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銀行及理財子公募牌照,機構:有利於擴大財富管理版圖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銀行理財子公司申請公募牌照放開。4月26日,證監會發布了《關於加快推進公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支持銀行理財子公司等專業資產管理機構依法申請公募基金牌照。
根據《意見》要求,壯大公募基金管理人隊伍,即推進商業銀行、保險機構、證券公司等優質金融機構依法設立基金管理公司。通過調整優化公募基金牌照制度,適度放寬同一主體下公募牌照數量限制。
《意見》提出支持包括證券資管子公司、保險資管公司、銀行理財子公司等專業資產管理機構依法申請公募基金牌照,從事公募基金管理業務。
自2019年以來,已有29家銀行理財子公司獲批籌建,25家正式開業。業內認為,放寬基金牌照相關規定有利於銀行業財富業務版圖的擴展。中銀證券研報指出,一方面,擴大銀行財富管理能力、提升銀行資產管理規模,特別是利好財富和零售優勢,及基金髮展較好的國有大行、招行、浦發和寧波等銀行。
另一方面,鼓勵長期考核和絕對收益,弱化相對排名,利好低估值和高股息國有行等銀行標的。
中泰金工解讀報告認為,該《意見》立足於整個資管行業長期健康的生態發展,從公募基金公司、居民財富管理、公募基金持有人、第三方服務機構和監管機構等多方視角,給予了明確的“鼓勵”、“建議”、“推進”、“禁止”等管理意見,具有可操作性,有利於優化我國中長期資金配置,
在託管機構角度,《意見》中指出,“研究進一步 優化基金管理公司交易模式,公募基金後台運營業務外包由試點轉常規”“支持資本充足、運作穩健、能力突出的基金託管人開展公募基金運營外包等服務業務”。
在基金公司產品佈局角度,《意見》中鼓勵支持的創新化產品,包括指數型ETF產品發展、穩步推進金融衍生品投資、加大中低波動型產品開發創設力度、積極推動公募REITs、養老投資產品、管理人合理讓利型產品等創新產品發展等。
在基金管理人角度,《意見》督促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覆蓋經營管理層和基金經理等核心員工的長期考核機制,將合規風控水平、三年以上長期投資業績、投資者實際盈利等納入績效考核範疇,弱化規模排名、短期業績、收入利潤等指標的考核比重。
此外,在投資人角度,《意見》提出總原則,是堅持以投資者利益為核心,切實提高公募基金行業服務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服務居民財富管理需求、服務實體經濟與國家戰略的能力,正確處理好規模與質量、發展與穩定、效率與公平、高增長與可持續的關係,切實做到行業發展與投資者利益同提升、共進步。