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雪:印度數字經濟受限於保護性政策
作者:刘小雪
第七屆數字印度峯會 (DIS)正在舉行。谷歌印度副總裁古普塔在會上表示,初創公司和數字生態系統將改變這個國家的數字經濟,未來5年,印度的數字經濟將從2500億美元發展到1萬億美元,它將助力印度經濟超過一半的增長。然而,在數字經濟開放領域逆向而為的印度,真的能實現這樣的數字經濟高速發展嗎?
1998年全球跨境數字交易還處在萌芽期,WTO成員就集體做出一個決定——暫緩徵收跨境數據傳輸的關税,直至各方達成正式協議文本。20多年已經過去,正式協議文本仍未出台。這是因為隨着數字經濟的規模和內容日益擴大,各國之間的數字鴻溝也在擴大,鴻溝兩端的國家對推進數字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各有利益所在,也各有時間表,短期內達成共同協議的可能性越來越渺茫。鑑於此,一些已站在數字經濟前列的經濟體與一些雖未站在前列但認同在數字經濟領域加強全球治理的國家,共同組成WTO內的一個小組織。從2017年至今,它們圍繞數字經濟的一些重要議題不斷磋商,有望在今年達成協議。
4年多的時間,這個組織的成員從最初的71個擴大到現在的86個,成員包括美國、歐盟、日本、中國等,印度卻始終拒絕參與。而且印度近年在數字經濟領域的一些做法明顯與國際談判方向相左。比如在電子商務方面,印度對外資開放的步伐很是緩慢,而且政策多變,根本原因是來自國內小零售商抵制開放的政治壓力巨大。2018年出台的電商政策就要求,由電子商務市場實體或其集團公司參股,或由電子商務市場實體或其集團公司控制存貨的實體,不得在該市場實體經營的平台上銷售其產品。這項政策明顯是針對欲進軍印度線上銷售的美國零售巨頭沃爾瑪。
作為信息技術帶動的外包服務發展最快、也最具國際競爭力的國家,印度在數字經濟的開放與合作上卻日漸保守,難道它是想一意孤行,甚至逆向而為嗎?想想2020年印度以安全為由先後封禁來自中國或由中國投資的近百個手機App,不禁讓人更生此念。
説的是一切都是為了產業發展,但這樣的保護會有效嗎?莫迪上台伊始便提出“數字印度”國家發展戰略,旨在將印度轉變為一個數字化和知識經濟社會。根據中國社科院公佈的2018年世界數字經濟競爭力排名,在50個國家中,印度整體排名第22位。其中,以數字經濟規模論,美國蟬聯首位,總量高達11.50萬億美元,佔GDP的59.28%。中國居第二位,總量達4.02萬億美元,佔GDP的30.52%。而印度的數字經濟規模佔GDP的比重只有20%左右。比較這50個國家的數字基礎設施和數字創新能力,印度則排名更加靠後,落在後十名左右。
2020年印度與南非一起向WTO提交了一份《關於暫緩徵收電子商務關税的範圍及影響》的報告。報告中,印度明確反對將免關税的範圍從數據傳輸本身擴大到數據傳輸內容,即數字產品上。理由是,這不僅有可能扼殺發展中國家稚嫩的數字產業,而且在即將到來的3D時代會對發展中國家的製造業構成毀滅性打擊。
新德里這種保護主義的態度不僅體現在數字經濟領域。自2014年莫迪上台後,印度就認為,世界範圍的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安排在削弱發展中國家政府的政策空間。為此,它堅持,發展中國家完全有理由要求一個與發達國家不對等的貿易自由化時間表。不管是在WTO框架下的貿易談判還是如RCEP的區域性經貿安排談判中,印度都不願放棄此原則做任何利益妥協,以致過去7年新德里沒有簽署一份關於貿易自由化安排的協定。
然而,傳統的貿易政策真能阻擋數字傳輸,起到保護本國數字產業的作用嗎?各國的實踐,以及印度獨立以來的歷史都證明,保護政策對於一國產業發展向來都是一柄雙刃劍,更何況能有多少國家願意給予印度不對等的開放,如果連美國都在強調互惠對等原則的話?(作者是中國社科院亞太與全球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