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參與公益普法,維權切記莫侵權
國人的消費文化中,白酒歷來皆是不可忽視的品類之一。近年來,隨着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高端白酒更是出現在越來越多的餐桌上。據國家統計局網站發佈的《2021年居民收入和消費支出情況》顯示,2021年全國居民人均食品煙酒消費支出7178元,同比增長12.2%,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29.8%。
高品質、高質量白酒市場持續壯大的同時,在利益的驅使下,酒類產品製假售假的違法犯罪行為也時有發生。2021年3月15日,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製造、銷售假冒高端白酒的案件。後續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顯示,2020年6月至10月間,被告人楊某等製造、存放、銷售假冒“五糧液”、“洋河”等品牌白酒。經鑑定,被扣押的假冒白酒價值超過人民幣200萬元。經審理,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 和國刑法》判決:被告人楊某等犯假冒註冊商標罪或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並處大額罰金。
北京萬典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劉磊律師曾深度參與到上述案件中,為了更好的瞭解製假售假的量刑標準及消費者應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等問題,環球網對劉磊律師進行了專訪。

北京萬典律師事務所成立於2014年,是經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設立的綜合性律師事務所,擅長領域包括婚姻關係,財富傳承、經濟糾紛、刑事案件等。北京萬典堅持“專業化、團隊化”的服務模式,“專業、誠信、勤勉、敢為”的執業理念,在司法實踐中體現出無比的優越性並取得輝煌的成就。律師團隊由一批經過嚴格篩選的追求正義、年富力強、經驗豐富的精英律師組成,致力於承擔行業改革的使命,打造老百姓放心的法律服務平台。
製假售假門檻雖低,量刑不低
上述白酒製假售假案件中,警方在被告人的出租房內查獲大量品牌白酒的外包裝箱、內包裝盒、空酒瓶、防偽標籤等物品。據劉磊律師介紹,在涉及假冒偽劣商品製造的案件中,通常是兩方面原因驅使不法分子進行違法犯罪行為的:首先是利益驅動,假冒偽劣商品一般利潤可觀;其次是部分假冒偽劣商品製造門檻較低,以白酒為例,通常製假者慣用低端酒灌裝到高端酒的酒瓶中,然後加上各類包裝即可,且酒瓶、包裝盒、防偽標籤等的獲取成本也相對低廉。
關於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劉磊律師介紹到,可能涉及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等。在上述案件中,涉及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在“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認定方面,《最高院、最高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二條顯示: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銷售金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數額巨大”。
關於“銷售金額”的認定,《最高院、最高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給出解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銷售金額”,是指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後所得和應得的全部違法收入。“非法經營數額”,是指行為人在實施侵犯知識產權行為過程中,製造、儲存、運輸、銷售侵權產品的價值。已銷售的侵權產品的價值,按照實際銷售的價格計算。製造、儲存、運輸和未銷售的侵權產品的價值,按照標價或者已經查清的侵權產品的實際銷售平均價格計算。侵權產品沒有標價或者無法查清其實際銷售價格的,按照被侵權產品的市場中間價格計算。
打擊製假售假,需品牌方及消費者積極參與
劉磊律師認為,在打擊製假售假的違法犯罪的過程中,消費者和品牌方的作用往往不可忽視。對於品牌方來説,首先應重視製假售假的假冒註冊商標行為,派遣專門的工作人員與地方的質量監督部門形成合作和配合,進而查找製假售假的線索。

以茅台為例,一直將打假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不僅積極配合政府部門的打假工作,同時也建立了自己的打假隊伍。在電商興起的當下,通過線上、線下等不同方式提高消費者維權意識,增強消費者對茅台產品的鑑別能力。線上,茅台集團通過官方賬號普及假酒的鑑別、維權方法;線下,茅台集團法律知保處聯合茅台酒銷售公司和全國各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各省區廣泛開展茅台酒真假鑑定侵權產品識別、茅台酒防偽知識宣講、違規產品集中銷燬等相關活動。
消費者在打擊製假售假中應如何作為,劉磊律師建議:如果消費者不幸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應勇敢的站出來維權。不怕麻煩,積極維權,才能夠更好的消除假冒偽劣現象。
此外,劉磊律師提示,消費者在日常購買商品時,應謹防低價陷阱。任何產品都有自己的生產成本,產品的生產成本加上各個環節的合理利潤,就是消費者購買的價格。如果選購的商品售價明顯低於市場同類產品,其質量可能就難以保障了。同時,選擇正規的場所進行購物,線下購物選擇正規商超,線上購物選擇正規平台,儘量避免微商及來源不明的購物鏈接。
參與公益普法,維權切記莫侵權
在一年一度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之際,劉磊律師也給出了消費者維權的正確方式:首先,可以和商家協商解決,平心靜氣地和商家説明情況,明確東西出了問題是誰的責任,退換貨或賠付。如果商家責任,但是其不願意承擔相應責任,若網購則留存證據找購物平台投訴處理,還可以向商家或者平台所在地消費者協會投訴;如果實體店,可以直接向其所在地消費者協會投訴。
消費者同時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力度更大。如果情節比較嚴重,涉及金額比較多的,應向國家公安機關報案。經過以上幾步,如維權未果,則應勇敢地拿起訴訟這把利器。切莫因怕麻煩等因素主動放棄維權的權利。劉磊律師提示到,消費者在消費時,需要保留好相關的小票收據等,在買到假冒偽劣產品時,可作為證據追究商家責任。
但值得注意的是,合理維權的同時,切記過度維權。尤其是在網絡維權的時候,一定注意莫讓維權發展成侵權。消費者維權要不做任何沒有事實依據的陳述,不做擴大解釋,更不能毫無依據地進行推論,甚至是“自認為”式地臆測。如有一些未經證實的信息,經網絡擴散傳播,極有可能造成侵權事件。
消費者在維權前,劉磊律師建議,不妨進行些相關法律的普及和學習的工作,這樣可以更好地行使權力。據瞭解,目前包括劉磊律師在內,越來越多的律師在本職工作的基礎上,利用互聯網等媒介進行公益普法工作,具體內容包括《民法典》、《刑法》等基本法的普及講解以及具體案例的免費諮詢。當提及公益普法的初心時,劉磊律師説到:“律師應當揹負一定的社會責任感。通過公益普法,可以讓更多的人瞭解法律、熟悉法律、正確的運用法律維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