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三管齊下”減少銷售誤導 保險分級或將來臨
【環球網財經訊】近日,銀保監會已向已向保險公司下發《人身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簡稱《辦法》)。《辦法》擬從界定人身險銷售行為、圈定銷售主體、規範銷售過程、制定銷售行為負面清單等方面,多維度、多層次地規範與重塑人身險銷售活動,以期讓消費者未來購買保險時“買得安心”“買得放心”。
據報道,《辦法》共八章八十五條,着重對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保險銷售人員的人身險銷售前行為、銷售中行為和銷售後行為進行全流程規範。
由於需要掌握大量的保險知識和其他多學科的複合知識,“保險銷售”對專業性的要求相對較高。因此,解決好銷售誤導問題是規範人身險銷售行為的核心。《辦法》通提出以產品分級、人員分級、誠信管理等“三管齊下”的方式,力求減少銷售誤導隱患。
《辦法》明確,保險公司應根據人身險產品的不同類型、複雜程度和風險水平,對人身險產品進行分級分類管理。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按照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保險銷售人員銷售能力資質標準,建立保險銷售人員分級管理機制,對保險銷售人員實施分級管理。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根據保險銷售人員分級結果及保險產品分級分類情況,對保險銷售人員可銷售產品進行差異化授權。
《辦法》首次提出了對保險銷售人員誠信管理的要求。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加強保險銷售人員誠信管理,定期開展保險銷售人員誠信評價。
此外,《辦法》不僅對保險公司自身行為提出了要求,同時也強調保險公司應進行銷售適當性管理,主動引導消費者理性投保。對於超出經濟承受能力的投保,保險公司應主動給出終止建議。
《辦法》還提出了“建議終止投保”的要求,即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明確消費者與保險產品不具備適當性時的終止投保標準。
業內人士表示,《辦法》實施後,對於消費者來説,未來可以更加明明白白、安安心心地買到更符合自身需求的人身險產品。對於保險行業來説,《辦法》對保險公司銷售行為的方方面面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能進一步促進保險銷售行為的規範化,推動市場有序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