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島股權變更引關注,投資者要弄清的三件事
【環球網 記者 朵主】3月30日訊,大連國資委將成為獐子島控股股東的消息刺激了其二級市場股價的表現。獐子島已連續兩個交易日漲停,截至3月29日收盤時,獐子島股價達到5.04元/股。
大股東股權為何被拍賣?
3月28日,獐子島披露公告稱,根據北京產權交易所網絡司法拍賣平台發佈的確認書,大連鹽化集團有限公司在本次拍賣項目公開競價中,以3.43億元最高應價勝出。拍賣完成股份變更過户後,獐子島投資所持公司股份將減少至7.03%,跌至第四位。
公開信息顯示,大連鹽化集團是大連市屬國有獨資企業。集團資產總額50億元。
獐子島控股股東股權為何會被拍賣?上海瀛泰律師事務所翁冠星律師回覆環球網記者時表示,通常情況下,股權轉讓的方式往往先是交易雙方達成商業一致後,訂立股權轉讓合同(適用非上市公司)或是通過登錄交易系統(上市公司),固定交易條件,支付對價,完成工商登記的變更。其中非通過系統完成的交易,付款和股權變更的履行順序一般由交易雙方約定。如果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最多就是股權轉讓交易不成立,一般不會進入拍賣程序。而股權處置通過拍賣解決,最常見的是兩種情況,一是持有該等股權的主體進入破產清算程序,該等股權被列為標的物進場拍賣;另一種就是持有該等股權的主體未能履行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而由執行法院通過拍賣主體財產收回資金的方式執行該判決或裁決,即我們通常意義上説的“強制執行”。
翁冠星提到,本次公告所提及之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持有的獐子島(002069)股權拍賣,其法律依據是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而根據更早前的公告顯示,控股股東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股東長海縣獐子島褡褳經濟發展中心、股東長海縣獐子島大耗經濟發展中心因與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質押式證券回購糾紛收到了《深圳國際仲裁院裁決書》,相關股份隨後被大連市中院凍結。因此,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繫未能履行相應裁決書中所確定的付款義務,而進入了強制執行程序。
記者翻看獐子島公告顯示,因與東吳證券的糾紛,自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10月6日,獐子島投資已通過司法拍賣、變賣及抵償債務等方式已累計被動減持的股份5879.99萬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為8.2687%;其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由2.2億股變為1.6億股,持股比例30.8%變為22.5%。
股權變更後助力業績向好?
據獐子島發佈的2021年度業績預告,公司預計2021年實現淨利潤600萬元-900萬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9.59%-39.39%,上年同期盈利1484.95萬元;實現扣非淨利潤虧損8000萬元-1.2億元,上年同期虧損約為1.44億元。
而對於虧損原因,獐子島給出的理由是:因新冠疫情和國際貿易形勢對公司進出口業務產生較大影響,海洋牧場投入產出能力尚未完全恢復,人民幣持續升值導致外幣資產匯兑損失,股民訴訟案件和解賠付及預計負債帶來相應的費用,部分資產出現減值,拖累了公司整體業績。
近來,獐子島業績表現差強人意,而本次股權拍賣競拍人大連鹽化集團是大連市屬國有獨資企業,連續多年上繳税金總額居於大連市前列。
翁冠星表示,股權變更後,最直接的影響是獐子島的主體性質將變為“國資控股”的公司。其次,對於上市公司來説,擁有“大腿級”的大股東,無疑有助於提升上市公司的市場信譽,進而一定程度上對該公司在金融機構的授信額度有比較證明的影響。此外,大股東如果能夠將一些優質資產或業務裝入上市公司,也是能夠進一步增加上市公司的內在價值。從獐子島這幾天的股價上來看,也能夠反映出投資者對於將來業績樂觀的預期。
翁冠星提示,歷史上控股股東變更後,公司業績反而“一瀉千里”,甚至被大股東佔有資金或資產的事情,也偶有發生。因此投資者更多的還是要注重公司的真實業績,避免炒概念、炒股市。
“投資者索賠案”後續影響如何?
獐子島3月11日發佈的訴訟進展公告顯示,截至公告日,公司共收到部分中小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提起的民事訴訟案件529起,涉訴金額合計約為1.0961億元。該案已有一審生效判決,獐子島已經賠付投資者,另外還有部分案件,獐子島與投資者簽署和解協議。尚未開庭、撤訴或達成和解共 49 起案件,涉訴金額合計約 617.45 萬元。
翁冠星就上述情況解釋,由於案件仍在進行中,原被告雙方誰對誰錯,應當交由受理的人們法院依法裁判。但是要提醒相關投資者的是,股權變更並不影響投資者的權利,但也不因此而降低投資者的舉證責任和説明義務。投資者仍然要謹慎地對待訴訟,聽取專家意見,避免盲從盲信。
此外,翁冠星提示投資者,由於該股權變更導致了獐子島公司股價在短期內有所回暖,對於目前仍沒有拋售的原告投資者,在損失計算上,可能會有一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