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司法解釋,新增多項非法集資類型
【環球網綜合報道】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修改非法集資司法解釋,在定罪量刑中增加P2P、虛擬幣、養老等新型非法吸收資金方式的情形,將進一步加大對新型非法集資方式的打擊力度,依法懲治非法集資犯罪,更好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早在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就已公告稱,虛擬貨幣本質是未經批准的非法公開融資,這種行為涉嫌非法集資及金融詐騙。2021年3月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特別增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第三檔法定刑,提高集資詐騙罪最低法定刑;但因存在詐騙手法不斷翻新、涉案金額大、涉及受害人範圍廣、被詐騙資金難追回等,懲治效果容易打折扣。
此次最高法修改司法解釋,明確法律適用、定罪量刑標準,將為依法懲治P2P、虛擬幣交易、養老領域等非法集資犯罪提供依據。為更好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最高法同時明確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積極退贓退賠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此外亦有法律界人士提示到,近期有不法分子以“元宇宙投資項目”、“元宇宙鏈遊”等名目吸收資金,涉嫌非法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諸如此類與新概念熱點捆綁在一起的非法集資行為,具有相當迷惑性、包裹性,投機炒作、圈錢後捲款跑路的案例已有不少,投資者當提高警惕。
為此,銀保監會在2月18日也發佈了《關於防範以“元宇宙”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曝光以元宇宙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四大騙局,點名不法分子打着元宇宙區塊鏈遊戲旗號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