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上市公司要着力提升“五種能力”
作者:昝秀丽
中證網訊(記者 昝秀麗)證監會主席易會滿4月9日在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上表示,上市絕不是“終點”,而是實現更高質量發展的“起點”。要遵循公眾公司的特點和發展規律,堅守“四個敬畏”原則和“四條底線”的基本要求,着力提升“五種能力”,探索高質量發展路徑。
具體而言,抓基礎,鞏固治理能力。公司治理是決定上市公司效能的最關鍵要素。要通過構建有效的治理機制和內控制度,平衡好股東與管理層、大股東與中小股東、公司與其他利益相關者的關係,形成健全的激勵約束機制,為企業價值創造提供保障。近年來,財務造假、大股東侵害上市公司利益、“雙頭”董事會治理僵局等亂象屢見不鮮,歸根結底就是公司治理出了問題。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一方面要靠法治“硬手段”,推動制定《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完善獨立董事制度安排,進一步明確相關方權責關係,促進形成規範、有效的治理機制。另一方面,要靠“軟約束”,倡導最佳實踐,加強自律管理,發揮優秀公司示範引領作用,推動公司治理水平有更大提升。
強主業,增強競爭能力。資本市場既有大而優的行業“巨頭”,也有小而美的細分市場冠軍,無論哪種類型,都要聚焦主業。近年來,一些上市公司違背經濟規律,盲目鋪攤子、上項目、亂投資,業務多而不精、規模大而不強。有的因過度多元化、金融化導致主業空心化、脱實向虛,面臨較大風險,給股東利益和市場穩定帶來不利影響。證監會將繼續完善資本市場制度規則,引導上市公司聚焦主業、穩健發展,着力提升發展的效率和效益。要堅持扶優限劣的監管導向,對於主業突出、競爭能力強的頭部企業,進一步支持其做優做強,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對於片面追求多元發展的,嚴格監管其併購重組和融資行為;對於主業萎縮、不具備持續經營能力的“空殼”“殭屍”企業,嚴格執行強制退市制度,堅決推動出清。
育長板,提升創新能力。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處於核心地位,是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根本出路。增強創新能力,對企業不僅是發展問題,更是生存問題。近年來,我國上市公司創新能力加速提升,但總體仍不充分、不平衡,研發支出前100名的上市公司投入總額佔到全部上市公司的近一半,很多公司創新能力還有較大提升空間,研發強度也有不小差距。證監會將以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製為契機,進一步增強發行上市、再融資、併購重組等基礎制度對科技創新的適配性,發揮好私募股權和創投基金支持創新的戰略性作用,完善債券市場對科技企業的融資支持機制,推動科技、資本和產業高水平循環。上市公司也要不斷強化創新主體地位,利用好資本市場支持創新的各類工具,堅持守正創新,切實增強科技“含量”,成為原始創新和新興技術的重要發源地,引領經濟轉型升級。
增韌性,提高抗風險能力。企業發展能力很大程度受制於風險控制能力。上市公司要努力練好內功,把勇於創新、敢於創新的企業家精神和防範風險的機制建設結合起來,不斷增強公司韌性。高債務、高槓杆是企業最大的風險源之一,部分上市公司及大股東通過表內外、場內外、本外幣等方式盲目融資加大槓桿,爆發風險、步入困局,教訓極為深刻,必須引以為戒。證監會將進一步提升風險監測和識別能力,推動信息共享,及早發現苗頭性、趨勢性問題。同時,健全有效的債券融資約束機制,強化場內外股票質押融資業務一致性監管,支持上市公司通過重組、重整等方式穩定槓桿、化解風險,推動上市公司穩健發展。
重效益,提升回報能力。上市公司質量的提升,最終要體現在價值創造和價值分配能力上。上市公司要繼續通過現金分紅、股份回購等方式增強對股東的回報,提升投資者的獲得感。同時還應加強對其他利益相關者訴求的關注,努力為員工搭建更好的發展平台,為客户創造更好的產品,為債權人提供更堅實的履約保障,為國家貢獻更多的税收,為人民羣眾留下更好的生態環境,在與社會的良性互動中實現更高質量的發展。證監會將持續加大投資者保護工作力度,進一步引導上市公司拿出“真金白銀”回報投資者,積極回應利益相關者訴求,更好履行社會責任,做踐行新發展理念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