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特赦”貪污餐費被判重刑的台前軍官,網友:演戲,不是輿論撻伐會“特赦”?
作者:康博浩
【環球網報道】綜合台灣“中時新聞網”《聯合報》等台媒消息,蔡英文辦公室發言人張惇涵今天(22日)宣稱,為彰顯“罪刑相當”原則和“顧念台軍將士貢獻、符應民眾感情”,蔡英文於今天同意“特赦”因貪污台軍方2880元新台幣餐費而被重判4年6個月、1年有期徒刑的前台軍“少將”韓豫平和士官張淯森。對此,有島內網友説,“本就不該如此嚴罰,何須演這一場戲”。也有網友懷疑蔡英文此舉是“為阿扁(陳水扁)除罪鋪路”。

據報道,蔡英文辦公室發言人張惇涵今天宣稱,韓豫平、張淯森兩人於2015年分別任職台陸軍“花東防衞指揮部”參謀長、行政士,因違反台防務部門“加菜金”作業規定,以團體“加菜金”支付指揮官宴請下屬餐會3名軍屬,費用共計2880元新台幣。該行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陸海空軍刑法及刑法罪刑”,分別處以4年6個月、1年的有期徒刑並剝奪公權,此案經台“最高法院”於2022年2月9日駁回上訴;檢察官認為案件存疑,另向法院申請再審中。

張惇涵聲稱,韓豫平、張淯森2人所涉貪污等罪,按原判決所認定的事實,“並非將公有財物挪為私用或將詐欺款項中飽私囊,而餐會宴請的3位民間人士皆為軍屬,以團體‘加菜金’宴請,縱有行政作業的瑕疵……尚無不合人情之處”云云;涉及貪污金額甚微,但處以的刑罰卻極重,導致罪責與處罰不相當,過於嚴苛。
張惇涵又稱,蔡英文考慮這兩人犯案情節具特殊性,“情輕法重”。為平衡過於嚴苛的處罰,按照“赦免法”相關規定均予以“特赦”。
針對以上案件的判罰,之前島內輿論就質疑量刑過重,所以蔡英文的這番操作,不少島內網友並不買賬,有網友直斥蔡英文“演戲、籠絡人心”“收買軍心”“不是輿論撻伐會‘特赦’?”↓



也有人認為蔡英文此舉是“為阿扁(陳水扁)除罪鋪路”。↓

還有網友諷刺,“台灣司法笑掉牙”。↓

更有網友表示,“本不該如此嚴罰,何須演這一場戲!”“正事不做,演什麼戲!”↓


另有網友直言,“滿滿的套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