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建中:做好“四個協同”推進傳統能源與可再生能源融合發展

呂建中 中國石油國家高端智庫研究中心專職副主任
當前,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已成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推進能源轉型的首要舉措。對我國而言,能源轉型應以保障能源安全為前提,立足基本國情,先立後破。要堅定不移地推動可再生能源大規模、高比例、市場化、高質量發展,有效支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建設。同時,發揮化石能源的壓艙石作用,做好“四個協同”,推進傳統能源與可再生能源融合發展。
做好國家能源安全保障協同
能源問題的核心是安全保障。 顯然,大力發展光伏、風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是我國加快構建現代能源體系的必然選擇。但是,我國作為能源生產、消費及進口大國,加之以煤為主的資源稟賦,又決定了推進能源轉型必須把保障能源安全可及作為前提,堅持循序漸進、先立後破。特別是在國際環境複雜嚴峻,能源安全保障壓力增大的情況下,做好化石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協同發展,維護能源產業鏈和供應鏈安全穩定,顯得更為重要。
近年來,我國以光伏、風電為重點的可再生能源發展不斷實現飛躍,裝機規模已突破10億千瓦大關,佔全國發電總裝機容量的比重超過40%。在2021年的新增發電裝機中,可再生能源新增裝機佔76.1%,其中風電和光伏佔比超過58%。按照有關規劃,203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消費佔比達到25%,之後進一步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發電將逐步成為主體電源。
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在我國工業化城鎮化深入推進的大背景下,能源消費需求將難以避免地繼續增長,供給安全仍是能源安全的最大隱患。 在今後一個時期內,化石能源在我國能源消費結構中的主體地位不會改變,而可再生能源難以形成對化石能源的大規模安全替代。因此,要圍繞穩住化石能源生產和保底供應能力,繼續抓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加大國內油氣勘探開發,促進油氣增儲上產等,多措並舉保障主體能源自主供應能力,構建煤、油、氣、核及可再生能源多輪驅動的能源安全供應體系。
做好電力系統運行穩定協同
當前,我國正在積極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的波動性、間歇性、隨機性特徵,受天氣影響明顯,面臨着一系列調峯、儲能等技術難題,大規模開發利用需要突破不少技術瓶頸,一些新能源產業發展還潛伏着技術路線被顛覆的風險。在現有技術水平下,可再生能源發電大規模併網後,容易導致電網系統的電能質量、安全穩定、調控能力等下降。在遭遇極端天氣時,還會加劇能源系統的脆弱性和安全風險,需要依靠化石能源支撐保障電力系統的穩定運行。
國內外實踐表明,現有綠色技術尚不能支撐能源電力系統快速安全轉型。比如,2021年2月美國得克薩斯州大停電,部分原因就與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系統的脆弱性風險有關。該州的風力、太陽能發電機組佔發電總裝機容量的50%以上,在極寒雪災下不能正常運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電網嚴重癱瘓。2021年9月,歐洲的風速明顯低於歷史均值,風電出力大幅度降低,加劇了歐洲天然氣及電力供應短缺局面。
在我國,火電仍然是電力供應的主力軍,佔全社會用電量超過70%。由於風光發電“靠天吃飯”,目前風電和光伏發電量只分別佔到全社會用電量的7.9%和3.9%。未來一個時期,推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煤電仍將是系統靈活性和發電量的第一大支撐電源,是保障電網穩定運行的“壓艙石”。同時,加強源網荷儲協同發展,推動風光互補、水火互濟等多能互補,配套建設儲能和調峯電站,實現可再生能源大規模實現併網消納,切實提升電力系統的靈活調節能力。
做好可再生能源產業鏈和創新鏈發展協同
構建可再生能源產業鏈和創新鏈,需要傳統化石能源企業與可再生能源企業協同推進。 傳統能源企業應積極佈局可再生能源業務鏈條,平衡現有業務組合。目前,一些石油、煤炭企業都在進行相關佈局,雖規模不大,但可為今後大規模應用提供基礎和經驗。比如,2021年中國石油建成投產光伏發電項目24萬千瓦,當年底,首個集中式光伏電站——玉門油田200兆瓦光伏示範項目正式併網發電;中國石化西北油田自主研發的首座移動式光伏發電站也在2021年投運,年發電量可達11.68萬千瓦時。國內幾家大型發電集團,正着力建設煤電+風光多能互補基地,通過對現有煤電機組進行清潔化改造,使煤電轉型為綠電的調峯電站。
大型能源企業應主動擔當起可再生能源產業鏈“鏈長”或“鏈主”的責任,帶動大批中小企業“鏈友”協同發展。特別是應加強技術創新合作,牽頭成立創新聯合體,發揮好大企業應用場景的優勢。 比如,大型能源企業可尋求與光伏企業進行技術合作,利用自有工礦區、閒置場地、建築屋頂等建設光伏發電或制氫項目,為新技術提供應用場景。
特別是,以電解水制氫為基礎的氫電互變技術,為可再生能源儲能提供了新的技術選擇,有利於促進異質能源跨地域和跨季節優化配置,形成多元互補融合的現代能源供應體系。應支持和鼓勵優勢企業組建技術聯盟、產業聯盟,吸引更多中小企業參與氫能產業創新發展,在氫能產業的制-儲-運-用各環節,合理佈局氫能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以及裝備製造中心等多層次創新平台,
做好能源轉型與經濟社會轉型的協同
在能源轉型過程中,傳統化石能源產業逐漸收縮將不可避免,一些資源型城市面臨產業銜接、財政收入、市場開發等一系列挑戰,尤其是在就業領域的結構性矛盾將十分突出。 根據《One Earth》研究報告,到205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就業崗位數量將增加5倍,從目前的440萬個猛增至2200萬個,其中,85%以上將來自風能和太陽能領域。與此形成對比的是,化石能源行業的工作崗位數量將從1260萬個減少到310萬個,其中約80%的工作崗位與石油、天然氣和煤炭開採相關。
由於傳統能源產業鏈條長、價值增值環節多、吸納就業規模大,同時資產龐大且專用性強,新能源與傳統能源從技術、資產形態到用能方式等,都存在着巨大差異,就業羣體難以完全在新崗位中找到適合位置。傳統能源產業需要加強與可再生能源行業的協同,使就業創造與就業損失在時間、空間和技能上儘可能匹配。 同時,新舊產業更替將加劇企業現金流、政府財政税收、綠色投入及補貼等方面的矛盾。因此,在推進能源轉型過程中,需未雨綢繆,做好財政、投資、資產、就業等之間的協同,實現在穩定發展中促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