1992.09 廣州市建築科學研究所測試技術研究室副主任
1992.09-1992.10 廣州市建築科學研究所測試技術研究室主任
1992.10-1998.03 廣州市建築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其間:1995.09-1998.02中南工業大學地質系應用地球物理專業博士研究生學習;1996.08兼任廣東省廣州市建築集團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
1998.03-1999.08 廣州市建築科學研究院院長、市建築集團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
1999.08-1999.12 廣州市建築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副總經理
1999.12-2000.06 廣州市建築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副總經理
2000.06-2001.07 廣州市建築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2001.07-2003.05 廣州市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廣州正局級)
2003.05-2007.03 廣州市建設委員會主任、工委書記
2007.03-2010.06 廣州市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市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
2010.06-2011.12 廣州市委常委、秘書長
2011.12-2015.09 廣州市委常委、副市長
2015.09-2016.09 廣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16.09-2017.01 中山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候選人
2017.01-2017.07 中山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7.07-2017.08 深圳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黨組書記
2017.08-2021.04 深圳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黨組書記
現任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人民網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